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会你这个魔法,就不用浪费那么多钱了,”到达阿达姆后,走在大街上,方岚抱怨道,“那可是我半年的军饷。”
风铃雪笑说:“等救出你们主帅,你让她补尝你。”
方岚漂亮的脸蛋,浮上了一缕忧伤,道:“我们都想一辈子追随主帅,一直守着阿达姆,没想到现在事情弄成了这样。若是离开阿达姆,我们都不知道该干什么去了。”
风铃雪抓起她的手:“这个世界,总有不如人意的地方。我们只能顺其自然。目前首要的事,还是先救出你的主帅,再想下一步。”
“你说得对,救人要紧。”方岚毕竟是军队之人,马上便振作了起来。
阿达姆到处都是士兵,陆天雨渐渐发现,街景与上次见到的完全不同。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士兵。睡相千奇百怪,有的人哈喇子直流,有的将一只脚臭脚搭在另一人的脸上,而那人却仍在酣睡。而更多的人,却是伤痕累累。缺胳膊断腿的人,也是随处可见。许多人的衣服,都染成了红色,那是干涸的血污。
阿达姆的居民,脸上也没有笑容,大多数人无精打采。
看着这么一幅景象,三人谁也没有说话,更不知道,几百米外的街角,已经有一对眼睛盯上了他们。
方岚领着两人,穿过了一条长长的街后,陆天雨看到了此前被隋紫露进去过的那栋阿达姆最大的房子。现在,房子前站着许多卫兵。防守相当森严。
“看来主帅还被在关里头。”方岚显然松了一口气。
风铃雪道:“你确定?”
“确定,如果不在,不可能有这么多的守卫。新派来的主帅现在应该还没有回到这里,这正好是我们的机会。”
陆天雨说:“这么多人,想要进去救人,只怕得等到晚上。”
方岚说:“可万一他们今天派人将主帅送去王都,那我们就没有机会了。”
风铃雪说:“队长说得没错。白天想要去救人,看这情形,恐怕不太可能。万一惊动了他们,到时我们可就没法离开这里了。晚上是唯一的选择。”
方岚说:“我也知道,可我真的担心……”
陆天雨说:“小不忍,则乱大谋。”
风铃雪说:“最好能想办法跟你们主帅联系上。”
一队城中巡逻的士兵从对面过来了,三人只好暂时撤退。“跟我来,我知道一个地方,可以暂时躲避一下。”方岚接着将二人带进了一个小酒馆。
小酒馆只是一间破旧的楼房,就在面向街道之处,露天的地方也摆着几张桌子。此时在里面喝酒的人挺多,但外面地很少,只有七八个,两个头上裹着纱巾的伤兵,其他的人都是平民。每个人都喝得醉醺醺的了。在这种战争时期,也许吃了这一顿,就没有下顿了。
陆天雨这种年轻人进来,虽然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但也仅仅是出于好奇,看了三人一眼,然后又接着默默喝酒。倒像是宁可将时间用来喝酒,也不愿意浪费在其他人身上。
三人在远离那几个酒鬼与伤兵的一张方桌坐下。这里可以观察到街上来往的所有人。没有小妖精来招呼,酒馆的老板也没有立刻过来。
桌子都散发出一股子酒味,陆天雨不明白,为何方岚要来这种地方,难道要喝酒?
风铃雪看看那两个伤兵——二人喝高了,说话有些含混不清——轻声说:“你可有救人的计划?”
方岚说:“有个做内应的姐妹。不过,一般只是她出来时给我消息,我并不能主动进去找她。本来我们约好,三天时间我就会回来,哪知道,我找到你们学院,整整花了五天时间。”
风铃雪说:“这样啊。我们并不了解那栋房子的构造,你能否跟我们说一说。”
陆天雨看见酒馆老板过来了,示意二人暂且别说话。这个老板头上缠着一条布巾,有一把年纪了,背有点微驼,但眼睛十分锐利。
一来到近前,眼睛在陆天雨和风铃雪身上一溜,说:“二位不是我们阿达姆的人吧?”
方岚进入阿达姆,为防碰见熟人,特意将挽着的一头秀发放了下来,让它自然地垂落肩头,此时见老板过来,将头发微微撩起一点,笑对老板说:“黎叔,是我。”
“小岚!你……”店老板紧张地看一眼周围,也特别留意了那两名伤兵,确定没人注意,这才接着道,“你怎么会在这里?听说你当了逃兵……”
“黎叔,我没有当逃兵。”
“可他们都说……”酒馆老板看着陆天雨和风铃雪,“他们两个是谁,看着不像是我们阿达姆的人。”
“他们是我的朋友。黎叔,这事说来话长,我求你什么也不要问。今天你就当没有看见过我,假装不认识我,知道吗?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主帅好。请你为了我们主帅,就按我说的去做,你只要给我们来几杯开水就行了。”
“好,好。我不问。但是小岚啊,”酒馆老板又看了一眼那两个喝酒的伤兵,“你可要小心啊。要是被他们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