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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八章 争夺(三十八)(1 / 2)

万顷尽天色,千寻穷地根。

舟移城入树,岸阔水浮村。

闲鹭惊萧管,潜虬傍酒樽。

螟来呼小吏,列火俨归轩。

当刘稷听到父亲吟出这首诗时,已经是第二日的午时了,眼前的景象,让他恍惚以为到了后世的江南,水路纵横,阡陌如织,闾桑相闻,渭水的支流涝水与宽阔的官道平行,沿岸两旁是一块块开垦齐整的灰色田地,县城的主街便是穿城而过的河流,每隔上数百步,架设着一座木制的便桥或是拱桥,桥下舟揖紧连,肤色紧致的渔家女一边撑杆,一边用粗俗的话语与男子争吵,河边的浣衣女子捣衣如杵,嬉笑怒骂之声不绝于耳,活脱脱一付水乡风情画。

鄠县,他在这个世上的根,到了。

刘氏一族在这里算是个外来户,他们的祖籍位于隔壁岐州的岐山,就是刘稷所去过的马场所在地,为什么迁来此地,他猜到答案,已经是到家的第三天了。

与这世上所有的大族一样,刘氏也居于县城外乡村中,乡绅乡绅,掌握着乡镇以下的行政权,这是华夏延续数千年的传统,只有从商、进学、为官、做工的才会跑到城里去住,当然了,家中是不是在县城置有别院就不得而知了。

刘氏不算大族,是因为族中丁口的数量太少,举例来说,刘稷年方十七,在族中排行第五,三十五岁的岑参,排行二十七,近四十岁的高适,排行三十五,由此可见,刘氏一族中男丁有多稀少。

当然了,除了数量,男丁成材的质量也是个重要的标准,不过总得来说,数量是可以碾压质量的,这便是为什么古人重男轻女的原因,男丁太少,抢水争地都打不过啊。

他在族中行五,家中行二,上头还有一位哥哥,刘单的嫡长子,姓刘,好吧这是废话,名字同样是第三天才知道的。

名社。

简单粗暴得令人发指。

当时看到记于族谱上的这个名字,刘稷忍不住看了便宜老爹好几眼,心说,您这志向,是不是也忒雄伟了一点,臣妾要多难才做得到啊。

“见过爹爹!”

鄠县县城外秦岭乡岸头村村外,二十二岁的刘社带着家中仆役,早早地候在路旁,看到他们的到来,赶紧上前牵过马头,恭敬地将刘单扶下鞍,后退两步,也不顾地上的尘土,便拜伏于地,叩首再三方被叫起。

回到家中,刘单才找到了一家之长的感觉,此时他并没有亲手去扶,而是目视身后的刘稷,正在好奇打量地下之人的某人被盯了好几眼,才后知后觉地上前将这位兄长扶起,然后,后退一步,长揖作礼。

“见过兄长。”

“阿稷!”

刘社不等他礼毕,便上前一把执住......双手,他是真不适应这样的热情,连回应的笑容都尴尬了几分。

这份尴尬,等到了自家府邸,就更甚了,因为接下来,是生下这具肉体的女子,他的母亲。

刘单娘子高氏人如其姓,生得是真高,一看到她,刘稷就放心了,自己还有得长,还不到四十岁的高氏一点都不显老,看到他的第一眼,泪水便涟涟而下。

“五郎,你......你可回来了。”

刘稷几乎第一时间就感到了对方的爱意,身体不受控制般地完成了跪拜作礼的动作,还未站起身,人已经被拥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没有哭天抢地的嘶吼,只有低低的饮泣,眼前的妇人将他的头脸摸了又摸,似乎想要从中找了一点记忆中的痕迹,整整十年不见了,刘稷都不知道,一个母亲是如何打发这种日子的,龟兹城中的刘宅,里面有一间屋子,放着无数双手工纳的布鞋,无数件大大小小的衣衫,针脚密密麻麻,如今看到妇人的磨粗的手指,他才知道,那些事物的由来。

“娘,不孝儿让你记挂了。”

这声真心的呼唤,让高氏好不容易压下的情绪在瞬间爆发出来。

“儿啊。”

母子俩在院中哭成了一团,一旁的刘单父子默默地等了一会儿,才将二人劝开,因为,会见还没有结束。

进了后院的堂屋,府中最大的BOSS才最终现身,那是刘单的母亲,他的祖母。

老太君就没高氏这么矜持了,没等刘稷行礼,便将他叫上前,一把搂进怀里,“心肝肉儿”般得叫得他浑身发麻,却也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亲情,更奇特是的,一边疼他,一边还在不住口地骂儿子,他终于明白,刘单为什么要将自己送到塞外,留在这个家里,自己只怕要成为鄠县一霸,长安一害,大唐一祸。

“......你个挨千刀的,将我的五郎远远地打发了去,可怜一个六岁的孩童,任他自生自灭,母子分离,骨肉相隔,那些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么,你个不孝的逆子,就盼着气死了老娘,你好逍遥快活是吧,呸,做梦,弄起子下流胚子,连个蛋都生不出,家中好歹就两个男丁,还生生要拆散一个,你这忤逆不孝的狗杀才......”

可怜刘单连句辩解的话也不敢说,只知道不住地叩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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