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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改革军制(2 / 2)

者负责对外作战,后者负责对内剿匪与维持治安。

近卫军自然采取募兵制,从各卫所宪兵中选取优秀者或直接在征兵中招募优秀者进行野战训练。

而卫所宪兵的兵员则以现有的卫所兵为基础,将官军中的老弱都安排到卫所中去,在将来,野战军中的受伤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野战任务的也会安排到卫所。

所谓征兵,则是朱由检最新提出来的兵役制度。

朱由检打算取缔大明存在数百年将各种职业分成各种籍贯的制度,比如军籍和匠籍之类。

如此一来,官兵的世袭将被取缔,对于底层军民而言无疑是解放了他们的自由,让他们可以做生意甚至读书做官参加科举,避免了继续被军官剥削。

而军官也没有了长期剥削士兵将士兵当家奴控制的权力,可以避免军阀和军事地主的出现。

对于大明军队兵源,朱由检则采取征兵制,即任何一个大明子民在年满十六后都有参军三年为国效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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