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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烨坐在沙发上,目光被水声吸引,一抹曼妙的影子,从磨砂玻璃里映刻出来,一双长腿修长,上身更是曼妙无比,整体轮廓完美至极,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
刘烨心里面百感交集,有的上面就有过类似的情节,出门捡一个大美女回家,而且大美女还傻白甜,想做什么都行,包括那羞羞的羞事……
正在刘烨想着美事儿,浴室的门被拉开,失忆女人已经换上了杜美拉的衣服,擦着头发走了出来,边走还边说道:“她的衣服我穿着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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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杜美拉的身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接近一米七五的身高,典型的魔鬼身材,而失忆女人穿着正好,那就代表她的身材不会差。
刘烨抬头一看,顿时就被失忆女人的美貌所吸引了,当她没出来的时候,刘烨做过很多假设,例如她会活力焕发,或者变得干净无暇,但都不是,而是惊为天人,宛如一株徐徐盛开的玫瑰,彻底的绽放。
她穿着杜美拉的牛仔热裤,笔直而修长的白腿,跟那丹顶鹤一样优雅,上半身,也是杜美拉的露背装,失忆女人白皙的皮肤如羊脂一般的与露背装交相辉映,配以她金黄色的小波浪秀发,简直是完美的。
一双淡金色大眼,挺起的鼻梁,棱角分明的嘴唇,未曾施过半点脂粉,美貌已经完全超过了冯晶晶和裴丽,让刘烨有些震惊的是,她的美貌已经直逼李小婉,很难说两个人到底谁更美丽了。
当然,这是因为失忆女人有着一个加分项,那就是眼睛的颜色,不然的话,她和李小婉比较着,还是有着一丢丢的差距,另外在气质上,失忆女人也毫不逊色,如果非要拿李小婉来比较的话。
李小婉比她高不出几分,两个人的气质是各有不同,李小婉是冰山气质,而后者呢,是醉人的气质,并且在目光里,还有多多少少的霸气,在看人的时候,给人一种卓绝不凡的女王的感觉。而笑起来,又很温和,非常特别。
在身材上,和李小婉也是各有不同,她比李小婉高出五六厘米,可李小婉是典型的东方女性的标准脸蛋儿,标准黄金比例身材,而失忆女人有些偏高,但是有的人会更喜欢大长腿,让他们玩一年他们都不会厌倦,所以各有千秋。
最后,要比较的就是胸前的标志了,刘烨看了一眼失忆女人,目光停留了一会儿,便移开了,如果刘烨没有猜错的话,失忆女人只是穿了杜美拉的露背装,而里面没有穿贴身衣物,这就很难比较了,李小婉在刘烨面前,根本没有不穿小衣服的时候,所以这一项,取消比较……
和李小婉颜值相当的女性,刘烨不是没见过,宋佳彤和枼素瑶都是这一类,但是人往往不是一具躯壳,因为有了灵魂才变得不同,刘烨虽然被失忆女人的相貌吸引的够呛,但并不代表她就可以真的媲美李小婉,她还差的很遥远呢。
就像宋佳彤一样,长得那么好看,刘烨却打心底对她有着厌烦,听到她的名字,都是不爽。
盯着失忆女人看了很久,刘烨感觉自己做的对了,把她安置在这里,等于给她一个家,也是等同于救了她一命,假如让街上的混混儿知道,她是个没有亲人,没有家庭的失忆症患者,又没人照顾,再看到她现在的模样,她不被坏人疯狂的惦记上才怪呢。
“若是能用美貌换我的记忆就好了。”望着刘烨嘴角流出的口水,失忆女人也不在意,她淡淡的叹了一声。突然的有些饿了,想要吃饭。她问道:“好人,你这里有饭吗?”
“啊?”刘烨回过神儿来,竟然想着李小婉还有失忆女人这几个绝世美女,有些失态了,刘烨恢复了平静的道:“这里没有饭,你想吃什么?我们出去吃。”
经过短暂的接触,刘烨便接受了失忆女人的存在,想必她也是一天都没吃饭了,打扮的这么漂亮,刚好可以出去吃饭了。
“吃包子吧。”失忆女人所能想到最好吃的就是肉包子,她很少能吃得到。
听到她这么说,刘烨冰冷的内心也有所缓解,笑道:“包子有什么可吃的?你是没有吃过好吃的东西,今天不如我给你露一手。做几道牛排吧,你一定是欧美人,应该尝尝你们老家的味道了……正好我们出去多买些菜回来,留着你自己做吃。”
“那也好。”失忆女人说道。她对什么的要求都不很高,差不多就行。
于是,二人就下楼买菜了,买了足足能够把冰箱塞满的各类蔬菜和肉类,还有酒水。
为了保证失忆女人今后的一段时间不愁吃喝,刘烨也是做到了仁至义尽,又给她拿了几十万的华币,让她当零花钱,说是零花钱,几十万华币,对于一个普通百姓的消费水平,够她花上好几年了,刘烨完全做到了让她衣食无忧,甚至对她有些宠溺了,这种感觉,让刘烨以为自己收留了一个流浪的妹妹。
对于刘烨的解囊相助,失忆女人是来者不拒,刘烨给她什么,她就接下什么,刘烨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回到楼上以后,刘烨在一旁整理牛排,她就坐在旁边摘菜洗菜,刘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