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的,所以,现在并没有人找她,或许崔茗会想到找她,但是却没有办法联系到她,更何况崔茗腿上的伤还没有好,他大概是没可能出来找她的。
索性,林琳就躲在垃圾堆里玩起了切水果的游戏。
等到她打了几千分的时候,她的手机电量终于不足,自动关机了,而那个时候也离十二点不远。
林琳可以清楚的听到,巷口的两个人正在远去……
林琳这才揉了揉自己已经蹲的发麻的脚踝,想要站起来,可是清晰的脚步声却离她越来越近。
林琳不敢再动,屏住了呼吸,终于脚步声停了下来,却是在她的身边。她能感受的到外面的新鲜空气像是疯了一样的涌入她用烂油布搭起来的这个小小的封闭空间,因为,那油布被人拉开了。
捏住油布一角的是一只修长洁白的、指骨分明的手。
林琳一点点的抬头,在看到那个人的时候笑了。那是她人生中的第二种笑容。第一种是微笑,嘴唇一直合拢不张开的那种,当然那种笑的时候不会露出牙齿的--那是她一直一来面对秦风阳时的笑。这一种,是咧开嘴会露出牙齿的那种,表示她实在是打心底里的开心。
崔茗站在林琳面前,微薄灯光会把他原本就颀长的身影拉的很长,会在他周身度上一层毛茸茸的光晕,会让他原本有些凌厉的五官变的柔和起来。
林琳握了他的手,借他的力气站起来。两人挪了一块稍微干净点的地方,林琳就把包里已经冷掉的食物拿了出来,虽然这里环境实在差强人意,可是他们还是吃的照样开心,都说共苦的味道最是香甜嘛!这样一个寒冷的秋夜里,林琳和崔茗就在这垃圾堆边产生了最纯正的革命感情。
可是,黑衣的寻找一直没有停滞。林琳想要离开这里的想法已经是天方夜谭。最后,思维很独特的她想出了一个办法,她把自己的手机给了崔茗,又在给了他足够养活自己一段时间的钱粮之后,选择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砸了一家成衣店的玻璃门,并穿上了其中标价最贵的一件,然后打了公用电话自首,再然后,她终于如愿以偿的被警察带走。
漆黑的牢房里,林琳抱着膝盖把自己缩成一团,因为这里实在是太冷了。
她旁边还蜷缩着躺着另外一个女人,年纪听起来已经不小了,她问林琳,“你是怎么进来的?”
“抢劫。”
“哦。那你现在在想什么?”
“想家里的那个人是自己下去买了自己喜欢吃的东西,还是叫外卖送了他最喜欢吃的东西。”
“那他是你的丈夫吗?”
“不,他只是我捡回来的。”
“哦,原来他是只流浪狗啊。”
夜色里,林琳偏头看了下那个女人,没有再说话。
没过多久,开始有很多脚步声传到她们的耳朵里。那个女人用脚蹭了蹭林琳,说,“喂,保释你的人来了,你今晚就能出去了。”
林琳把自己被踹的腿默默的收了回去,问她,“你怎么知道不是来保释你的?”
“因为我已经在这里呆五年了。”
“为什么?”
“我想躲人,这里最安全了。”
那个女人说完,牢房的门果然被打开。
一个人和着廊道里射进来的灯光一起,缓缓抬头,他高大的身形也渐渐的从黑色的夜中浮现出来。
黑色的刘海遮住了他大半双眼睛,显得他的下巴尤为白皙尖锐,就好像是从漫画书里走出的俊美恶魔一样。
他嘴角倏地一弯,突然单膝跪了下来,他垂首,只有半掩着的一双细长眼睛斜斜上挑,声音也和他的下巴一样迷人,“我尊贵的大小姐,让您受委屈了,请允许我带你离开。”
林琳并没有说好,可是冷写已经走到她面前,并把她打横抱了起来。
林琳不敢再动,在这个世界上,会让她感到害怕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她娘齐微玟,一个就是秦风阳的首席执事冷写。因为他很变态,林琳见过一次之后都不敢大声对他说话了。虽然林琳本身就是个好姑娘,除了醉酒,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大声的对谁说过话。
冷写邪邪的笑,“我的大小姐,能请您不要用那种小鹿般湿漉漉的眼神看我吗?我多怕我会情不自禁的会爱上您。”
林琳被冷写逗的红了脸,其实,她在他面前除了胆小,还是个很羞涩的姑娘。
可是在这样的夜晚,在警局里,被这样一个高大的男人抱着,林琳会觉得不太自在。她虽然年纪小,可是性格却偏执的有些古怪。
林琳伸出白皙的手,一点点的拂开了盖在冷写额头上的长长刘海,齐额的银色面具包裹住了他的半边脸,只有双眼和鼻梁以下的部位能被人看见,他只是顿了下,但还是抱着林琳继续走,只是那双黑曜石般冰冷的眼睛却暴露在空气中,被林琳直勾勾的注视着。
林琳知道,不这样看着冷写的眼睛说话,他是不会当真。虽然看了,他也非常有可能继续对她的要求置之不理,但是林琳还是想试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