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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二十八章 歪打正着(1 / 2)

新的一周开始了,离春节放假仅剩一周,楚天齐的工作也更加繁忙。他要在这有限几天里,处理一些紧要事务,其中安全检查必不可少。

在楚天齐分管的工作中,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建筑施工安全和采矿工作安全。由于季节原因,建筑工程施工已经停止,最需注意的就是采矿安全了。采矿企业都有**,而且临近春节,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

在赵顺陪同下,楚天齐周日就去了矿山检查,今天是第二天,也是最后一天。由于以前没有分管经历,所以整个检查过程都是由赵顺和采矿企业负责人引领,但楚天齐也要临时抽查一到两项非设定项目。他抽查的这些项目,并非无的放矢,而是曾在省内外有过类似事故案例。在下来检查之前,他已经做过相关功课,对准备临时抽查项目有过专门学习,不但知道了事故成因,也从理论上掌握了相关的预防和解决措施。同时,对于其它易发生的采矿安全事项,也做了相关了解。

每到一处矿山,在检查结束时,楚天齐做为主管市领导,都要做指示,发表一些意见,提出相关要求。在讲话时,他力求简洁,有些语句还提前进行了推敲。

人们发现,虽然这个新领导看的多说的少,但讲出的话来都在点上,指出的问题也很尖锐、具体,并非完全外行。人们仅有的那一点蔑视,便也消失殆尽。

结束检查,“桑塔纳2000”返回市区。

在走到半路的时候,手机响了。看了眼来电显示,楚天齐按下接听键:“市长,您找我?”

手机里传来王永新的声音:“你在哪?”

楚天齐回答:“我从乡下返回市区的路上,估计一个小时左右回去。”

“回来后直接到我办公室。”王永新话音戛然而止。

拿着手机,楚天齐心中自问着:市长找我什么事?旋即便给出了答案:肯定是和张燕的谈判。

上周五的时候,河西鹏燕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张燕上门,张燕自称是鹏燕建筑和鹏程投资公司的最大股东。这是楚天齐与这两家公司高层的第一次接触,两人比较全面的辩论了一些焦点问题,也比较系统的阐述了己方的观点。

在两人的辩论中,楚天齐择选几份合同中的相关条文,引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条款做论据,得出结论:土地开发合同有垄断条款,应为无效,建筑施工合同有多处显失公平,申请取消。

坦率的说,楚天齐当时虽然讲的理直气壮,但如果真要实现“合同无效”和“取消合同”,极其困难,甚至胜算并不大。

要证明“合同无效”或是符合“取消合同”的条件,首先,必须要经过法院来裁决。一旦到那种地步,对方绝对不会客气,一定会运用各种手段来维护他们的利益。虽然自己代表的是政府,对方代表的是企业,按说自己要强势一些,可事实却恰恰相反。真到那种时候,自己就是一人作战,薛涛和王永新绝对不会为了公事而得罪一个厅级领导,他们不会帮自己,其他班子成员也是如此,只要不背后捅刀子,已经是烧高香了。而对方却是政、商两界皆通,势必会利用各种资源来影响结果,来对法院施压,对方社会资源的优势便会显现出来。

其次,即使法院完全公正、公平的进行审理,但己方必要的人证、物证肯定缺乏。尤其要想裁决“无效”或“取消”,法院肯定要求甲方提供受到胁迫的证据,这是证明“霸王协议”和“垄断条款”的前提,否则当时的条款可是双方签字确认,那就是双方意愿的体现。法院顶多只是允许修改个别条款,绝不会认定那是“霸王”或“垄断”,那么“合同无效”或“取消合同”的理由就不充分。当时合同应该是受到了“权”或“钱”的影响,但这只是推测,并没有实质证据,而且法院应该也不愿往这个方向深究。

再次,目前在全省都没有政府无条件收回土地的先例,法院在裁决时肯定会慎之又慎,绝不会抢着去第一个“吃螃蟹”。再加之他们肯定会受到张氏的攻关,那就更没必要去冒险了,甚至会直接驳回申诉。

也就是说,即使上了法庭,胜诉的可能性也会非常小,败诉的机率反而大增。到了那种地步,也就意味着自己主导的这件事完全大败,局面对政府更为不利,而自己也可能早被对方收拾掉。即使侥幸没被对方拿下,但在成康官场中也没了立锥之地,在官场和民间也就没有任何威信可言。正因为经办领导可能会身败名裂,众常委才不吝答应了那么多略显苛刻的条件,也才一致把锅甩给自己。

其实在任务落到头上之前,楚天齐已经想到了这一层,但这件事确实和自己分管工作关系重大,不把飞天和四海烂尾工程处理妥当,后面的工作非常不好开展。即使勉强推进,也会受到这两个工程的干扰,也会留下后遗症。不但责任使然,市委一班同僚也默契的把这个锅推给了自己,自己是不得不背。

在接到这个任务后,楚天齐想了种种方案,也假设了各种结果,他知道自己只有一个杀手锏,那就是对方的背景。鹏燕和鹏程公司分明是张氏企业,背后是河西省凉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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