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雪,将喧嚣埋葬。小城中,漂流的游子,来往于疏松的街道上,脸上从来不会带有半丝的惆怅和伤感。这一切,在背起包裹,离开家乡的那一刻,不就早已经注定要自我承载了吗?
叶不归,原名叶乐天。十年前,改了名字。这一生,或许也没有机会,再改回去了。不是不能,而是不能够。他已然要背负着这个名字,再也无法回头。
“生为长别离,死为永不归。叶不归呀叶不归,你还有什么颜面回去呢?呵呵呵……不如不归了吧。”叶不归背靠在滨江大桥,轻笑着说了这话。
他的表情不带一丝的痛苦和悲伤,他的话语声也不曾带有任何的悲凉和苦楚。他就是叶不归,平平淡淡的叶不归,有苦、有痛、有悲伤也依旧不会表现出来的叶不归。
这就是叶不归啊。平平淡淡的叶不归。
一十九岁的叶不归,曾在这滨江大桥上流过眼泪,他发誓要夺冠。二十二岁的叶不归,也来到这里,一声不吭,但不再哭了。如今,二十九岁的叶不归,轻笑着,平平淡淡着。
他捧着个人赛季军的奖杯,站在滨江大桥上,看着那滨江大河上的流水。那水流转不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顽固,多么的令他羡慕。
叶不归将季军的奖杯丢入了大河中。每一年,他都会来一次;每一次,他都会丢一次奖杯。季军的奖杯,不是他要的。他要冠军杯,他想回去,回去看看那年迈的父亲,那慈祥的母亲,那个当年为了他放弃音乐梦想,为了平复父亲情绪,而乖巧的选择了继承父亲的志愿,做了一名中学语文老师的妹妹。
那熟悉的模样,是老了一些,还是越活越年轻了一些呢。
叶不归不敢想。
十年的时间好长,长的他只能在相框中记忆父母妹妹的样貌,长到他痛不欲生。他明白自己的父亲,那位当初他离家出走,送他一句酱油诗的父亲。——“我儿此去当夺冠,早日回来把父见。”
父亲是个重承诺的人,叶不归也是如此的一个人。没有完成彼此的约定,他是没有脸面回去见父亲的。父亲,也不会见他。
“真是给您老人家丢脸了哈。”
奖杯已经沉入水底,不起水花。叶不归拍了拍手,将双手插入长长的风衣口袋中,抬起他那双古旧的长筒靴。这双鞋,他保存的很好。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有三百六十四天在保养这双鞋子,只有一天穿着这双长筒靴。
那一天,就是他来这滨江大河的那一天。
十年了。自从离家出走,成为《封王称帝》这款游戏的职业玩家,他已经度过了漫漫的十年。整整十年,全是亚军和季军,没有一次得过冠军。
这或许就是命吧。让他叶不归永远叫做叶不归的命。叶乐天,从此以后都是一个过去式了吧。
冬日的雪,也不知道在哪一年开始,下的不再纷纷扬扬,也不再是鹅毛般的大小。反而稀稀疏疏,小巧的宛如沙粒了。
好一个宛如恒砂的婆娑世界。
叶不归走进了一家咖啡厅。他记得,他的那位好友说过,他在这里相亲来着。他想要让这位好友回来,和他并肩作战。
巅峰军团的老骨干,十年的时间,只剩下叶不归一个人了。游戏的鼎盛期也早已经过去,迈入了老迈期,军团招新,越来越难。太多的老玩家都离开了这款游戏。曾经威名赫赫的巅峰军团,新老玩家加在一起,也不足三十人。
这也是为什么,叶不归只能参加个人赛,只能拿个人赛奖杯的缘故。
而敌对势力,战神军团的老大,似乎盯死了叶不归,一直想尽办法花大价钱请外勤,来狙击叶不归。
每一次,叶不归都差那么一丝半点,但还是输了。十年了,他也老了,手速在飞快的下滑。而战神军团叫来的外勤,都是年轻且有实力的高手。团队赛的话,如果叶不归有一只好的职业队伍,他们肯定不是叶不归的对手,但是个人赛,十分考验手速,快三十岁的叶不归打不过这些日益精进的年轻一代。他老了吧。
他需要老伙计来帮忙,拉起一只五十人的队伍,获得团队赛的冠军杯。
他想要回家了!
十年太漫长了。他想要回去和自己的父亲母亲妹妹见上一面,他想要伸出自己那颤抖的双手,抚摸自己父母脸孔上的皱纹,妹妹那独自委屈忍受的心灵。
咖啡厅里,悠扬的旋律独奏。坐在卡座里的客人们,尽量保持着优雅的态度,细声细语的说着话。不像星巴克那样,喧嚣的让人难受,难受的让人想要快步离开,不再回来。
“叶子?你怎么来了?”卡座里,正在和一位年近约莫三十岁的女人聊天的张浩然,有些惊讶的看向叶不归。
叶不归走过去,直白的说道:“上次你说星期天下午会来有缘咖啡厅相亲,于是我就过来这里找你了。”
“哈?上次?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叶子,你特么的就是在搞笑!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我的眼泪,哈哈哈!”张浩然先是一愣,然后哭笑不得,最后竟然就大笑不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