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第二天不用参加球队训练,所以珍妮弗就提议,趁着难得今天阳光明媚的好天气,一家人去辛斯海姆逛一逛,逛逛街,散散心,累了就找个咖啡厅休息一会,算是集体放假,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工作,这样的生活也太枯燥了一点。
珍妮弗的提议得到了金特尔的大力赞成,大壮没有说话,她一般都是用沉默玩隐身的,压根不用考虑她的意见——当然,从她意动的眼神来看,显然她心里也是赞同的。
曾恪自然不会反对,老实说,从中国回来之后,他们这“一家子人”是很长时间没有一起出去逛街散心了,曾恪成天忙着训练比赛,珍妮弗更是因为工作时不时的不在家,金特尔和大壮倒是标准的“死宅”,不过前者天天喝茶遛狗,估计也快闲出病来了,后者么,除了偶尔跟曾恪或者珍妮弗出去之外,就是呆在家里,不是练拳就是发呆,跟个木头人似的,无趣得很。
曾恪觉着,一家人出去转一转,也是好事,算是给枯燥贫乏的生活增添一味调剂吧。
当然,曾恪更是清楚,大家之所以都热衷去城里散心,更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他——虽然曾恪嘴上说着没事,已经不放在心上了,但心里却知道,大家伙都还是很担忧的。这次事件,确实挺“恶心”人的,换人任何一个人,估计都会有一段时间的“郁闷期”,曾恪这么快就走出来了,委实说,他们还真的不敢相信。
而事实上,曾恪确实心里还残留着芥蒂,他又不是圣人,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陡然遭遇这种事,还是自己同胞亲手带来的“羞辱”,要说这么快就不在意了,那根本不可能。
但他也真的没说谎,事件带来的残留情绪虽然有,可心胸豁达乐观的他也想通了,有人喜欢就有人讨厌,他不可能为了讨厌他的人而活,他只需要做好自己,问心无愧,那便足够了。嘴长在别人的身上,他就算再不满,也没权利去阻止。
心里满满的都是家庭温暖所带来的感动,曾恪也就点了头,出行的事情定了下来,珍妮弗和大壮去了小院,给五只傻狗准备好一天的狗粮,而金特尔则是去了小院后边的车库,准备将车给开过来。
曾恪也有着自己的任务,他找了一个大背包,将各种零食零嘴塞得满满当当,顺带着还放了几**水——水是给自己和珍妮弗以及金特尔准备的,至于零食么,不用说,是给大壮的,大壮这姑娘什么都好,人狠话不多,标准的“打手狗腿”,就是这吃货属性令人头疼,要是不给她准备足够吃的,搞不好半路走着走着人就没了踪影——指不定跑到超市或者哪家餐馆去呆着了。
“嘎吱~嘎吱~”
伴随着汽车马达的轰鸣和轮胎和地面的摩擦声,两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小院外。
正在忙活的珍妮弗疑惑的抬起头,下一刻,脸上的表情就变得精彩起来,满满的都是惊讶——当先的车辆上,率先走下来的一对男女,女的很漂亮,以珍妮弗西方人的审美观来说,都显得颇有气质,一看应该就是那种上层贵族出身的家族后裔。
这不是重点,因为再漂亮,再有气质,珍妮弗也不认识,对她而言,这只是一个陌生人罢了。
而真正让珍妮弗惊讶的是,她看到“曾恪”正站在漂亮女人的身边,这才是让她感到疑惑不解的,但随即,珍妮弗就反应过来了,这不是曾恪,而是李忠国!
上一次从中国返回欧洲的时候,他们是打过照面的,所以珍妮弗是认识李忠国的,诧异的是,只是不清楚李忠国怎么突然就来到了这里。
很显然,李忠国和漂亮女人是一对夫妻,而在两人的身后,一个身穿黑色夹克的平头青年也下了车。
夹克青年珍妮弗并不认识,所以注意力也没放在他的身上,倒是旁边的大壮,一看到夹克青年,眼珠子转了转,然后自顾自的咧嘴笑了起来,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愉快的事情,惹得珍妮弗一脸的迷糊。
后面还有一辆车,上面走下两名魁梧大汉,却是没有走近,而是靠在了车边,眼神警惕的左右观察,显然这是两名保镖。
看见珍妮弗,李忠国的眼睛立即就亮了一下,知道没有找错地方,立即快步走了上来,他的伤势并没有完全康复,但是正常走路已经没有问题了,只是还无法经受太激烈的运动。
“您……您好……请问,曾恪在家吗?”
李忠国面色隐有激动,他是认识珍妮弗的,只是不知道这个女孩的姓名,但这不重要,看见珍妮弗,他就知道,曾恪就是住在这里的,他想要找的人,就在这里!
珍妮弗看看他,看看他的妻子,再看看跟在两人身后的夹克青年,点点头:“曾住在这里,他这会儿也在家里。请问你有什么事情,先生?”
曾恪毕竟是公众人物,他的住址虽然不是太大的秘密,但也不是人尽皆知,为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球迷或者记者来这里的。珍妮弗不清楚眼前这些人是怎么找到小院的,但该有的警惕依然不会放下,也就是心里猜测曾恪和李忠国之间可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否则珍妮弗更不会和颜悦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