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桌,在农村很常见。不用的时候就贴着靠墙的条桌放着,用的时候就往外拖拖。
桌子四四方方,高度在成人腰部以上。这么一个高度,好处多多。一来防着狗猫馋嘴,二来避免猫和狗身上的毛发。农村大多养狗和猫,狗来看门,猫来护着粮食。一到吃饭的时候,狗和猫都会钻到桌子下面,吃大家掉落的食物。这样的高度,正好互不干扰。
而吃饭的时候,饭菜都放在方桌中间,团团聚在一起,比后世的长桌看起来,要热闹得多。若是三世同堂,方桌正对着门的一面必然是老者的尊位,尊位左手边的一面是父母坐着,而右手边和面对着老者坐的,定然是小辈。
这样以示尊重的做法,通常是大家心照不宣的规矩。
林微牵着林果进来的时候,不由挑了挑眉。
老太太这心思,昭然若揭。
一般来客人,如果女主人一家也上座,那么老者左手边定然是男客,右手边是女客。而左右排位也是从大到小。
按说,林明月应该是靠近老太太右手边第一位或者第二位坐的。可现在,林明月竟然坐在了老太太对面,靠近唐慎的一个位子。而这个位子,原本是属于年龄最小的林果的。
林微看了唐慎一眼,笑得有些暧昧。
这个女婿,老太太看来是异常满意啊!
放开林果,林微大大方方地坐在了程曼的身边,林果则坐在了林微和林明月的中间。
“好了,吃饭了。”
见人到齐,老太太笑呵呵地发了话。“别客气,都不是外人,放开了吃。”
老太太和林明月一来,气氛就有些微妙,时不时就会冷下场。程曼怕唐慎吃的别扭,就和林志正你一句我一句的缓和气氛。老太太也时不时地插话,虽然看起来怪怪的,一时间也算融洽。
林明月一脸的安静文气样儿,规规矩矩,小口小口地吃着饭。
林微不受任何影响,专心吃自己的饭。她胳膊受伤,左手用勺子吃也是慢的。一旦大家歇了筷子,不管有没有吃饱,她也只能随着大家伙停筷。为了不饿肚子,她也只能集中精神去吃饭。程曼和林果也时不时地夹菜给她。
肉菜几乎都在林志正和唐慎面前,林果眼巴巴地看着,可也没想着伸筷子过去。因为程曼教过,一旦有客人,只能吃自己面前的菜,而自己面前的菜也只能从靠近自己一边的吃,万不能从盘子中间夹菜。
这样的事儿几乎是从小到大都在做,所以林微他们也都养成了习惯。
可林果还小,根本不懂掩饰自己的心思。
唐慎想都没想,直接夹了几筷子肉放到林果碗里,朝她笑了笑。
林果眼睛一亮,小嘴甜甜地道了谢,然后一脸殷勤地把唐慎夹给她的肉又给了林微。
“姐姐你吃。”
“……”
林微看着碗里的肉,又看看一脸等表扬的林果,哑然无语。
妹子,你这不是搞事儿么?
“姐?”林果眨眨眼,有些不解。“不好吃吗?”
她姐挺喜欢吃肉的,现在咋还不吃?
不能再迟疑下去了,再迟疑下去会更尴尬。林明月和唐慎都看过来了,亲娘也觉得不对劲儿,就要看过来了。
说时迟,那时快。林微一勺子把肉塞进嘴里,撑着笑,有些虚弱地说道:“好吃……”
肉到了嘴里,那满身满心的尴尬怎么都忽略不了。
别说什么好吃不好吃了,她是连肉味都吃不出来了……
这一句话,说起来要多违心就有多违心。
林果“哦”了一声,高兴地埋头吃了起来。
见她不再给自己夹菜,林微提着的心稍稍放下。
但她万分没有想到,林果是一个实力坑姐的货色。她碗里的肉吃完之后,竟然还去看唐慎。
唐慎本觉得给一个孩子夹菜没什么,但自林微吃了那筷子肉,他感觉身上的每个毛孔都怪怪的,心里面更是一阵不自在。才调整好自己,就见小姑娘又眼巴巴地瞅着他。
“……”
唐慎心里犹如万马奔腾。心虚地觑了一眼林微,发现人家正虎视眈眈地瞪着他,透彻清亮的眼睛里满含杀气!
林微能不想杀人么?
她虽然没有洁癖,可也是有讲究的人!
迫不得已也就算了,还能让她接二连三的做这事儿?
唐慎看了一眼林果,又看向林微,意思问她怎么办。
现在,他不给林果夹菜不好,夹了更不对!该怎么做,一时间竟然难住了唐队长。
见俩人眉来眼去,林明月心里怄得要死,气得要炸,恨不得把林果抓起来使劲儿抽打!
狠狠从唐慎面前的盘子里夹了一大筷子肉,戳到林果碗里,咬牙说道:“吃吧,不够姑姑再给你夹。”
没眼色的东西!
饿死鬼投胎不成?
吃吃吃!就知道吃!
林明月突如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