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边进京,对于刘稷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只是这一回,他们是全付具装,一派边军的装束,不必有所动作,一股杀气便自然而然地流露,令人胆寒。
那是百战老卒身上,用敌人的血肉,所凝结出的。
阴魂。
跨过渭水便桥,已经有人迎在了前面,刘稷远远地看到,放低了马速,低下身在一旁的马车窗口处说了一句。
“郡君,中丞到了。”
马车里坐着四个女子,除了郑氏的贴身侍婢,还有封浩娘子和封寒月,马上要进城了,她自然不能再骑马招遥,就连骑装都换成了普通的常服。
在侍婢和儿媳的扶持下,郑氏下了车,封常清已经带着人走近,上前与她相互一打量,都是一笑。
“大娘,一路劳累。”
“坐在车子里,没什么累着的,倒是你,瘦了许多。”
郑氏回应了一句,看向他身后,作文士打扮的男子,显然并不陌生。
“二十七郎,别来无恙。”
“郡君记挂了,某家倒是无恙,只是有许久未尝过郡君的羹汤,甚是想念。”
“你呀,来看看这是谁?”
刘稷不防被她推到了前面,只能屈身一拱手。
“五郎!”
男子热情地上前,扶住了他的手臂,上下打量了一番,刘稷知道又是一个熟人,可自己却无半点印象。
“听开府说起,某还不敢相信,直到中丞到来,亲口所述方才知晓,了不得啊。”
“都是中丞谬赞,稷实不敢当。”
见他还在喋喋不休,封常清有些不耐烦地拉了一把。
“岑夫子,你这说法要说到几时,先入城吧,到时随你便是。”
“一时情急,恕罪恕罪。”
男子呵呵一笑,刘稷也是一笑,封常清的话,让他知道了这位是谁。
岑参,封常清的铁粉,直接为他写的诗就达十数首之多,其肉麻程度不亚于后世的粉丝,曾经长期佐幕安西,自然认得自己的父亲,两人说不准还是好友。
等到封浩等人一一上前见过礼,一行便重新出发,岑参很快就将兴致转到了,那辆别致的马车。
“此车看着眼熟,难怪,竟是出自我安西镇,想必是宇文晟的杰作吧。”
封常清一愣:“此话怎讲?”
“前几日,有一辆如此形制的马车入城,听说是来自于龟兹的红倌人,出手十分大方,传言要用一百钱一车的水洗沐,每日吃食也是精致到极处,来历更是扑朔迷离,令人浮想翩翩,却没有人见过她的真容。”
走在他们后面的刘稷一听,就感觉一道目光盯住了自己,隔着厚厚的车壁,都极具杀伤力。
不过能从旁人的口中,听到这样的逸闻,说明一切进行得很顺利,已经吊起了城里人的胃口。
“龟兹?”封常清听完,回头看了刘稷一眼,却什么也没说。
宇文晟能做出什么事物,至少在最近的这一年时间,都与刘稷有关,本能得就会想到他身上去。
刘稷不得不承认,在这些人精的面前,耍什么花招都得小心再三,因为对方太熟悉自己了。
这件事情他还没有来得及同封常清说,并非是想要隐瞒,而是不想将他拖进来,趟这趟浑水,这样对双方都好。
当然还有一个用途,这一次进城,要高调许多,引得城中百姓纷纷侧目,自然会将马车联想到一块儿,从而为杜妙如增加更多的猜测。
未来的两镇强人,也是一块不错的招牌,能挡住不少人的窥探。
在目前这种局势中,各方势力都很平静,那是因为李林甫留下来的位置,和巨大的政治资源,有待分割,杨国忠一定急于上位,以便接收这些资源,而其他人,未必不想分一杯羹,刘稷对于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越来越感兴趣,哪怕自己不是主角,看戏也不错。
想到这里,他不禁看了封常清一眼,看上去,这个身陷漩涡中心的人物,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或许将得到最大的利益,就在此时,对方的视线也看了过来。
“五郎,高开府很是欣赏你的作为,一早就想见了,你要有所准备。”
“中丞有何见教?”
封常清向他介绍进京后发生的一切,实际上他们一行除了将吐蕃人、南诏人和其他国的使者送入鸿胪寺客舍,便没了下文,已经过去了半个月,朝廷对于后事处置没有一个定论,连有功将士封赏也没有着落,这是极不寻常的。
除此之外,更不寻常的是封常清的做法,从西边入城,要经过整个西部坊市,相当于穿过半个长安城,这是在京城,自然速度快不起来,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闲聊是自然而然的,可是封常清全都在同自己说话,既有叮嘱也有提醒,话题无一例外都是关于高仙芝的,看这情形,就像后者正等在府中,要马上见到他一般。
高仙芝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么个小军官感兴趣?原因或许是不寻常的战绩,又是熟悉的人,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