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战胜冲动。
夏锦绣心里很不爽,虽然很想暴打臭流氓,但是此刻她却不能冲动!
虽然没记忆,但是她也知道,这个姐姐如此出卖色相的勾引那两个大汉是为了帮她。
这个原主到底是什么情况,需要姐姐做出如此的牺牲?
夏锦绣强迫自己冷静,当务之急是确定情况!
搜索记忆库……
索性,在原主的记忆粗暴的挤进了脑袋之后,她想知道什么,脑海中便会立刻反馈出来,绝对的比度娘还速度,例如……
夏锦绣:我为什么在这里?
记忆:因为我要参加接下来的生死角斗。
夏锦绣:生死角斗?
记忆:生死角斗即签订了生死状的角斗,生死状犹如合同,具有法律效应,一经签署,不受内城法律保护。根据生死状的条律,角斗士在角斗中死亡,属于正常死亡范畴内,斗兽场不需要进行赔偿和担负相关法律责任。
夏锦绣:为什么要参加?
记忆:因为我要挣钱。
……
短短一分钟内,夏锦绣大致弄明白了目前的情况。
她叫苏幺,姐姐苏蛮。
当然,这是表面的情况。
实际上,原主就是那落了难连山鸡都不如的凤凰,因为这个过去与现今情况无关,夏锦绣也没有过多回忆。
现今的情况是:原本姐妹俩日子过得不错,但是一月前原主震惊的发现姐姐是个交际花,通俗点讲就是黄色工作从事者。
在原主的一番怒斥之下,姐姐洗心革面换了商场售货员的工作。
但是售货员显然薪水低,一向乐善好施又花钱大手大脚的原主没钱了。
当然,没钱了就不花了也不救济别人了。
只是就在这时,隔壁大妈哭得万分凄惨的向原主借钱,原因是她家小孙子生了病,没钱去医院。
大妈表示:没钱看病孙子就没救了,孙子没救了她也不活了。
结论:若是不借给她钱,她就吊死在原主家门口!
夏锦绣:呵呵。
对于隔壁大妈这种奇葩,夏锦绣绝对会说:您老去死,我绝不拦着!
但是也不知道原主怎么想的,就跟自己孙子生了病一般的急得团团转。
大妈建议,让姐姐去‘挣钱’。
不愿意姐姐再如此糟蹋自己的原主自然不同意。
而后,大妈又建议了,城里最大的那家比武场在物色女性参赛者,不论输赢,只要报名就能拿到一笔高额的参赛费。
自认为自己还有点身手,并一直认为内城不会闹出人命事件的原主在大妈的赶鸭子上架情况下报名参加了比赛。
哦,参赛费已经给了隔壁大妈。
至于原主所认为的比赛……
在天真单蠢的原主心中,生死状什么的,都是做个样子,比武那都该是点到即止的,最多就是被打一顿。
只是到了这里后,原主才发现,生死状绝对不是开玩笑。
而这也不是大妈说的比武场,而是斗兽场!
在她出场的前一场,十个角斗士都被惨无人道的虐杀了。
角斗:人与异兽之间的厮杀表演!
她的对手不是异兽,但却是比异兽好不了多少的半兽人!
然后……
天真的原主就被吓死了。
OVER!
杀千刀的隔壁大妈!
确定自己接手的是什么烂摊子,夏锦绣环视了四周,那么一回头,她便看到了一排武器架子。
刀、枪、剑、棒……十八般武器,以及长短不一的各式枪支……
结合情况,不难猜测出自己所处的是角斗选手进场的通道,铁栏外那便是偌大的斗兽场,那喧闹的背景声俨然是等着开场的观众声音。
仔细辨听,夏锦绣似乎隐隐听到了野兽的低沉咆哮,而鼻息翕动间,还能闻到从那方传来的淡淡血腥味道。
眼神闪过凝重,夏锦绣觉得目前情况不太好,因为在原主的认知中,半兽人,那都是魔鬼般的存在,虽然带个人字,但是他们没有理性,只有野兽的欲、望,他们是嗜杀的凶兽!
五米来外,苏蛮忍辱负重的出卖色相,甚至暗示了可以‘以身报答’这样的好处之后,大汉姚、李终于松口。
“小蛮啊,只要你妹妹装晕,我们哥俩证明她无法比赛,再赔偿那么一笔的违约金,这事就算完了。姚哥保证,不会有后续的麻烦……”大汉姚眯着眼,满是心猿意马,手掌已经不老实的在苏蛮的细腰上摸揉了起来。
“对,小蛮,换一个角斗士上场这点权利,咱们还是有的。”路人李同样露着猪哥表情的摸起了苏蛮的手。
眼看着两人的咸猪手开始越发得寸进尺,夏锦绣紧紧蹙眉,挺直腰杆,默默的存了个档后,立刻大步踏了过去。
不要怂,就是干!
真的干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