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霖柯部的作战可以说非常成功,一战下来赵云这边损失了近千人,毕竟是刚上战场的新兵,这些伤亡是在所难免的。
但是与之相对的就是战果的丰厚程度,杀敌超过五千人,霖柯部彻底被打散,无数族人仓惶逃窜,部落中剩下的骑兵也不敢再战,只能骑上战马远遁。
赵云带着人杀了好几个来回,直到所有人都逃跑了之后,他这才下令停止进攻。至于那些跑了的人,他不想去管,也管不了,草原太大了,人家要跑你还真不好追。
地形又不熟悉,万一分散追击遇到其他鲜卑各部,那就麻烦了。
霖柯部的人逃的匆忙,部落中的绝大部分物资都落入了赵云的手里,最大的收获便是战马,足足有将近七千匹之多,牛羊过万,还有粮食、金银之类无数。
每一个战死的士兵,如果能够找到尸体,都由袍泽带回,至于霖柯部中的物资,战马也只拿了战马,还有少量的牛,羊则是只带了不到三百只,准备带回去改善伙食的。
能带走的都带走,不能带走的也没有毁掉,以战养战,并非赶尽杀绝。
要学会科学养猪,一下子把人家家底全打没了,那就是一锤子买卖,下次来就没什么好抢的了。
五天后,赵云带领着剩下的四千一百多人返回云中郡,从清湖城进入。
战马、牛羊、财富、粮食,一战下来缴获的物资可谓是极其丰厚,清湖城的百姓爆发出了震天的欢呼!
这么多年了,边境的百姓一直饱受鲜卑的摧残,如今终于看到了希望,无数人喜极而泣。
而对于赵云来说,击杀鲜卑最主要的一点收获,就是战马!
己方去时五千人,五千战马,死伤近千,但战马还是找回来四五百匹,加上缴获的战马,此刻手上有着超过一万三千匹战马!
如果将这些战马都利用起来,他就可以组建一支超过一万人的骑兵部队,下一次如果再遇到霖柯部这样的鲜卑部落,那就根本一点计策都不需要用了,直接带着人碾压过去就是。
回到云中郡,赵云立刻召见了荀攸、高顺等人,让他们把战后事宜安排一下,特别是战死士兵的后事,一定要风光大葬,如果有家属,抚恤工作也要做好,该给的补偿要给。
看到赵云凯旋,典韦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也想去战场杀敌!
“主公,下次带俺一起去呗?”
赵云心情很好,笑着打趣道:“那你好好练练骑术,等你什么时候能在战马上跟我过上五十招,我就带你去,怎么样?”
典韦脸一黑:“骑术倒是好练,关键是没这么好的马呀!我那一双大戟加起来就一百六十斤,我自己也有两百斤,哪儿有战马驮得动我呀。”
盘龙双戟一柄八十斤,加起来一百六,典韦自身重量差不多二百斤,再加上他的铠甲还有几十斤,全部加起来将近四百斤了,也就只有赵云的夜照玉狮稍微能承受一下,还都不能持久。
所以典韦的马,一般情况下都是只驮他一人,兵器则是交给亲卫,那俩跟随他的陈留己吾招募的壮士就专门给他抱武器,一人一柄。
从这个方面来说,典韦这辈子基本上也就告别马战了!
高顺在一旁说道:“其实,让老典去也不无不可,大不了到了战斗的时候下马步战便是。譬如此次进攻霖柯部鲜卑一样,在部落之中作战的时候,老典就可以发挥作用了嘛。平时赶路的时候,给他两匹良马也就是了,一匹驮人,一匹驮兵器,还是可以操作的。”
典韦眼睛一亮:“还是仲达脑子好使,主公,咋样?”
赵云想了想,道:“那就先这么说吧,以后看情况而定。”
荀攸道:“这件事主公怕是要早做决定了。”
赵云一愣:“为何?”
荀攸:“因为霖柯部已经是距离大汉边境最近的一个部落了,若要再次出击,恐怕需要深入草原千里才能找到目标。当初皇帝派夏育等人出征之时,他们可是出击塞外两千多里!咱们虽然暂时打不到那么深入的地步,但是早做准备也是好的。日后需要长途跋涉,随身的粮草就成了问题!”
“这一次,去的时候带好了干粮,到了地方打一仗,赢了,将缴获来的食物带回,还不用担心。但是以后动不动就要赶路上千里,仅凭士兵们带干粮是绝对行不通的。”
赵云点点头,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那你觉得该怎么办?”
荀攸笑道:“我记得主公之前说过什么能量补给站?我们可以用这个模式,在草原上建立几个这样的补给站,互相之间距离保持在三百里左右,或者还可以更短一些。每一个补给站都驻扎一些士兵,构筑一道又一道的防线,这样一来,不但我等进攻的时候可以游刃有余,若是鲜卑想要主动打过来,也需要突破这些防线才能靠近边关,可谓是一举两得!”
赵云道:“办法是好办法,可是公达你可曾想过,草原之上何其广袤?补给站又能有多大?鲜卑若要主动来攻的话,就算不突破我们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