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崇曾以为自己面对结婚能做到心如止水,但当这这一天真轰然砸落到他面前时,他却发现自己还是做不到完全的淡定。
尤其是终于提前一天得知了那骇人听闻的真相,他更心绪难平。
无论他在林九天面前表现得再镇定,在林知书面前伪装得再若无其事,可当事后独处之时,内心深处依然有种被拷打的煎熬。
自己要娶的女人只剩三年又五个月的寿命,这事换到任何一个人身上都会觉得难以接受,不可理喻。
这事比绝症还让人痛苦,换个心智脆弱些的男人怕是已经当场撂挑子了。
沈崇从不觉得自己神经强大,但现在他意识到了自己的牛逼之处。
当知道这件事情时,他脑子里压根就没想到过打退堂鼓。
他连这种念头的苗头都没有。
他第一时间开动脑经的方向就是我应该怎么做,我能做些什么才能让她摆脱这命运,我应该为我的孩子妈做到什么程度,从什么方向开始,下一步的行动方针是什么……
他没觉得这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优点,一切都那么顺其自然。
可事实就是,这正是他区别于普通人的地方。
他这人拥有无比强大的行动力,更有不畏惧任何困难,不相信权威的天性。
前世他宅,但那并不是因为他废,而是他享受宅这件事,他甚至把宅在家里搞东搞西当成了事业。
事实证明,他宅也能比别人宅得好。
这一点才是他身上最难能可贵的特质,与无敌记忆一样弥足珍贵。
他现在还是不认命,躺在床上捏紧了自己的拳头。
他也开始觉得这世道不公平。
林知书或许早已享尽了这世间的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别人都羡慕她。
但其实她不值得被羡慕。
如果她知情,让她选择,她肯定宁愿从无到有白手起家。
哪怕生意会失败,一辈子只能当个穷人,答案也显而易见。
只要能开开心心像个正常人那样过一辈子都好,这根本就是没有悬念的选择题。
其实她明明是个好人,完全颠覆了沈崇过去曾经觉得“为富必不仁”的刻板印象。
她美丽大方,虽然强势,但某些时候却又善解人意。
她也总愿意换位思考到别人的角度,替别人考虑问题。
这样一个知性又善良的女人,到头来却是这种命,太不公了。
沈崇捏紧了靠近心口的被褥,暗下决心。
我一定要救她。
我不能让欣欣成为没妈的孩子!
现在她在这个世界上能够依靠的,也只有我了。
明天,我必须排除一切困难,得到可以名正言顺研究她背上七颗痣的权力!
哪怕用强都可以!
哪怕这会让她对我生厌都没问题!
我一天都不能再等下去了!
沈崇,你可要振作起来!
沈哥抬头看着天花板,入睡之前在心中如此默默想道。
普通人的婚礼为了讲排场,常常会想方设法的弄出声势浩大的婚车队。
有钱的,或者朋友圈子有钱的,都纷纷恨不得把自己肉眼所见,耳朵曾听过的所有好车都叫上。
再不然就是宁肯多掏几千上万,明明是工薪阶层后人的小两口结婚,都非得去租车行弄出六七八辆一水儿的奔驰宝马。
实在没办法的,哪怕用五菱宏光凑数也得凑够八辆。
但这问题对沈崇与林知书两人而言不存在,并没有车队,更不需要婚车绕行,因为这整个岛这一整个月,都属于他们。
大早上,沈崇早早起床,先到旁边那栋大楼里,在化妆师和造型师协助下捯饬大半个小时。
随后他又穿上身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所谓高订衬衣,对着镜子直照。
化妆师与造型师直夸沈先生五官标致,都没怎么修型,看起来活脱脱像当红打星,纯爷们中的纯爷们。
沈崇给夸得不好意思,只能打哈哈。
他富起来的时间还短,没怎么被锻炼,脸皮不够厚,吃不住别人这样夸。
等沈崇出门到大厅时,林达礼这伴郎久候多时。
林达礼也收拾过,不过看起来是在往平凡的方向去化妆。
这小舅子就很讨厌,容貌和孩子妈有几分相似,显得太帅,活脱脱一小鲜肉。
再把他往精致的方向打扮,那得有损沈崇这新郎官主角的颜值。
按照婚礼的计划,接下来沈崇这一行人将到隔壁大楼去“接亲”。
当然那其实只是个过场,林达礼这本该阻止沈崇抢亲的小舅子反倒成了伴郎。
这场婚礼并未遵循太多繁文缛节,也没怎么按照传统来,反正就到场百余名观礼的宾客,还有这占地面积数平方公里的岛屿都被盛装出了婚礼的气氛,那已经足够有排场了。
更重要的是,据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