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玛现在成了刘稷的专职传信者,城里的人谁不知道,这个身材瘦小、机灵之极的勃律小女孩,就代表了那位不怎么好说话的大唐使者。
她的装束也同别人不一样,穿着合体的束身小衫,脚下是一双鹿皮小靴,脖子上系着一根红色领带,只是头发有些短,还无法扎成髻子或是梳成小辫,只能像当地的男孩一样,用带子束在额头上。
“玛力乞大叔,玛力乞大叔。”
听到熟悉的喊声,玛力乞转过头,不由得露出一个笑容,这些天如同噩梦一般,他的女儿、看好的女婿、还有那么多寨子里的年青人都死了,哪怕砍下数百颗城中权贵富人的头颅,也无法消减这种伤痛,只有这个小女孩,能让他心里稍稍一松,就像女儿幼年的样子,一样那么机灵,惹人喜爱。
当然,其中还有一个原因,对方不是唐人,只是一个勃律人,与这里的人有着几乎相同的境遇,再加上当初就是她来报信,才让各个寨子的山民集结起来,有了一个报仇的机会,因此,每当看到她,玛力乞都不会阴沉着脸。
“卓玛,你从城里来?”见她点头,老头人吃了一惊:“那不是跑了一夜,只有你一个人?”
“没有那么久,我在树上睡了一会儿,醒了才过来的。”卓玛笑嘻嘻答了一句,找了一个木头墩子坐下,小口小口地喘着气。
“那也很危险,这一路上谁知道有没有逃散的吐蕃人,你以后还是多带上几个人。”
玛力乞解下挂在腰间的皮囊,递给她。
“他们还没我跑得快呢,就算遇到吐蕃人,也捉不住我,哇,这是酒啊。”卓玛尝了一口,兴奋地叫道。
“少喝些不醉人,寨子里自己酿的,辛迪加最喜欢。”他忍不住伸手按了按女孩的头,卓玛没有闪躲,慢慢地抿着那种酸酸甜甜的液体,只觉得身上的疲乏在一点点地消失。
过了一会儿,怕她忍不住喝多了,玛力乞抢下皮囊,看她意犹未尽地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不由得心里一酸,差点落下泪来,这个小动作,几乎与女儿小时候一模一样。
玛力乞借着放东西的动作,背过身去,问道:“跑了一夜,肯定是很重要的事,说吧,你的那位贵人想要我们山民做什么?”
卓玛没注意他的表情变化,用脚踢着地上的石子,想着刘稷的吩咐,开口说道。
“他让我来问大叔一声,山民需不需要一位国王?”
还没有回过头来的玛力乞一怔,慢慢地转过身去,看着远处,那是一个不大的寨子,也是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如果一切顺利,只要一会儿功夫,就能攻破,里面的成年男子会被当场处死,女人和孩子会被集中起来带往别处,洗劫的财物里有一半是自己这个寨子的,还有一半属于唐人。
这样的事情,他们已经做得十分顺手,随着事情的进展,现在他们离着康提普尔差不多有大半天的路程,沿途洗劫了多少豪强、杀了多少人、抢了多少财物,已经无法统计清楚,可事情总有结束的一天,刘稷的问题,就是要让他们想一想,之后该怎么办?
“我知道了,你休息一下,我让人去找其他头人,一块商量一下,再同你回去,好不好?”
“嗯。”
卓玛应了一声,不知道是连夜跑路累的,还是刚才喝的东西真有点醉人,她现在只想睡上一觉。
康提普尔城中,既然出现了比较尴尬的问题,刘稷马上决定暂时先不告黑状,当然也没有要求进到屋子里去。
两人走到城墙上,从这个方向看下去,满眼都是绿色,高山密林、田野纵横,气象与大唐有很大的不同,毕竟关中精华之地已经开拓了千年之久,早已是人烟稠密。
尼婆罗虽然是化外之地,自然环境却是不错,如果能有汉人前来,以他们与生俱来的种田天赋,只会更加如鱼得水。
可惜,离得太远了。
刘稷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这里上接吐蕃下连天竺,经营得好,会是一个要害之处。”
“没有依托,终是无根之萍,朝廷不会答应的。”李嗣业看得很清楚。
“所以只能靠他们自己,使君军到的那一天,我已经遣了人回报封帅,脚程快的话,这会子应该走了一半。”
李嗣业明白他的打算,把动静弄大些,或许会让封常清有了进兵的念头,就算没有,也能得到一个明确的指令,毕竟他们是有组织的,哪能真得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只怕吐蕃人不会给咱们太多时间。”
“所以还需要更多的外援。”
李嗣业以为他指的是那些山民和普通民众,有些不以为然。
“就算把武器发给他们,也是一帮乌合之众,不可能挡得住吐蕃人。”
刘稷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唐军是不为了他们,在这里拼光的。
“他们自然是不成的,人数虽然不少,要想成军,还要很久,不过事情可以先做起来,那些人熟悉地理,至少能给吐蕃人造成不小的麻烦。”
“那你的意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