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她不怕!不怕的是“沈依依”那个傻瓜!好好的富家千金大小姐,玩儿什么私奔哪!害人不浅!浸猪笼,那是浸猪笼呀!而且沈家家大业大,人口也多,可不像一个吴德那么好对付!沈依依气得慌,抓着小胡椒的胳膊,使劲地朝床柱子上撞。 “小姐,那是我的胳膊!我的!!”小胡椒大叫着,把胳膊抽了回去。 沈依依揉了揉突突直跳的太阳穴,把印章丢给小胡椒:“你把它收好,别让人看见了,抓我们去沈家领赏。” “我知道,我知道。”小胡椒接过印章,连声地道,“我晓得厉害,一直藏得很严实呢。” 那就好,沈依依定了定神,问道:“咱们这一千多两银子,能做什么?够我们盘个小店开饭馆吗?” “别处的物价我不知道,在富阳县是足够了。”小胡椒掰着指头道,“咱们这座宅院,一年的租金是五两银子,平时的吃穿用度,猪肉是五十文一斤,羊肉八十文一斤,鱼贵的三十文一斤,便宜的……” 比照富阳县的物价,再看看“沈依依”手头的存款,可谓是巨富了!她一个私奔的小姑娘,竟能卷走这么多银子,可见沈家当真有钱。 不过,以她现在的处境来说,有钱并不一定就是好事,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就是这个道理了。沈依依想着,让小胡椒把银子收起来,问道:“咱们这些钱,吴德知道吗?” “他不知道。”小胡椒撇撇嘴,“当初小姐非要把银子给他收着,被我拼命拦下来了,您忘了?” 拦得好!好丫鬟!沈依依赞许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小胡椒起身去藏银子,口中嘀咕:“当初我们带出来的,岂止这点银子,全让吴德给花了。这一年以来,他吃穿住用,买笔墨纸砚,去省府赶考,样样都花钱……” 沈依依在她的唠叨声中,想起一件事来:“厨房的那套厨具,不要带走了,刀柄上刻着沈字呢。” 小胡椒叹息道:“那一套厨具,是小姐从小用惯了的,顺手着呢,当初咱们匆忙离开武昌府的时候,沉甸甸地背着,都没舍得丢,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她和“沈依依”,除了名字,唯一的共同点,大概就是热爱厨艺了,所以她完全能够理解这种心情,对于一名狂热的厨房爱好者来说,一套用惯了的顺手的厨具,就好像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难以舍弃。 好在她连生命都是崭新的,厨具自然也需要一套新的,丢了这套旧的,就当是对过去的一种告别吧。 虽然沈依依已经清点过家当,准备离开吴德,但小胡椒非常担心她会反悔,以每隔三分钟问一次的频率,不断地来求证。沈依依忍无可忍,只好把她赶出去了。 这一天,直到天黑,吴德都没有再露面,也许是因为伤势太重,也许是担心沈依依再给他来一下儿。 要是吴德一直不回来,事情倒好办了,巷口的眼线,总归有办法的……沈依依思忖着,无意识地摩挲胸前一枚金镶玉的坠子。 小胡椒进来铺床看见,问道:“小姐,您又看夫人送您的坠子了?是想娘了吗?” 娘?这枚造型奇特的坠子,竟是“沈依依”她娘送的?她原本以为,这只是“沈依依”自己买来玩儿的,毕竟一口“金锅”,可不是这个时代常见的首饰造型。 沈依依心下好奇,便把坠子取下来,仔细打量。这的的确确,是一口货真价实的金锅,而且是一口双耳炒锅,锅体赤金,锅底镶着玉,玉上刻着祥云;在右侧的锅耳上,还挂着一把小锅铲,锅铲柄是赤金的,锅铲上镶着玉,玉上也刻着祥云,和锅底遥相呼应。 这么一件小东西,做得精美绝伦,锅铲甚至可以取下来,仿佛架上火,就真的可以炒菜。 是因为“沈依依”热爱厨房,她娘才特意打了这么一件首饰送给她的么?如此用心,应该是亲娘吧?沈依依把坠子戴回脖子上,塞进领口,道:“你说,如果我娘看见我,会把我抓回去浸猪笼吗?” “不会的。”小胡椒铺着床,头都没抬,“夫人早就不是沈家的人了,哪会管这事儿。再说您是她亲生的女儿,她怎么舍得抓您回去浸猪笼。” 早就不是沈家的人了?什么意思?跟她爹离婚了?那她现在是孤身一人,还是已经再婚了?沈依依愣了愣,想要得到更多的信息,于是开始套小胡椒的话:“我们走了一年了,也不知我娘现在怎么样了。” 小胡椒正在抖被子,不知是没听见还是怎地,过了好一会儿,方才回答她:“您放心,夫人肯定过得很好。她是白家老爷明媒正娶的夫人,上面又没有公婆,日子逍遥得很,只不知这一年里,她有没有给白老爷添个一男半女。” 哦,原来已经再婚了,而且挺幸福。不过,既然她已经重新组建了家庭,她就不便去投靠她了,免得打扰了她现在平静的生活。 沈依依靠在小胡椒刚铺好的床上,把今天得来的信息总结了一下:第一,她是个小富婆,暂时不愁生计;第二,她是沈家的耻辱,要远离武昌府;第三,最大的危险来自于沈家,而非吴德,从今往后,她要隐姓埋名,低调为人。 沈依依咬了一会儿指头,问小胡椒道:“吴德为什么不肯放我走?是为了我的钱吗?” “我不知道。”小胡椒摇了摇头,“我一直骗他,说您的银子快花光了,他应该是信了,就连跑关系选官,都没找您要钱呢。” “不是为了钱?那为什么不放我走?”沈依依觉得很奇怪。 “谁知道呢。”小胡椒铺好床,拿了金疮药出来,给沈依依的脖子上药,“也许他舍不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