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要等待消息,咱们也不能闲着,象雄人在四处抢掠,山民也可以有目地出击,战果不重要,只要放出一个信号,让吐蕃人认为,尼婆罗和象雄全都倒向了大唐,就成了。”
他转头看着杨预说道:“鹄子,你手下没多少人了,可还得用起来,用不着太突前,只要保证周边三十里的消息畅通,让这里有个预警的时机,可能做到?”
杨预毫不在乎地一点头:“有马就成,只是有一点不爽利。”
“什么?”刘稷问道。
“这城里的婆娘少也就罢了,连个看得过眼的都没有,哪像迦毘耶罗城中,尽是可口的小娘子,若是能从那边送几个过来,儿郎们就算辛苦些,也值了。”
刘稷有些无语,这家伙倒是直白,不过话虽然糙了些,说得倒没有错,送到他这里的两个吐蕃女子,已经是城中最好看的了,可他连下手的欲望都没有,又不是没见过女人的雏儿,是个母的都会心动。
当然了,两地隔着重重山岭,往来一趟就是大半个月,他才不会为了这种事情去专门派人,事情议定,几个人各自回去,走在最后头的康老四却留了下来,将一个小布包递给他。
“这是?”
刘稷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小小的印鉴,还有一封书信。
“从那个人身上搜到的,有了此物,就能证实其人的身份。”
刘稷点点头,用不着这个印鉴,他一眼也能认出,因为对方的那张脸,长得太有特点了,拿起下头的书信一看,却是自己写给康老四的命令。
两样东西加一块儿,事情就很明显了,对方在向自己表明态度,坚决彻底地绑在他的船上,这就算是投名状了吧。
刘稷将东西收起来,拍拍他的肩膀:“做得不错,我看好你。”
对于忠诚,他不吝夸奖,这样才能充份地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