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此时他们还都是别人的属下,可在刘稷看来,两人的情谊已经根深蒂固了,说话之间完全没有顾忌,甚至......
外表粗豪的李嗣业,心思只怕也不那么单纯,如果这番说辞只是无意的话,他倒是有些佩服对方的情商了,因为这些看似不敬的言辞,用得实在是恰到好处。
得罪一个就快要死的上司,会有多大的风险?却在无意中拉近了两者的关系,只要段秀实没有举告的心思,就必然要倾向于他。
刘稷自失地一笑,是不是情报人员的职业惯性,总会把人性想得复杂一些?
他无意中的这个动作,被段秀实看到了,却是另外一番理解。
“五郎不以为然否?”
这一声,背对着他的李嗣业也转过头来,在两人灼灼的目光下,刘稷从一个漆盘里抓起一小撮胡香,同时手上还在转动,这些后世叫做‘孜然’的撸串神器,被均匀地撒在上面,在烧滚的油脂作用下,发出‘滋滋’的声响。
异香一时间弥漫开来,三人的神情都是一振。
“某怎么瞧得,五郎好似变了个人,往日里,他怎肯干这种事?”李嗣业终于看出不对了。
段秀实恰到好处地补了一刀:“还干得如此细致。”
吃人还不嘴短,真不愧是好拍档,刘稷腹诽了一句,用短刀一刀刀地将表面已经烧得焦黄的那一层割下来,盛在漆盘里,递给两个吃货。
两人早已经喉咙发紧、唾液横生,接过盘子,也顾不得烫,就这么上手,抓起肉片往嘴里塞,一边吸气一边啧啧称赞。
“嗯,好炙!痛快!”
炙是古时对烧烤的说法,两人的胃口都不错,很快,堆得满满的一盘子肉片就见了底,放下盘子,李嗣业毫不在意地用手背擦擦嘴角,随手在袍角上蹭蹭,眼神一下子盯住了刘稷的那把短刀。
“端得是好刀,你就是用此物,宰了达囊乞那厮的?”
又来了,刘稷发现,如果不将事情交待一遍,只怕是个人都会来问上一回了,他一边转动棍子,一边开口说道:“若是你,可能凭此刀,杀了他?”
李嗣业一怔,认真地想了想,摇摇头:“除非一刀直中要害,否则就是砍断他的手脚,这厮也能咬住你不放,而以此刀直取要害,相隔不会多于半步,他都不须用刀,只凭一双手,就能结果了你,某,做不到。”
“使君所言甚是。”想到那天的战斗过程,刘稷心有戚戚:“那厮的臂力之强,世所罕见,某能成功,实属侥幸。”
看似谦逊之后,他的话风一转:“正面相抗,我在他手下只怕走不得三合,可要是生死相搏,却有法子让他毫无还手之力。”
在两人好奇的注视中,刘稷将山林搏杀的过程叙述了一遍,过程之惊险,听得两人冷汗直冒,那种临敌机变,真是让人防不胜防,李嗣业心里很清楚,就算不轻敌,在同样的情况下,他也很难做到不失手,而只要一次疏忽,就是致命的。
于是,两人看向他的目光,又有了一些不同,勇猛无匹的人,在军中比比皆是,可以说毫不出奇,可这些人,有哪个敢说必杀达囊乞那样的勇士,还是以一敌五!
此时的刘稷,透出一股强大的自信,陌生得让人觉得可怕。
没有人不信,因为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
故事讲完,他的第二盘烧肉也新鲜出炉,那条羊腿已经所剩无几,他将余下的腿骨扔进一个陶罐,准备留着做汤,端起堆成尖的肉片,同他们坐到了一块儿。
“适才虞侯所问,其实我确是有些浅见。”他手脚不停地将肉片分给二人,主动回到了之前的问题。
“两位都是行家,你们以为,一场战事,最重的应该是何物?”
此言一出,正捏着一块肉片,准备往嘴里扔的段秀实,一下子停下了动作,现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紧接着,他的下一句话,让二人都变了颜色,神情也显得肃穆起来。
“去岁,高开府,缘何会有一败?”
龟兹城中的大都护府,摒退了侍者的节堂上,只余了两个人,王正见并未坐在大案之后,而是坐在程千里的上首,只有这么近的距离,听起来才不会那么费神。
“属下回程时,路过葛逻禄人的营地,他们不但未加阻拦,还呈上了不少奉仪,其首领谋落嚅嚅,不住口地告罪,似有归附之意。”
“葛部?”王正见有些意外:“你在哪里遇上他们的。”
“碎叶城以北十余里。”
王正见拈着颌下的白须,思索着其中的利害,碎叶城早在四年前就被他亲自带兵攻破,那时还是突骑施的牙帐所在,为了根除隐患,他直接下令将城池毁去,葛逻禄人竟然如此深入了么?
“反复无常的鼠窃之辈,得一时侥幸,便以为前事可以不计了么?”王正见恨恨地说道,脸上充满了激动。
程千里默然不语,也不知道如何接话,对于中丞的愤怒,他心知肚明,都是缘于去年的那场大败。
大食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