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两年前发生在镇江的案子,和六年前濠州朱员外一家的惨案大同小异,死者也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姓刘,约莫四十来岁年纪,一张嘴能说会道,在长江码头做小生意糊口;而妻子却只有二十出头,长得颇具姿色,引得附近的泼皮无赖争相垂涎。和朱员外一样,这对夫妻的膝下也是一个五六岁大的女童,极是招人喜爱。由于码头上的熟人接连七八日不见者刘姓男子前去摆摊,不禁好奇心起,便去他家里询问,这才发现一家三口已经惨死家中,场面甚是恐怖。
据说当时屋里的情形和濠州的朱员外一样,刘姓男子夫妻两人的心脏也被凶手被活活挖出,爆炒成了一盘心片吃尽,同时还剔除掉四肢上的精肉,也不知是当场吃完还是悉数带走。而家中那个五六岁的女童,则是被剁碎炖煮,吃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一地的人骨。当时刑捕房也曾派出捕头亲临查办,却还是没能找出凶手,而四下的邻居都说这个刘姓男子家里是老夫少妻,多半是他妻子招蜂引蝶,胡乱勾当上了什么歹人,这才惹得一家三口惨遭灭门。但是顺着这个方向细察下去,最后依然是空手而归。
但是发生在镇江的这桩杀人吃人案,显然与六年前濠州城朱员外一家被害是同一个凶手所谓,最起码也有极大的关联,于是刑捕房便将此案定性为连环凶杀案。由于当时去镇江侦办此案的刑捕房捕头身上,同时还肩负着另一桩重案要查,眼见此案毫无进展,他便赶去鲁地的泰山处理另一桩案子,却不慎命丧于歹人之手。所以关于这个“人厨”在镇江犯下的第二桩案子,刑捕房归档的卷宗里至今没有详细记载,只留下这么一点简单的信息。
幸好此案的凶手并非频繁作案,所以虽然一直没能将真凶缉捕归案,刑捕房当时的总捕头庄浩明也并未将此案放在心上。直到今年的五天前,这个已经沉寂了两年的吃人狂魔,又在江浙绍兴城东面一处名为“银山村”的村子里再次犯案,将村中李屠夫一家三口悉数杀死,用同样的手法烹而食之。想来是因为村里的邻居发现及时,以至凶手匆忙离开,只来得及吃掉李屠夫夫妻两人的心脏,四肢的精肉则是完好无损;而他们那个六岁大小的女儿被切碎丢进锅中炖煮,也还没能炖得熟透。
由于这第三起案子刚发生于五天之前,此时岳大姐手里只有绍兴府衙送来的简单呈报,便一并写进了卷宗里面,也不知晓此案当中的详情,只能留给谢贻香亲自前往绍兴查办。待到岳大姐简单讲完“人厨”犯下的这三起命案,眼见谢贻香默不作声,她便询问谢贻香的看法。谢贻香却只是缓缓摇头,反问道:“你怎么看?”岳大姐也不藏私,当下又将自己对此案的看法全盘托出。
依照岳大姐对这桩“人厨案”的分析,总的来说不外乎两点,其一便是凶手作案的频率。正如当日她负责峨眉山上的游人失踪一案,由于“止尘庵”的尼姑专挑外地来的孤身游客下手,近百年间虽是杀人无数,但真正上报到官府的却只有寥寥数起,从而令此案一直没能引起当地官府的重视。同样的道理,这桩“人厨案”只怕也是如此。
根据卷宗里记载的这三起案子,可见凶手在烹食死者的尸体后,进食量存有明显的区别。六年前凤阳府濠州的第一起命案,死者一家三口的尸体并未被凶手全部吃尽,一盘人心只吃掉大半,用女童炖煮的肉汤也只吃了一小半,死者夫妻四肢上的精肉则是被腌制带走,想来是因为仆人们中秋各自回家团聚,稍后便会赶回死者家中,所以留给凶手烹食的时间并不算多。
对于这一推测,发生在镇江的第二起案子便能证实,凶手分明是将爆炒的人心、用女童炖煮的肉汤吃得干干净净,夫妻两人四肢上的精肉更是被尽数剔下,也不知是当场吃完还是腌制带走。这却是因为镇江的刘姓死者只是个码头摆摊的生意人,直到码头上的熟人好些日子没见他出来摆摊,这才起了疑心,终于发现死者家中的惨况。由此可见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凶手是会将死者的尸身烹食吃尽。
至于五日前发生在绍兴城东面“银山村”的第三起案子,更是因为村里的邻居发现及时,从而令凶手仓促离开,所以只来得及吃掉了李屠夫夫妻两人的心脏,就连用女童尸身熬煮的肉汤也没来及炖熟,竟是一口未吃。
鉴于以上分析,可见记录在案的这三起“人厨案”,其实都是由于有人及时报案,这才能让官府发现凶手留下的现场,就连第二起发生在镇江的案子也是如此。假设还有被“人厨”谋害的其他死者,却并未被人及时发现,从而留给凶手足够多的时间,那么凶手是否能够做到将案发现场清理得干干净净,不留丝毫线索,从而伪装成一桩普通的失踪案,又或是根本没人前来报案?所以这桩“人厨案”虽然六年里仅仅只有三起记录在案,却并不意味着凶手只犯过三次案,极有可能存在更多类似的凶杀案。
除此之外,岳大姐分析出的第二个要点,便是凶手作案的动机。因为是连环凶杀案,基本可以排除仇杀或者谋财的可能,倘若从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表象来看,凶手连续三次犯案,很有可能仅仅是要烹食人肉。而在凶手烹食的过程当中,其实存在选择的先后,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