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
南天市三中。
阳光炙热洒在操场,一缕微风顺着窗户飘入正在上课的高三七班,微微吹起了一位如瀑黑发随意散落,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少女桌上书页。
少女有一张精致的瓜子脸,雪白如玉,肌肤吹弹可破,目不转睛盯着台上讲师。
一身雪白色的连衣裙,露出漂亮的锁骨,前凸后翘的完美身材为她添增几分不显眼的妩媚。
看着少女青丝缭绕在指尖,无意识的绕着,所有男同学都悄悄咽了口口水,目光带着毫不遮掩的火热。
尚未完全长开便已是倾城之姿,一颦一笑皆让人心动,再有三两年,岂不是要倾国?
林思雅。
高三七班的班长,三中当之无愧的校花,不论身材相貌学习成绩都是上上,家世显赫,南天市大福集团的千金,是超级商业帝国的掌上明珠,是无数男同学甚至老师爱慕思恋的女神。
女神虽平易近人,可从未听说跟任何男生亲近,据传被林思雅婉拒的追求者足有数十个,其中不乏各行各业优秀的青年才俊。
可当教室中男同学们发现,入神听讲的女神却转头看向班级角落,并轻轻颦起柳眉时,顿时心底怒火汹涌看去。
若说哪个男生能让林思雅多说两句话,上课时回眸一视,自然是她身后那个上课只知道打瞌睡虚度光阴,成绩差的一塌糊涂,被各科老师弃之敝履,被人辱骂也只是沉默的废物——秦枫!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林思雅对秦枫多了一点点关注,可依旧让班里男生羡慕嫉妒。
讲课的是班主任王文远。
他是个老色胚,平日间就对学生林思雅关注多过其他同学,谁让他这位学生家世好身材好脸蛋好呢?
只是顺着林思雅的目光看过去,王文远神色一冷。
“咻!”
一截粉笔头被他扔向神游天外的秦枫,周围的人都是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纷纷议论了起来:
“秦枫这个傻小子,活该!”
“上班主任的课还敢发呆,也难怪他经常被王老怪指使做各种脏活累活,时不时拿来教训立威。”
“……”
以往粉笔头会例无虚发的砸到秦枫额头,除林思雅之外众人眼中的废物会怯弱站起,自觉去门口罚站。
可今天秦枫眼中精芒闪过,浑浊的眼神变得清澈起来,他察觉到飞向自己的粉笔头,脑袋下意识地微微一偏,便躲避了开来。
“咦!”
见状,周围发出了一片惊讶声,没想到秦枫竟然这么胆大,还敢躲王老怪的粉笔头,看来真是活腻了啊!
“秦枫!”
讲台上传来一声暴怒,王文远死死地盯着白衣少年,咬牙切齿,愤怒不已,这个二傻子居然敢躲粉笔?老子今天弄不死你!
王文远怒气冲冲而来。
“秦枫,快站起来,老师过来了。”林思雅眸中闪过担心,扭头小声提醒道。
“唰!”
闻言,秦枫目光灼热盯着林思雅,看着这位曾在脑海中尘封了百年的熟悉又陌生的心爱女人,他眼中闪过柔和湿润。
颤抖着手想要去抚摸眼前女人的脸颊,却不知想到什么又缩回了手。
“思雅……这是梦吗?我即将位列不朽,却未能熬过十九重天劫的心魔劫,贼老天是让我再见你一面吗……”秦枫语气复杂道。
“你在说什么?”
林思雅催促道:“什么天劫,你上课走神被班主任抓到了,快站起来。”
“上课?莫非……”
秦枫迟疑中,眼中陡然爆射出精光,他看向四周,呼吸急促的呢喃道:“我莫非重生了?!”
重生了!
重生到了百年前,重生到了秦枫一生之中后悔的那一年。
他用力握紧手中拳头,眼中带着狂喜。
整整一百年了。
他终于又见到了让他朝思暮想的红颜。
前世高二,秦枫母亲被叶家强行接走,父亲从此沉迷醉酒,秦枫亦是从那时沉默寡言。
周围亲戚邻居、同学尽皆嘲讽,唯有林思雅陪在他身边,不断安慰开导他。
短短的暑假一个月相伴,秦枫对其渐生情愫,哪怕明知道林思雅是处于关心同学才如此做,可纵然如此,秦枫依旧感觉那个夏天心窝子暖暖的。
他本想等林思雅大学毕业表白,却没想到谁能想到突然得到了她的死讯,从此之后二人天涯永别。
秦枫眼中寒芒闪烁,他若是没记错,林思雅的死亡之日就是前世的今天!
林思雅下午会被父好闺蜜邀请去参加一个酒会,这是一次人脉扩展的好机会,因为有一人是大世家子弟方世成!
要知道方家在京城也都是首屈一指的豪门家族,南天市的二代公子、千金们平日高高在上,却也对京城来的大少巴结的很。
方世成初见林思雅便惊为天人,他居然试图在宴会快要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