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停一下,那边有动静,咱们走过去。”
“好。”霍姆斯说道,接着,从座位下取了一把枪,塞进夹克里,整个过程非常熟练,就好像已经干过几百遍。
“私人领地可以带枪进去吗?”庞谢问道。
“站在审判庭上,总比躺在太平间里好。”霍姆斯回答。
几分钟后,两人一起翻过山丘,接着,就看到了非常奇幻的一幕。
就在距离两人一两千米之外的地方,两伙人正打的如火如荼。
其中一伙人大概有七八个,全都穿着黑色的连体防刺衣,头上戴着头盔,眼前罩着墨镜,捂地严严实实,有点像潜水员的意思,不过,行动能力可比潜水员强多了。
这些人速度极快,奔跑之际,甚至留下残影,手中提着锋利的细剑,闪烁着淡蓝色的光芒,挥舞起来幻化出重重幻影,身体素质远远超过一般人。
与他们交手的是三个人,三个都是庞谢的熟人。
当前一位是“狼獾”罗根,他手上提着长柄战斧,奋力向其他几人挥砍。
他的速度没有黑衣人快,不过,力量却大得多,还有些胆大不怕死的架势,居然压的黑衣人节节后退。
守在他身后的则是“小爬虫”帕克,他手持两柄短剑,飞快的奔走,急速地挥舞,不断地与黑衣人手中的长剑碰撞,发挥“铿铿”的碰撞声,溅出点点火花。
帕克的速度非常快,甚至还在黑衣人之上。
站在帕克和罗根之间的则是铁轻雨,与上次见面时不同,就在铁轻雨的脑袋上,长出了两只短短的小角,约么三寸多长,刚刚长成的样子。
铁轻雨手上提着一条皮鞭,迅疾地挥舞着,不断环绕在三人周围,挡住黑衣人的攻势。
“苍狼与白鹿……”庞谢忽然想到,铁行云曾经提过他的血脉流传。
“喔噢,没想到能在这看到一场奇幻剧!”霍姆斯大声说道。
“你好像一点也不惊讶?”庞谢奇怪说道。
“当然,如果你翻翻大都会警局的绝密档案,就会发现这种事情不过如此,没什么值得惊讶的,当然,前提是别让管档案的逮着,否则,他们会把你关一辈子。”霍姆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