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庶常馆学习,做点好事。自己的想法配不上自己眼下的境况,又不肯努力,才是她焦虑的根源嘛。
回到自己身体的时候,就试着写写话本,努力挣钱奋斗。
在借用卢小哥身体的时候,就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举大庆朝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做个两袖清风的狗,阿不,好官。
想明白了,简娣心中顿时一轻,压在心头的负累消失得一干二净。
不过,在此之前,还是要和卢小哥道个歉。
“卢小哥,占据了你的身体,我真的觉得挺对不起你的。”
看着茶杯中上下打着旋的茶叶,简娣发自内心地说。
假如被占身体的是她,看着一个孤魂和自己的爸妈,和自己的同事互动,而自己被困在其中,无法发声,她绝对会疯。
卢仲夏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似乎顾忌到她的情绪,说话本就温柔的青年将语调放得更轻柔缓和了一些。
“‘占据身体’一事,并非出自姑娘本意,我曾答应过姑娘,”青年顿了一顿,“借我的双眼让简姑娘好好看看。”
“又怎么会反悔呢?”卢仲夏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既答应姑娘,便无半分怨言,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言而无信,又怎能算君子?”
青年温柔磁性的嗓音在脑中如流水响起。
听到卢仲夏诚恳的话,简娣心尖尖莫名地一颤,脸上不自觉地有点儿烧。
“做君子可……可没那么好哦。”简娣提醒道。
卢仲夏什么话也没多说,没有和她争做辩君子或小人的利弊,只轻轻地嗯了一声,好像在赞同她说的话,却并未因此更改自己的想法。
“要是卢小哥你有一天附身到了我的身体上,”简娣干咳了一声,“我也不会不高兴的!”
卢仲夏顿时笑开,“那便先多谢简姑娘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简立了个flag,各种意义上的。
狗官,狗的不是卢小哥,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