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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诗仙(1 / 2)

“某与这位小友不打不相识,叫什么都成,某家道号青莲,表字太白,要不乐意,叫声牛鼻子也没所谓。”

果然是他,刘稷感概了一下,还是长安好啊,随便打一架,也能碰上牛人。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诗词的认识都是从小学课本里的那首开始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唐朝的认识,都是从这个叫李白的人开始的,因为他经历了大唐最盛的几十年,笔下的诗句,几乎就是那个伟大时代的写照。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华夏的认识,基本上都离不开这位叫李白的代表人物,特别是在文学这个领域。

五十二岁的李白,已经脱去少年的表涩、青年的潇洒、中年的蹉跎,开始步入老年的成熟,与最后的辉煌。

再过十年,大唐的三个支柱一齐将会倒下,李隆基,李亨,还有这位伟大的诗人。

此时,他就活生生地站在刘稷的面前。

“太白先生。”

刘稷朝他拱拱手,正色说道。

老头一抖袍袖,表情有几分不耐:“只管啰嗦作甚,找个去处吃酒是正经。”

众人都是宛尔,可这个时辰,眼见着日头西斜,城门已经关上了,想到之前的玩笑话,刘稷朝着李腾空挤挤眼睛,在他想来,李林甫在城中都有产业无数,城外怎么也得有几个庄子才对,没想到,女孩咬着下唇,眼带犹豫,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他倒是不介意回军营,不过让严庄、田乾真等人看到,不知道会不会又打起来。

“某家中不远,不若去坐坐,再想天就黑了。”

最后还是帅老头放话,几个人朝着郊外的一处集镇走去。

城中有坊,城傍有市,城外有集,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形成的,后世的专家并没有一个定论,不过在唐朝时差不多达到了极盛时,特别是天宝年间。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如同后世的帝都,三环内是天价,三四环是高价,出了五环也不是平头百姓能买得起的,可日子总得过,就是把家安在冀省,来回上班远点而已。

天宝十一载的李白虽然没有落魄到好友杜甫的地步,可基本上也属于坐吃山空,好在他运气不错,第二任妻子是中宗时的权臣宗楚客孙女,虽然家道中落了,底子还是有一些的,至少可以在离城不远的集镇中,租下一间清静的小院。

此时天色渐黑,长安城中的闭坊鼓一声接一声地响起来,城外虽然没有夜禁,集镇中的巡丁依然在各处巡视,提醒百姓小心火烛,同时也负有一定的缉捕之责。

“这是......”

篱笆门被人打开了,一个妇人端着一盏油灯出现在门后,在刘稷看来,妇人的年纪应该在三十多岁,在这个时代已经属于高龄了。

“几个友人到访,去准备些吃食,某要待客。”老头随意地吩咐了一句,背着手走进门。

“嗯。”

妇人顺从地应了一声,几个人显然知道她的身份,都是口称“叨扰”,刘稷不知道要如何称呼,只能胡乱地跟着叫“嫂嫂”。

走在后头的李腾空白了他一眼:“那是宗四娘,莫要乱叫。”

刘稷笑而不语,缘分真是奇妙,十年之后,李白将妻子宗氏送上庐山,托付于这个小女孩,不久后,自己就病逝了,两个女人最后只怕成了好友,没想到这个时候已经相识了。

他的笑容让李腾空有些迷之发毛,想想又说不过他,只能恨恨地瞪了他一眼,跟着孙大娘进了屋子。

刘稷进屋前,向身后的两个军士使了个眼色,两人会意地离去。

妇人的手脚十分麻利,很快收拾了一些吃食,温了一壶酒送上来,老头随意地招呼大伙坐下,也不管他们,自顾自地倒上一盅,咪了一口,脸上露出一个惬意的表情。

来到这个时空习惯了那种繁琐的礼节,哪怕是与封常清、李嗣业、田珍这些熟人一块儿吃酒,也绝不可能这么不拘礼,他还是第一次碰到在自己家中待客,这么随意的主人。

“来来,都满上。”主人不理,孙大娘便担起了待客之责,目视二人说道。

“五郎,二十五娘,今日之事,起于口角,终于误会,喝了这杯酒,将事情揭过,成吗?”

刘稷笑了笑:“我没问题,就不知小娘子这气消了么?”

“谁有空同你置气,稀罕么?”

“哎,这才像是修道之士说的话,哪能老跟咱们凡夫俗子过不去呢,是吧。”刘稷端起盅子,伸到她的面前。

“哼。”李腾空余气未消地哼了一声,勉强与他碰了一下。

“对嘛,以后想见我了,直接差人告诉我,用不着又是跟踪又是堵路地,容易让人误会。”

李腾空的一口酒还没下喉,被他的话呛得全堵在了气管里,咳得上气不接下气,极为难受。

“好好地只管气她做甚。”孙大娘赶紧拍拍她的后背,嗔了刘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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