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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黄金搭档(1 / 2)

听完石秀的话后小二又仔细看了他一回道:“原来如此,恕小人一时眼拙,客官勿怪。”

石秀急忙微笑表示不介意,顺便又递过去两个百文钱道:“这事儿难怪小二哥,可是杨雄大哥家里出什么事情了,还望小二哥与我说说。”

小二看看周围无人看到,急忙把那两个大钱收到袖中,然后脸上马上就有了笑容,顺便就把这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原来杨雄有个老婆名唤潘巧云,长得是如花似玉,身材绝佳,技艺高超,能吹能舞,在整个蓟州都是非常有名的,喜欢她的男人没有一个营也有一个连,而且还是加强连。

而杨雄长得却是面色蜡黄,宛如大病一场似的,看上去常年保持‘亚健康’状态,因此才有病关索的绰号,再加上每天不是牢房就是刑场工作,身上的阴气自然很重。

按道理光从表面来看这两人根本谈不上般配,所谓郎才女貌,这女的不仅有貌还有技艺,而男的却可以说丑了,但是这潘巧云却不幸已经是二婚头了,她的前夫也是个倒霉的押司(幕后的宋江顿时咳嗽数声,为什么要说‘也’?),年纪也和某位著名押司差不多,算是中年人了(宋江更生气了,为什么又说‘也’?)。

这位押司能够娶到蓟州之花自然是兴奋莫名,老夫少妻本来就是人间乐事,新婚之夜他就挺着一杆老枪在这潘巧云身上大战了几百回合,第二天早起老腰差点都没断了。

偏偏这位潘大小姐在那方面又是特别需要,就和另一位更有名的潘姐姐一样(地下的潘金莲顿时泪流满面,人家都死了也不放过啊),几乎是夜夜索欢,两人可以说是一拍即合。

按说这种情况也很正常,夫妻结婚本来就是为了合理合法的干这种事情,又没碍着别人,就连杜嘉自己还不是这样,每次都征伐的柴丽娅不要不要的,就连玄女也被他两番大战搞得死去活来,但是杜嘉是何等的身体素质和年纪,这位押司大人相比之下连个脚趾头都比不上啊,夜夜笙歌之下很快就那个什么尽人亡了,此时距离新婚还不足一年时间。

这位押司也算是为了爱妻奉献了自己的生命,和某位为了前途杀了自己的爱妻的凶手比起来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宋江涨红了脸道,你还有完没完了?再说我的坏话当心俺和你拼命,我好歹也是杀过人的人!),但是留下寡妇潘巧云可就惨了,就算是后世女人再嫁都很难,更何况是那个年代了,所以她不得不委屈‘下嫁’给杨雄。

杨雄捡了个大便宜之后也是很高兴,可是结婚没多久就发现不对劲了,感情这自己娶得不是一个美女而是一头索求无度的母猫啊,几乎每天都要行房,偏偏他在这方面又不是很行,要不然也不叫病关索了,根本就无法填满妻子那仿佛深不见底的沟壑。

因此只是三天之后杨雄就受不了了,只能是以牢房加班或者兄弟聚会等等为借口来逃避交公粮,这下可苦了潘巧云,她可是每天都要吃一顿的,现在居然变成了一周甚至更久才来一次,这怎么能受得了?

所以时间一久她就不得不在外面找机会了,那时候可没有什么陌陌啊微信啊等约/炮,哦不,聊天工具,她要找个合适的男子实在太难了,本来都要放弃的时候老天爷却突然对她微笑了,给她送来了一个救命和尚——裴如海。

这个和尚可不是普通的和尚,人家出家人都讲究红尘不染,六根清净,可他倒好,是红尘里面杀了个七进七出,比赵子龙还威猛,沾花惹草不在话下,他和潘巧云一遇到那真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了。

两人一见面一个眼神交流下来,马上就知道对方就是自己在苦苦等待的人,裴如海虽然也上过许多女子,但是又怎么可能有潘巧云这样的绝色?而潘巧云要的则简单的多了,就两条,男的,活的,更何况裴如海不仅满足了这两个条件,而且惯会巧言令色,甜言蜜语,两人简直是相见恨晚。

在一次假装以看佛牙为借口两人终于赤果果的在榻上刀兵相见之后,双方这才发现对对方的评价实在是太低了,裴如海纵然是花丛老手,但是竟然发现潘巧云的技巧根本不在那些专业的风尘女子之下,再加上一颗欲海纵横的心,双方激战了几百回合却是不分上下。

因此两人只得约定改日再战,反正杨雄现在十天里面八天不在家,家里的地荒着也是荒着,裴如海就收买了个头陀胡道,而潘巧云则同样收买了贴身丫鬟迎儿,两人只要是杨雄一上班前面出门,裴如海就从后门进来替他来完成对妻子的义务,两人虽从未见过面,但却配合的非常默契,就像是多年的搭档一样。

本来这一对黄金搭档就这么配合下去乃是一个三赢的局面,裴如海和潘巧云满足了欲望,而杨雄也发现妻子没有之前那么一直追着纠缠自己,一回来就关灯上榻了,大家都高兴,而是却不合那丫环迎儿一时嘴上没把门的,在和小姐妹聊天的时候对方说和尚是如何如何高尚,她顿时不屑的反驳,说其实花和尚更多,只是你们没见过罢了,对方自然不信,还说她故意乱说。

女人一旦吵起来那就什么都顾不上了,迎儿一时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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