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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章 争夺(五十一)(1 / 2)

在大唐的历史上,镇守府是个特殊的产物,它既不行于内地的郡县,也并不流行于边镇,只在安西一镇有设,四个小蕃国,一国一镇,取得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碎叶无国,刘稷要的也非是两套班子并行的那种半羁靡制,而是一个名头,开府建牙,藩镇一方,有了这个名头,他才能军政一把抓,如同几十年后的藩镇。

镇守使之下是没有副使的!集权程度比节度使还要大。

简单来说,这个镇守府与都护府一样,都有一整套的行政班子,长史、参军等等,更妙的是这些人全都由他自己来挑选,根本不用担心朝廷会在里头掺沙子,当然了,天宝十二载的朝廷,还没有意识到藩镇之祸,想不到那上头去,再说了,一个远至四五千里的边远小军府,谁会放在心上,跑来与他过不去。

从兴庆宫回到封府,他连岳丈岳母都没来得及正式见上一面,倒在偏厢里蒙头就睡,这一睡就到了第二日的正午时分。

走出偏厢,还有些迷糊的他发现,封府里人来人往,特别是前院,大堂上更是济济一堂,他甚至看到了刘科等几位刘家子弟。

“五嫂甚得老太君喜爱被留下了,七叔遣咱们过来,一是打探消息,二是看看有什么可帮忙的。”站在最外头的刘科看到他,马上迎上来。

刘稷愣了一会儿,才反应他口中的五嫂,就是已经过门但还没有洞房的封三娘子,没等他说什么,封常清背着手走过来,斜着看了他一眼。

“侍奉公婆是应有之义,三娘既然嫁过去了,总不成还如之前那般无所顾忌。”

“封公......”

刘稷的称呼一出口就被他瞪了一眼,吓得赶紧改口:“老泰山所言极是。”

岳丈这种生物,还是不要轻易得罪的好。

“你们这是忙了一夜?”

封常清的眼中血丝凸现,堂上的那些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岑参、杜甫带着一干文吏在不停地书写着什么,角落里坐着一个人,呼赦呼赦地打着鼾,一付旁若无人的样子。

“鱼中使不肯去厢房歇息,只得让他在此将就了。”封常清简单解释了一句,指着一个忙碌的身影说道。

“那人是太子荐来的元公辅,之前任大理司直,你觉得去你府下担个法曹参军可使得?”

不得不说,封常清这等老成精的人就是会说话,一个刚入流的小吏,他本就是北庭主官又是自己的长辈,大可以一言而决,偏偏摆出一付商量的口吻,刘稷沉吟了片刻。

“什么来历?”

“杨大夫之事,得罪了那一头。”封常清声音压得很低:“他娘子是河西王节度之女,寻常郡县去了也麻烦,这才发到了咱们这里。”

见他有些迟疑,又补充了一句:“他与你爹爹是至交。”

那还有什么说的,就是养个闲人也得收下啊。

“一切便如岳丈所言。”

“旁的人选,你可有定计?”

“录事参军与户曹参军留着,旁的人选,还望岳丈襄助。”

镇守府是个缩小的都护府架构,佐史之长就是录事参军,下面还有兵、功、户、法、仓等诸部门,法曹参军掌诉讼和治安,相当于县公安局长,算是一个要害部门,户曹则是掌人口、田亩,都是必须要掌握在自己手上的紧要部门。

“也罢,先调些人把架子搭起来,等你找到人选再换。”

对此,封常清表现出了极大的信任,说实话,如果刘稷一点不让他插手也是毫无问题的,可问题在于,他手上并没有那么多的人选,这就是世家大族的优势所在,整个刘氏一族,肯随他出关的才十几人,就算每个人都可以培养,也撑不起这么大的架子,因为他们毫无经验,最好的做法是跟着一位有经验的人历练,然后再慢慢提拔上位,因此,对于老岳丈的好意,他是非常感激的。

于是未来的诗圣就光荣得成为了碎叶镇守府下的功曹参军,可刘稷并不想他去做那种琐碎的实务,而是有更大的用处,自从杜甫被岑参荐到他这里,一直从事着一项在所有人看来毫无必要的工作。

教他那不到一百人的手下识字。

在一个九成文盲的国度,要想真正建立一种新的制度,就需要一大批有知识有文化而且忠心的人,刘稷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培养自己人,最好的法子,就是从这些可靠的手下开始,而接下来,他要将这个过程扩大化,就需要更多的读书人来帮助,否则累死了也做不到。

至于佐史之长的录事参军,自然是给严庄那个老狐狸留着的,他相信以此人的能耐,搞定这个小小的军府应该不在话下,若是连这点子事都搞不定,也就白瞎了史书上偌大的名声。

“你此次多半要先行一步,总不好白身上任,某与他们商议了一下,就以北庭安西两部牙兵组成一伍,编入瀚海军中,以补他们之前在吐蕃的战损,觉得怎样?”

刘稷愣住了,一种难以名状的狂喜充满了胸襟,这就不是区区小事了,两千节度牙兵啊,他之前是想都不敢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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