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开市长长的大街熙熙攘攘,远方一阵黑影摧枯拉朽从地平线袭来,卷土而过,压得城市快要喘不过气来。 而就在这压抑到极致的时分,路边一个凋零的商场,看似还和往常一样平静。 啪—— 商场的钢化玻璃,猛然被人从里面撞碎,一个浑身是血的青年从玻璃里面被人砸了出来,溅得一地的玻璃渣子! 接着,一个黑色的身影一跃就跃出窗口! 只见他消瘦身材,浑身衣衫碎烂。双眼通红,两拳紧握,嘴角抽搐还带着诡笑!还没望清面容,就已经冲到了地上那血渣子中间,抓起地上的人就开始继续暴揍! 整个大街上传来尖叫声,还有咖啡厅里电视机的回响: “近五十年来最大的日全食,即将于北京时间下午五点三十五分开始,本市的居民可以在带有护目道具的情况下,选择晴朗的天空开始观测,天空黑暗时间大约持续二十七分钟,之后,直接进入黑夜,请市民们不要惊慌。” 呼呼—— 晴朗的天空不知什么时候黑了一半,将地上那青年的双眼衬托的更为暗红! “落哥,别打了!再打会打死人的!” 林落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天,竟会有如此多戏剧性的变数! 就在昨天,他还是刚刚大学毕业的有志青年,可短短几个小时之后,自己已经成为了双手沾血的杀人犯。 这还得从他醒来开始说起。 —————————————————————————— 中午在自己的出租屋里一醒来,林落就如临大敌般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盯着电脑屏幕发呆。 这些年,他发愤图强从镇上的初中,到县里的高中,再到市里的大学,常年的唯物主义教育让他几乎完全成为了这一个物欲大河中的一颗水滴。在毕业后辞退了第二个没有前途的工作后,他开始明白世界并不是彩色的,甚至不是黑白,只剩一抹灰。 但即便生活的压力再大,他却永远忘不了一件事。 自己当年在山里被狼袭击,曾有过一段激烈搏斗,幸运的是,在生死关头的最后,被一个天降神兵般的大罗汉救了起来。那大罗汉的确神奇,不但一声暴吼就将恶狼喝退,而且还晓得些跛脚医术,甚至还给自己卜了一卦,说自己命中八个劫财,五个七杀,但隐隐有神格——天赦华盖,而且在自己二十二岁这一年,日全食之日,将有一次生死大劫! 当年大罗汉一救即走,不留云彩,可大罗汉的叮嘱,却依旧盘旋在自己脑海中。不知为何,他冥冥中真的相信着这个预言。 因为他曾经一度怀疑,自己已经患上了重度的…… 人格分裂症。 自从经历了那次在恶狼围逼之下的绝望,他的身体里,似乎真的出现了两个人格!从小到大,这个人格只出来过不到十次,但林落深切的感受到,他每次出来,对别人来说,都是一场绝望的噩梦。 这段时间不知为何,他的后脑有时会开始莫名的疼痛,这种感觉他再熟悉不过,越是这种关键时期,越是应该克制自己。 而今天就是日全食,林落暗自叮嘱自己,尽量不要出门。 可是,那些‘好运’自己不去找它,却偏偏往脸上撞。 “好运来~祝你好运来~好运来~充满喜和爱~” 林落吓得猛地抓起电话,这他妈谁给我设定的铃声? 这玩笑也太伤神经了! “喂!” “落哥!想去打篮球吗?我今天流川枫附身!绝对……” “不去了,有事。” 刚一挂电话将铃声重新修改正常,手机又开始震动跳跃。 “我是女生~漂亮的女生~我是女生~爱哭的女生~” 林落一头黑线,这次居然是短信! 打开来一瞧,上面写着: 落哥,我是季同,下午三点,你家附近商场台球室,我带上啤酒,你来就行。 林落一看未读,发现还有两三条,索性看也不看了,将电话直接关机。 此时楼上正在装修,刺刺拉拉的电钻声反复刺激着林落的耳膜,闹得整个房间都烦躁不安!林落原本戴上耳机准备看看电影,哪知刚看到十几分钟,电脑屏幕突然一黑! 怎么回事儿?打开窗子朝下一瞧,一大帮穿着工作服的人员正在电箱旁边拉着电线。 哎,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林落一头扑到床上,只听见大锤的声音在楼上咣咣铛铛好不心烦,睡睡醒醒几个来回后,也一直不肯停。再一看时间,下午两点五十三。 就这么在家里待一天?这什么也不能做,实在煎熬! 再说了,这世间天天都有怪力乱神的戏说,大罗汉虽然口口声声说自己危险非常,可这十多年自己不也好好的吗? 眼看着一天也过去一大半了,就算再有什么危险,自己该不会傻傻地往上撞吧? 林落来回踱步,想到短信里的季同,现在应该已经在楼下的商场台球室等自己了,反正也不远……要不就去看看? 想到这里,林落犹豫着穿上自己的皮夹克,在镜子前随意整理了一下头发,点上支烟就出门了。 …… 商场就在楼下不到两百米外的地方,林落在寒风中埋着头快速穿行,很快就到达了台球室。 刚一进门,就有不少人向林落打招呼: “落哥!来啦!” 林落微笑着向周围的朋友点头示意,随手抓起桌子上一瓶啤酒起开,来到了场尾最好的一个台子前。 那一桌,正有一个青年无聊地撞着白球,一见林落到来,欣喜异常: “落哥,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不肯见我呢!” 林落一提眉笑到:“有点事儿。我说季同,你可是个乖学生,从不来这地方的,怎么突然想着找我打台球?” 季同脸一红: “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