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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第一场雪,并不像北地那样如撕棉扯絮般密集,地上只积了薄薄得一层。却丝毫不影响小红马的速度。风,刮在脸上,已经从刺痛变为麻木,没有了任何感觉。握着缰绳的手,如冰块般寒冷。余小草却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忘记戴手套,也忘记围围巾。身体的寒冷,不如心中那股涌上来的热乎劲儿。早点回京,早点见到他,似乎成了她心中唯一的念头。
努力跟在余小草身后的刘福生大总管,心中叫苦不迭。余姑娘、余大人、余大小姐!你倒是慢点儿啊!你胯下的那匹红马,可是能跟主子的乌云踏雪相较高下的,老奴的马儿虽神骏,可毕竟差上一截。这不,被越甩越远,几乎看不到那个绝尘而去的背影了。
冬天白天短,天色暗得比较早。风雪也越来越大,能见度低了不少。突然,在昏暗的暮色中,飞雪的阻隔下,一个颀长健壮的身影,出现在余小草的视线之中。
尽管那身影模糊到几乎难以辨认,余小草凭着直觉,认为那就是她想要见到的人!
人影在视线中从小变大,从模糊到清晰。余小草还没来得及看清那人的面目,胯下的小红,却凭着动物惊人的知觉,认出了那人的坐骑,发出一声带着喜悦和傲娇的嘶鸣声。
两匹马都是难得的千里良驹,一红一黑两道影子,飞快地拉近,直到相遇……
朱俊阳贪婪地盯着那张娇俏的小脸……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眼睛、长而卷翘的睫毛、红润润的小嘴,以及被冷风吹得红红的鼻头。看到小草的脸和手,都暴露在寒风中,朱俊阳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你……不是进宫面圣了吗?”余小草大得离谱的眼睛中,闪着亮晶晶的小喜悦。把阳郡王上上下下打量一遍,犹自不放心地问了句,“你还好吗?有没有受伤……”
话没说完,伴随着她小声的惊叫,身子被一双有力的臂膀托起,她的臀部离开了马鞍,回过神后,自己已经坐到对方的马上,被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一个熟悉的、黑白相间的兔毛围巾,带着那人的温度,把她的小脸裹得只剩下一对黑白分明的眼睛。这条围巾,是她闲暇时候,用兔毛和棉线,捻成毛线,试手织出来的。本来,打算送给自家老爹或者干爹的。谁知道,被阳郡王这家伙看到后,土匪似的抢走了!
没想到,这次去北地平叛,他竟然随身戴着。失去知觉的小脸,被兔毛围巾上暖暖的软软的感觉温暖着,眼中竟然有种酸酸的意思。她吸了吸鼻子,围巾上有他的味道,淡淡的,却又让人忽视不了。
前世,余小草是会织毛衣的。弟弟妹妹上学的时候,为了省钱,她买了毛线跟邻居学会了织毛衣。后来家里的条件好了,弟弟妹妹也都各自有了工作,商场里各色羊毛衫无论式样还是舒适度,都比她手工织就的要好。她这才停止给弟弟妹妹织毛衣。穿来以后,多年没摸毛线和织针,生疏了许多。
这条练手的围巾,手劲又松又紧,针脚有梳有密,并不算是成功之作,自然代表不了她的水平。其实,她本来是打算等练熟之后,也给他织一条的。结果人家不领情,直接把这条“瑕疵品”给据为己有了。
“怎么没有围脖和手套?这么冷的天,还去皇庄干什么?冻着了怎么办?皇庄上那么多种田的老手,又不是少了你不能活!”朱俊阳轻轻柔柔的斥责声中,蕴满了心疼和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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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依然孤独的码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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