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天的比赛,192名选手的两两角逐已经差不多分出了结果。
除了最开始两场比赛,后面在裁判组的严格把控下,再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而且有了第一场的教训,部分选手也意识到,虽说这是友好切磋的比武大会,但有时候,命也不是自己说了算的,拳脚无情,利爪獠牙更是如此。
在危机意识下,一名被分配到与白狼对战的选手,在赛前选择了弃权,全身而退。
如果是以前,这名选手恐怕会被扣上耻辱的帽子。
但在这一届风云突变的局势中,没有任何人嘲笑他,因为观众们都知道,自己坐在安全舒适的观众席,去讥讽一个不愿意面对野兽的人是很不道德的事。
第二天黄昏,的初选进入了最后一场比赛。
这场比赛的看点不小,因为其中一方的选手是中央戍卫军新秀,被誉为新生代武学天才的超人气巨星,高胜。
高胜出身名门世家,父母都是地位显赫的上流人士,从小含着金钥匙长大,而且天赋异禀,远超常人,武学之事一点就通。
六岁的时候,高胜就能在摔跤台上四两拨千斤,撂翻一个壮年士兵,紧接着被武学名门选中,闭关深造,不费吹灰之力就成为了门派的首席大弟子,十二岁打败掌门,出师。
进入崩坏纪元后,高胜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与武学有关的强化方向,不管是面对凶兽还是进化者,一直都是手到擒来,零败绩,单挑功力在中央戍卫军中首屈一指。
毫不夸张地说,高胜的人生开了挂,一路星光大道,多如牛毛的胜利让他一度失去了“成就感”,其性格也开始转变,玩乐世间,游戏人生。
而高胜的对手名气小的可怜,他的名字恐怕只有寥寥几个人知道,李雷。
“比赛开始!”
广播传来比赛开始的声音时,高胜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他甚至背对着李雷,冲观众席上的一个大胸美女招着手,高兴地大喊着:“小姐姐!晚上一起去喝一杯吗!”
李雷的性格古板,一丝不苟,不耻一些卑劣手段,他摆着格斗姿势,态度认真地说:“高胜大校,比赛开始了,我不想从背后攻击你。”
“哦,好的。”高胜转过了身,摊开手,淡然地说,“那你从正面攻击吧。”
李雷踏步上前,每天练习上千次的格斗术早已炉火纯青,迅猛地袭向了高胜。
这一套拳术没有任何破绽,角度精准,力道充足,完全是教科书式的典范。
然而,每当拳头即将击中高胜时,高胜的身躯总会以不可思议的角度进行扭动,闪避所有攻击,一部分手段甚至让李雷咋舌:世上居然还有这种闪避方式?
李雷看来不可思议的闪避方式,在高胜身上就像普通人吃饭般那么简单,行云流水,毫不费劲,他一边躲,眼神还一边飘忽,在偷偷瞄着小姐姐的大胸,甚至还时不时露出流口水的傻笑。
快速的攻守持续了至少三分钟,李雷使劲浑身解数攻击高胜,却连后者的衣服都没摸到一下。
高胜则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甚至没有用眼睛去看李雷,完全是凭借皮肤对空气流动的压感来判断攻击,本能性地进行闪避,他的注意力一直停在观众席上,当看到那个大胸美女抛来飞吻时,他还抽空还了一个媚眼。
李雷越打越是心寒,这种天赋与实力上的差距让他不禁想起了两年前。
崩坏7年,洛忧入伍之前,李雷的实力在临安军区一直是首屈一指的存在,他当时之所以只是个少尉,不过是不懂讨好刘少将罢了,否则早就晋升校官。
在当时的临安,李雷没有遇到过对手,每个士兵都怕他,也很敬畏他,他的心态自然也高傲异常。
可自当洛忧入伍,在那场军事演习,李雷被洛忧一击震慑时,他第一次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从那以后,李雷一直以超越洛忧为目标,疯狂加训,军区例行训练结束后,他就跑到山里给自己额外训练,今天额外越野四十公里,明天全负重跳绳一万次,后天坐在瀑布下,一坐四小时,用水流练习抗击打。
李雷拼了命地在跑,拼了命地想追上洛忧,但他发现努力换来的只是更加遥远的距离,当他进步了一点,洛忧已经进步了十点,当他咬着牙变强了十点,洛忧已经轻松变强了一百点。
于是,李雷开始安慰自己,洛忧只是个例,只是世界上刚好有这么一个天才,让自己不走运地碰上了。
带着这样的心理,李雷来到了比武大会,准备在大赛中取得名次,让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
可当一场又一场的对决落下帷幕,一个又一个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手脱颖而出,以他们超凡的实力取得胜利时,李雷的心就在不停跌入冰窖。
终于,当李雷上场面对高胜时,他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上有天才,而且有很多天才,但他并不是其中之一,他只是个比普通人天赋稍微好那么一丁点的人,跟“天才”二字没有任何关系。
这个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