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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尼布楚条约》(2 / 2)

永作罢论。自两国永好已定之日起,事后有逃亡者,各不收纳,并应械系遣还;

三,双方在对方国家的侨民“悉听如旧”;

四,两国人带有往来文票(护照)的,允许其边境贸易;

五,和好已定,两国永敦睦谊,自来边境一切争执永予废除,倘各严守约章,争端无自而起。

公元1648年9月7日签字生效,条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条约有华文、罗文、拉丁文三种文本,以拉丁文为准,并勒石立碑。碑文用汉、罗、拉丁三种文字刻成。

为表示庆贺,华罗双方互赠礼品,还举行了盛大的宴会。《尼布楚条约》是华夏国与外国划定边界的第一个主权国家间的条约。签订这个条约的是华夏国的钦差大臣,使用的国名是华夏国。华夏国首席代表曹文诏的全衔是:“华夏国大圣皇帝(dulimbai gurun i enduringge hūwangdi)钦差分界大臣西征军总司令”,就是说,曹文诏是华夏国皇帝钦差,行使华夏国主权。

这份条约生效之后,罗刹国就把他在亚洲的地盘全部移交给了华夏国,彻底退出了亚洲。

他们不得不移交给华夏国,因为现在这些地方全被曹文诏的西征军所占领,事实上用不着他们移交,这份《尼布楚条约》只是从法律上承认了我们的军事占领地的归属。

至此,高峻山斩断罗刹国伸向亚洲的魔掌已经实现,下一步他就要考虑金兰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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