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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章 光明行(1 / 2)

江东之地,这片曾经诞生过无数拳师与著名故事的地方,再一次汇聚了风云。

春雷乍响,有某人曾经离开的人,再一次踏上了这片土地。

这一片地方,出过满腹经纶的读书人,亦曾经有过能征善战的武将,千百年的风霜雨雪汇聚在这里,最后化作古老的传说,永远刻印在青史之中。

孙长宁带着李鹊来了,但却并不是来这里凭吊古人的,而是抱着恶意来的。

这一次的恶意,面向的是会稽山。

“真的是好久没来了.....”

看着这一片烟雨朦胧,孙长宁感觉有些恍惚,似乎回到了曾经的岁月之中,那又是水龙会的呼喝声,又是大雨淅淅沥沥的落下声,然而最让自己感到震撼的,或许是第一次听见“天”的声音。

天为化劲之师。

四周车水马龙,李鹊扯了扯孙长宁的衣衫:“我们现在去哪里?”

“去找那些,我曾经的老朋友。”

孙长宁呼出口气,在这寒冷的天空下,化作一道长长的白虹。

车辆轰鸣的声音不曾停歇,路边有个背包大汉在路边摆了个小摊,手里拎着个胡琴,那头脑轻轻的晃动,手中的弓杆斜着,一上一下,抑扬顿挫的音乐声从那弓毛与琴弦的摩擦中升起,气势恢宏,旋律明快,这倒不像是二胡该有的声音了,更像是管弦乐,那种雄壮的气势,无论如何也不是这个胡琴该弄出来的。

“好听,好听。”

李鹊的耳朵微微动了动,在寒冷的天气下有些红润,让人看了忍不住想要轻咬上一口去。

这特殊的技能或许会让某些人感到无比兴奋,但孙长宁显然不在此列,此时听着这曲子,那种气势仿佛要直接坠入人的心中,确实是无比的澎湃与炽烈。

这不该是二胡拉出来的,二胡这种乐器,应该更适合哀伤的曲调,当然,除去那首很有名的赛马,可除去黄怀海外,大部分的中原人,尤其是过去的一些大师,他们来用这乐器,那曲子,都是无比苍凉的。

其实,乐器本身没有什么音的概念,是雄壮是威武,是苍凉是悲伤,全都取决于拉曲子的人罢了。

正如阿炳用那一张弓一面琴,奏出了著名的千古之曲二泉映月,故此所有的人,都认为胡琴的曲调,本该就是如此的。

“我见识少,二胡没有涉猎,这是什么曲子?”

李鹊开口,声音不大,显然不是在对着那位大汉说话,而是在询问孙长宁。

孙长宁笑了:“这首曲子挺有名的,你是名门出身,难道不知道吗?”

李鹊翻了个白眼,开口道:“您还是紫华的学生呢,也没见您能拉二胡。”

孙长宁:“紫华的学生又不是人手一把乐器,或许你可以去理科系问问,他们有没有听得懂这些曲子的,或许因为我家穷,小时候上不起补习班,错过了吧。”

一番话,也不知是揶揄还是反嘲,李鹊哼哼两声,孙长宁笑了笑,不和小姑娘一般见识,届时道:“这是《光明行》。”

“当初创作这曲子的时代,正是东土处于革命低潮的时代,刘天华先生目睹国乐沉沦,下决心,从东与西的调和与合作之中,打出了一条新的道路,他创办了国乐改进社,他期盼着东土的未来,能像着这首曲子一样,走向辉煌的光明。”

孙长宁说完,李鹊嗯了一声,随后道:“是那个时代所创作的曲子.....是近代的二胡曲呢。”

“二泉映月,严格来说也是近代曲啊。”

孙长宁笑了笑:“正是因为阿炳太过有名,盖过了其他所有人的光辉,正如一句戏言,说天下气数十分,赵云独占八斗。”

二人交谈着,而在大汉的边上,也有不少人围着听,这里面有个老头,听见孙长宁和李鹊的谈话,便开口,凑了过来,道:“不错,没想到还有人能认得出《光明行》,这首曲子是胡琴十大名曲之一,但大部分人甚至都没有听说过,当真是可悲啊。”

他语气唏嘘不已,而边上有人窃窃私语起来,于是很快就有人拿出手机进行百度,当查到这首曲子的时候,顿时嘴巴里碎碎念,连道“涨姿势涨姿势”。

孙长宁开口:“是的,我也是偶尔看的一些书本上有谢,后来才去了解了一些。”

在紫华的一段时间里,孙长宁天天和陆羽练功,虽然常常被陆羽斥责说他混吃等死,但实际上,很多时间,孙长宁也是在看书与学习的,只不过和陆羽这个学神比起来,那就差的太多了。

毕竟陆助教在整个紫华,都是异常有名,更是极受女生追捧的完美男神啊。

老头颔首,他气质不一般,有一股儒雅的感觉,看了一眼李鹊,道:“小姑娘,今年有高二吧?”

李鹊一愣:“啊?高....哦是,高二,高二。”

她想起来之前孙长宁给她编造的假身份,不过是那是应付孙国栋夫妻两个的,此时顺嘴,既然这老头提及了,那么也就大蛇随棍上,反正他又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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