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之后,朱赫闵率领大军到来,一共十九万多人,这已经是朱赫闵尽了所有的努力,把所有部落能够调集的年轻人都给召集过来的结果。
满打满算也就四十万人左右的规模,要对付大月氏人的八十万,还是有不少的差距。
如果都是齐军那样的战斗方式也就算了,毕竟齐军之前跟大月氏人的战损比例是占了优势的。
其实真正说起来,陈华这种安排的方式是有很大的弊端的,将骑兵放在最前面,这不是正确的排兵布阵方式。
可赫连勃勃的为人他根本就信不过,赫连舒舒现在又昏迷不醒,他不得不多做一些准备,好让自己的人少一点损失。
而赫连勃勃也十分奇怪的没有表示反对,可能是知道陈华这次是认真的,他不想多说什么废话。
保住祖宗基业,现在已经成了赫连勃勃心中悬着的一个心事。
所以陈华要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只要能够帮他保住祖宗基业,就是让麾下的勇士去送死,他也别无他法。
弗朗切现在的心情十分焦灼,齐军来了,他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发动进攻,这就等于措施了良机。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所以现在弗朗切正在想着该如何对付齐军和北狄大军的联军,他的人数上占优势,可是他的人战斗力却不占优势。
在草原上机动能力强的骑兵才是能够决定战争胜负的根本,之前他用人命去堆,也只是堆掉了北狄人十几二十万人马。
可如果继续这么堆的话,他不知道还能堆出什么样的成绩来。
齐军可不同于北狄军队,被弗朗切当做大敌对待的齐军并不单单是依靠士兵的勇武,更多的是依靠精良的器械。
这些器械的制作方式他自问在大月氏根本就找不到一个工匠可以仿造,特别是那种不需要耗费太大的力气来拉的弩箭,简直就是无上的利器。
还有床子弩,床子弩的攻击效果之大,让弗朗切现在想起来都怕,一根床子弩有一丈长,射过来连人带马能够射穿四五个。
这种概念可不是一般人能够理解得了的,那毕竟是一种能够让人死得不能再死的死法。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弗朗切也不敢相信这天底下竟然有这种无上的利器。
身边的几个心腹军团长都十分沉闷的坐在那里,这次的战斗完全是听从二王子的指挥,他们这些军团长只需要按照吩咐做事就行了,不需要动脑子想太多问题。
毕竟汤姆森这个前车之鉴就摆在那里,谁也不愿意再当下一个汤姆森,即便是认为自己再有能力,他们也不敢这么做。
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一夜之间变成一堆垃圾被人丢在地上,人死了,家人成了奴隶,这样的结果可不是这些军团长愿意接受的。
“大家都说说有什么好的办法对付那些齐人,这些人真的是一群东方的幽灵,我想不到一个好的办法能够杀了他们。”弗朗切在沉闷的气氛中过了很久才从牙缝里面挤出一句话。
下面的军团长一个个眼观鼻鼻观心,都没有回答他问题的意思,这也不怪他们,你弗朗切是个什么人大家都清楚明白,谁要是说了让你不高兴的话,脑袋保不保得住还不知道呢!
见没人说话,弗朗切显然意识到了什么,郑重其事的道:“有什么好的方法就说出来,我不会怪你们。”
依然没人说话,天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气氛依然在沉闷之中,弗朗切已经到了发怒的边缘了,这时一个军团长站起来道:“二王子,我觉得现在以我们的兵力对付齐人和狄人根本就不是问题,为什么二王子还在这里想对策呢?
先用奴隶军团压过去,后面的骑兵随时准备冲锋,等他们把奴隶杀得差不多了,估计也已经折损得差不多了,到时候我们的骑兵直接扑上去,草原上将不会再有敌人。”
弗朗切微微颔首,笑道:“阿米色,你的这个建议虽然足够愚蠢,但是我很喜欢,至少你愿意说出你的计划来。
其他不敢说出自己计划的人都是孬种吗?看到齐人就害怕了?”
其他人是敢怒不敢言,一个个在心里心谤腹非,要不是你压着,我们怎么可能不敢说话。
他们的恐惧都来源于弗朗切这个暴君,而不是齐人。
在他们看来,齐人再可怕,至少在短时间之内也是没法对他们的家人动手的,可是眼前这个年纪不到三十岁的男子,却有这个本事。
汤姆森经营了几十年,他的家族更是经营了一百多年才有今日的规模,可是因为弗朗切一句话,汤姆森的家族灰飞烟灭。
在座的不少人实力是比不上汤姆森的,连汤姆森都变成这个样子了,他们呢?
弗朗切知道原因,只是他不愿意承认这个原因罢了。
有了第一个站出来说话的,自然有第二个,如果继续保持三缄其口,恐怕不用等战争开始,弗朗切就能找个由头把他们中间某些人的兵权给夺掉。
一番激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