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世遗和羌区象征的布宫,更是雄伟壮观,让那些文艺女顶礼膜拜,不惜一切地留下足迹。
可是眼前呢,只有一片原始的村落,那些低矮的屋子杂乱无章,就连山体上的那座建筑,也与这个时代的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不同,一个困扰了大唐数百年的强邻,他的都城就是这付样子?
失望归失望,隔了上千年,或许这就是它本来的面目,刘稷看了一眼身后的人群,经地一天一夜的奔波,人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疲惫,身体摇摇晃晃地,似乎下一刻,就会倒下来。
长途行军,果然是锻炼人的意志,最好的手段,刘稷不在乎他们的体力如何,也不在意队形是不是齐整,只看重一点,他们的坚持。
能够坚持到这里,和他一起直面最强大敌人的都城,直面心里最深的梦垩,就比什么都强。
无论事先说得有多么好,当这一切真得出现在眼前时,大部人的脸上,都变得苍白,吐蕃人在他们的心里,已经烙下了深深的痕迹,绝不是一两句豪言壮语能消除的,特别是那些在纳木错被解救出来的人。
勇气源于恐惧,刘稷想起了自己曾经历的那个梦境,也知道想要打破它,没有什么捷径可走,只有一个办法。
他举起手,将后面人群注意力集中到自己的身上。
“想想他们对你所做的一切,想想曾经遭受的那些苦难,你们会害怕,是因为他们显得那样强大,而今天,机会就在眼前。”
“一个让你们成为强者的机会,一个让你们重新站起来的机会,冲下去,踩着他们的身体,对着他们的眼睛,大声地告诉他们,我们是......”
“汉人!”
“再说一遍,我们是......”
“汉人!”
从几十个人,到上百,到上千,到几万人一齐高喊,刘稷募得将手一挥,摧动了胯下坐骑。
“我们无所畏惧!”
这一刻,所有的人都忘记了疲惫、饥饿、体力不支,他们忘情地大喊着,跟在这个年青的唐人身后,眼中喷出了怒火,形成滚滚洪流,潮水般地扑向那座,曾经高不可攀的。
城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