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跟卓玛可能真的是强者之间的相互吸引。
卓玛对李松充满了敬佩。
李松听完卓玛的经历之后,也是连连对卓玛竖起大拇指。
别看卓玛现在有十几亿的家产,但是卓玛曾经却是一位两袖清风的少数民族小伙子。
他白手起家。
在叛逆期的时候,加入了职业战队。
在村人的冷嘲热讽中,卓玛打了游戏。
打游戏,放到十年前,那就是不务正业。
卓玛的父母在村子里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因为卓玛打了游戏,对他们来说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卓玛自从年轻叛逆期的时候跟父亲闹翻之后,也再也没有回过家。
卓玛是一个独立性很强,性格很强硬的人,他一旦认定了一件事,就不会放弃。
而且卓玛还非常有游戏天赋,很快就在战队中抛头露面。
卓玛加入战队的第二年,年薪就已经到了二十万。
将近每个月两万块。
两万块是什么收入?
在华夏零几年的时候,年薪两万块的工作几乎没有。
虽然只是相差仅仅十年。
但是零几年的时候物价真的特别低。
当时,两万块对于卓玛的村子来说,那就是天价。
为什么说是天价?
因为在收成好的时候,一个普通的人家两年才可能赚到两万块!
也就是说,卓玛一个月的薪水就已经等于一个家庭两年的收入。
一瞬间,卓玛火了。
卓玛的父母在村子里也抬起头来了。
尤其是卓玛的父亲。
在卓玛十六七岁的时候,卓玛的父亲刚好是中年,他非常的爱面子,非常要强,可惜,卓玛的家族有家族遗传的老年痴呆,卓玛的父亲六十岁就开始记性不好,随后发展成为老年痴呆。
老年痴呆是一种很严重的病,随着时间的流失,老年痴呆症患者会忘记一切。
虽然没有病痛的折磨,但这也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
第二天中午,李松才醒过来。
因为昨天晚上实在是睡的太晚了。
李松又喝了不少酒。1
这些酒都是卓玛家货真价实的粮食酒。
酒劲儿非常的大。
李松喝了之后感觉有点头痛。
虽然李松有着严格的六点生物钟,虽然李松定了闹铃,但还是输给了卓玛家的酒。
李松喝断片了,什么都没有听到,直接一股脑睡到中午。
宛西昨晚没有喝酒,大清早的宛西就已经醒了。
她看到李松醒了之后,为李松端来一碗牛奶,道:昂·“喝了这碗牛奶,醒酒的。”
李松喝完之后,感觉胃里舒服了很多。
李松起身,发现自己的能力突然又消失了。
准确的说,李松也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是在什么时候消失的。如果李松的能力没有消失,李松也不能昏迷这么久。
系统有解酒的能力。
李松起身,揉捏着生疼的太阳穴道:“我们收拾一下该回去了,时间很急,卓玛这边因为特殊原因是招募不了了,我们必须赶紧去找第四个人,然后再找卓玛的替补人员。”
李松说完,洗了把脸,然后刷了牙。
穿好衣服之后,李松跟宛西准备跟卓玛道别。
卓玛因为是这边的人,早就已经习惯了酒劲儿,昨晚跟李松喝的那点酒水,都不够卓玛塞牙缝的。
这个时候的李松道:“卓玛,你在家好好照顾你父亲,要是有机会去城里,给我打招呼,我好好款待你。”
因为两个人昨晚进行了非常多的交流,卓玛知道现在的李松任务在身,李松必须找到足够的战队队员,并且尽快的进行磨合训练,不然根本参加不了这次的职业比赛。
卓玛道:“要是你手头上没事的话,我肯定多留你几天,可惜了,如果有下次,我跟你喝三天三夜!”
“一言为定!”
李松跟卓玛握手。
随后卓玛为李松准备了马匹。
因为这里是草原,不允许车辆进入,车辆会破坏草原的。
卓玛道:“在沙漠的边缘有一个驿站,你骑着这匹马,去那里换一匹骆驼,我已经跟驿站那边打招呼了,你尽管去就好了。”
卓玛现在已经为李松安排好了一切。
看来卓玛还是非常喜欢李松这个朋友的。
这个时候,起了风暴。
卓玛想要李松晚一点离开。
但是李松拒绝了。
现在对于李松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李松知道沙漠中风暴的危险。
但是现在,李松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
没错,李松现在已经恢复了能力。
恢复能力的李松即便是在沙漠中遇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