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各自的头人在一旁看着,只怕当场就能打起来。
说他们是乌合之众,还是夸大了,人家至少懂得朝一个方向跑。
可眼下没有整顿的时间,不得已之下,他只能暂时放弃之间的想法,先不打乱来源,仍然按照各自的寨子,编成十多个部分,由他们自己推举出来的人带领。
战事在即,他和自己的手下全都换上了甲胄,这些甲胄并不是他们带来的,而是李嗣业所部的存货,衣甲上身,顿时有了几分精锐的气象。
刘稷披好甲,将长长的陌刀挂在背后,朝着山民队伍一挥手。
“这是咱们的第一仗,敌人一共有六百人,其中有一百吐蕃人,我会和你们一起作战,目标是击溃他们,为此,玛力乞寨中的五百人跟我出击正面,其他的人,拿出你们打猎的本事,让我们把他们打得屁滚尿流,闻心丧胆,再也不敢出来!”
简单地分派完,玛力乞的那些人便跟在了他的身后,选择他们,他有着自己的考虑,这些人是暴乱的主力,经过了长时间的厮杀,有一定对付官军的经验,再经过几场硬仗,一定能成长起来。
带着这些人转过一个弯,孔雀河谷的谷口就出现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