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弯淡白的月牙斜挂在天边,满天星斗默默地眨巴着眼睛冻结在昏暗的穹隆上,温存地闪着清洌的光。
燕王府!
罗成慢慢的睁开了惺忪的眼睛。
这些天他身子有些虚弱,时常昏迷不醒,也许还是未适应这副皮囊吧!
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潜伏在这皮囊深处的灵魂却是个在一千四百年后经历过生死考验的特种兵。
他曾经追拿过很多亡命徒,也曾经破获过很多走私贩毒,生为一个和平年代的军人,他的手上却并没少沾染鲜血。
除暴安良!
惩恶扬善!
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兵王。
可是一次意外的失手,原以为自己死了,可是没想到自己莫名其妙来到了一千多年前的隋朝末年!
尤其让他感到郁闷不已的是穿越之后居然会成为燕王府的小侯爷——
罗成!
对于历史演义中的罗成,他还是很清楚的,对于自己的这这副皮囊,他还是很愿意的接受的。
尤其是这副样貌,果然是眉清目秀,齿白唇红,面如团粉,如果放在一千多年之后的自己那个时代,比小鲜肉还要水嫩!
可是在他俊俏的外表之下,埋藏着一颗躁动的心!
既来之!
则安之!
如何在这片乱世之中建功立业,立于不败之地?
毕竟他清楚的知道今后罗成的下场——
万箭穿心而亡!
自从他知道自己崭新身份的那一刻,他就在心里告诫自己,绝对不会让历史的悲剧重演。
“少爷,你醒了!”
罗成抬起头看向了说话之人,这些天与他谈天说地也算是认识了,这人叫张公瑾,三十三岁,是一个文武全才,在父亲手下四品旗牌长。
“公瑾兄,我父亲呢?”
罗成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
“这.....这.....!”
张公瑾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似乎有难言之隐。
罗成剑眉一皱,不禁问道:“公瑾兄,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
“小侯爷,辽部察哈合台带领辽军一万人,入侵燕门关抢掠,老爷带领燕云十八骑已经去迎敌了!“
张公瑾神色紧张的说道。
“什么?!”
罗成听后一惊,随后翻出自己的铠甲,要去迎战。
“少爷,你干什么?”
张公瑾惊愕的问道。
“我要去助父亲一臂之力!”
说话之间,罗成已经穿上将袍,外罩鱼鳞铠甲,戴上银冠!
速度之快,让人瞠目结舌。
“父亲现在何处?”
罗成拿起五钩神飞亮银枪,着急的问道。
“雁门关的城外!”
张公瑾怔在原地说道。
罗成没有再多说一句话,抬腿就往外走。
快步走到马棚旁,解开绳子,翻身上马!
张公瑾这才清醒过来,看来少爷真的要去,他才十七岁,就这么上战场了,如有闪失,这可怎么得了。
可是——
箭在弦上!
不得不发!
在张公瑾苦苦劝说之下,罗成毅然决然的骑马向雁门关而去。
一人一马!
白马银枪!
这个时候,他为什么要单刀赴会呢?
因为他毕竟是后世之人,对于这一段历史还是很了解的。
尤其是对于父亲手中的王牌部队——
燕云十八骑!
自己的灵魂曾经是特种兵,可是在特种兵培训的第一天,当时教官就问过他们:“你们谁知道中国最早的特种部队是什么?”
结果二十个人,没有一个能说出来。
教官便将这个传奇故事一一讲述出来:隋朝末年,驻扎在北平府的燕山王罗艺有两大法宝,一个是银枪弯刀,另一个就是麾下的燕云十八骑。燕云十八骑顾名思义就是有十八个武艺高强的人组成,他们每个人穿着统一的寒衣披风和胡人马靴,佩戴统一的弯刀和弓箭,来无影去无踪是罗艺手中最得意的特种部队。
燕云十八骑以号角为令,只听命于其主人罗艺。燕云十八骑是一只非常恐怖的杀手部队,每次他们出现时燕云十八骑不是经常出动,一出动那都将带来一次惨绝人寰的大杀戮。。
罗艺给这支特种部队下的唯一战术就是“死”!
燕云十八骑一般只在大漠戈壁出没,所以知道的人少之又少。靠山王杨林收集多年情报对其评价:“快如风,烈如火,所到之处,寸草不留。强弓弯刀,善骑善射,以一敌百,未尝一败。”
后人对罗艺燕云十八骑的评价是:“他们不是人,他们全都是来自地狱的魔鬼。”
这就是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最早的特种部队!
听完教官的讲述之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