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壮实,圣诞节那天下午还没吃饭,大家都开始疯了,到处抓着人就咬。一开始我看到隔壁王叔抓着赵寡妇一个劲的亲,还以为两人平时偷偷摸摸的地下情要转正,直到看到赵寡妇脖子烂了才知道是真的咬人。”
“我吓得回到家里,发现我爷爷也被我奶奶咬了,当时心都凉了,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我家在山上有荔枝林,离这里比较远,而且还有两条大狗帮我看林子,有个简易的房子,专门在每年荔枝熟了的时候住几天,我就躲到那里去了。”
“但是那里没什么吃的,还是我家的狗抓点老鼠回来吃。我也试过回村里的小店带些能吃的回去,结果离着老远就看到这些食人魔在吃猪吃牛,我怕它们也把我吃了,就只好每天都往山里去找吃的。”
“这两天实在找不到吃的,天冷了,地里又没什么菜,我都吃了两天草了,实在是饿得受不了了。昨天带着狗绕了一大圈回村里,一进村就遇到食人魔,我的狗引走了它们,我就躲起来了,就躲在这房子后面。刚才听见声音不像是食人魔,我就壮着胆子出来看看,我实在太饿了。”
都是平头老百姓,经历的事情或许恐怖,但是也并不是无法接受。一开始之所以总是大叫别杀我,是因为刘壮实根本没有近距离观察过丧尸,更遑论和丧尸进行接触了。趋吉避凶是人之常情,而这个看起来顶多二十岁的小伙子则是完全的鸵鸟心态。
这种人是不值得同情的,就算刘壮实的计划成功也不过是延缓死亡罢了。都沦落到啃草了还无法面对丧尸,面对恐惧,因此听完一阵絮叨并没有得到有用的信息后,朱小能拒绝提供足够的食物和水,只是给了刘壮实一片干面包,一口清水。
朱小能带着孟菲想继续查探一下,再选个院墙和大门足够牢固的小别墅度过今晚,然而刘壮实就像个狗皮膏药,亦步亦趋的跟着他们。
这让朱小能很不耐烦,却又不可能狠心杀人,朱小能只是个宅男,和丧尸的不断战斗只是让他变得成熟冷静而不是心狠冷血。
而刘壮实自身也没什么可以拿出来自我推销的,除了他的狗,他一无所有。
刘壮实把主意打在狗的身上。两条狗都是大狼狗,德国黑背,放在末世前,训练之后都可以做警犬的种类。虽然跟他走失了,但是凭着它们的本能和机敏,这会应该在山上等他。
刚刚吃了一点点东西,对于饿了两天的刘壮实来说,此刻在朱小能他们单车后座上的箱子里的食物,远远超出他的忠心耿耿的“护卫”。其实要不是因为两条狗是不是带来一只青蛙,一只老鼠之类的动物,能让刘壮实活的更久,可能他自己都要开始吃狗肉了。这次回村就想着能找到吃的就好,找不到就回去先杀一条狗,至少能多活好几天!
多么恶劣的人性!然而在刘壮实看来却是再合理不过,没有什么比让他自己活下来更重要,哪怕是对他有恩的两条忠心的狗!
刘壮实越想越觉得是个好主意,于是走快两步拦下了朱小能。
“大哥你听我说,我有好东西在山上的房子里,你跟我去看看吧,我想和你换点吃的。”
刘壮实满脸都是渴望,那是对食物的渴望。如果不是朱小能块头大他一号,手边就是把大铁锤,刘壮实丝毫不怀疑自己会动手直接抢。
“你都成这样了,还有什么好东西?钱?还是房子?”
朱小能觉得刘壮实实在不可理喻,自己都要饿死了出来偷东西了,又不敢杀丧尸又没脑子,只想苟延残喘的人,还有什么能拿的出手?况且末世前的值钱的东西现在都如同垃圾一样,一路上别说名牌服装奢侈品,就连几百万的跑车也没见人回来开走不是?至于钱?擦屁股都嫌硬!
“大哥,我说的是真的,我有两条狗,虽然它们和我走散了,但是肯定会回去等我的。它们可以找吃的,也可以帮你打猎。如果你不喜欢,涮火锅也行,都是大黑狗。”
刘壮实很担心朱小能看不上自己的狗,基本上狗能做到的甚至包括狗本身能当食物这种话都说出了口。毕竟刘壮实除了有工具生火,没有油盐酱醋,吃了好些天烤老鼠烤青蛙这类东西,香甜的面包当然更有诱惑力,如果再有泡面就更好了,狗肉那么多?论斤的总能多换几包吧?
刘壮实的话在朱小能听来简直心寒,这人连帮了自己的狗,甚至是有大恩的狗都不放过!且不说刘壮实吃的是烤青蛙烤老鼠,可能它们为了刘壮实这个主人有吃的,自己都没得吃,最多啃点刘壮实吃完后的骨头!
朱小能听到是大黑狗,回想起村口那场战斗的丧尸狗,貌似里面真没有大黑狗。虽然它们身上都是血与灰,但是一条是白狗,两条是黄狗,说不定它们真的活着。
养狗也可以,至少晚上可以帮自己警戒,只要它足够聪明。而且能在刘壮实身边活下来,肯定也不会挑食。万一它们还活着,曾经真的引走过丧尸,那这就可以称之为神犬了!
朱小能和孟菲交流一番,都决定先去看看。不只是因为好奇,更是因为如此优秀的狗,完全可以胜任警戒工作,晚上睡觉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