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归兴趣,约翰不会白白花费时间留在这个小镇研究这种事情,他只是对未知事物来了一点兴趣罢了。
为了能让雪莉更快的完成他交待的事情,约翰只能向对他有好感的服务员小姐再一次借伞。
有了伞的雪莉心情不错的离开了。
向服务员小姐随便应付了暂时离开的理由,约翰在表面撑着屏障也离开了,两人的方向都不一致。
在离开城镇的时候,约翰遇见了几天前遇到的4个新手冒险家,他们冒着雨前行,行为偷偷摸摸,似乎害怕谁发现他们一般,方向似乎是在往山的另一边前进,哪里的话,约翰记得是拉拉小镇。
离开橙子镇不远后,见四周没人,约翰也不在限制自身的力量,撒腿狂奔,速度堪比一匹全速前进的马,泥泞的道路上留下他一个个脚印。
按照地图上的标注,约翰要去的一个盗贼团离这里很远,至少要翻越十座大山的路程,正常速度来算,一般人大概要花几天的时间才能到。
不过,像是约翰这种快马加鞭,昼夜不息的前进速度,大概一天以内就能到达了。
本来他还有更快的方式,对自身使用漂浮术,以飞行的姿态飞过去就行,但害怕被大自然的力量“雷”劈到,他还是决定老实的用跑就好,要是被雷劈到,怕不是要灰飞烟灭。
这个世界的雷可是拥有不同寻常的威力,说是神的一击都不为过,他可不想冒生命危险。
………
跨过大山,越过大河,跑过茂密的树林,躲避凶兽的追击,不分昼夜,约翰终于在第二天来到了另一个城镇。
这里是南下的区域,远离了神圣帝国的边境,一直朝着首都的位置靠近,虽然距离还很遥远,不过只要在花一些时间的话就能到达。
令人厌烦的下雨天气在这里荡然无存,只有正常的蓝天白云和太阳,一路上的风景风和日丽,行人时不时就能遇到几个,比起边远地带,这里的人类生活气息更加浓郁。
约翰需要剿灭的盗贼团在这个城镇的另一边,也就是说他要路过这座城镇。
因为巫妖不需要休息,约翰理所当然的不做停留,他选择路过。
在离开之前,为了不引人注目,他还是决定买一匹马在说,要是用跑的话,肯定会引人注目的,像是之前那样……
同时,他也察觉到一路上跑的太快,过了没雨的地方,屏障也跟着忘记开,导致一路上的灰尘全粘在衣服上,整个人看起来像是拾荒的流浪人一样。
虽然很不情愿,但注意形象是一个人类的基本素养。
租了一家旅馆,顺便洗一个澡,将人皮洗干净,又换了一身衣服,完事后,就离开了。
离开这座不知道叫什么名的城镇,骑着马,速度自然比不上他用跑的,不过为了隐藏身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终于,大道的分叉口延伸的隐蔽小道,无视插在地面上饱受风霜的警告牌,约翰来到一座山的山脚下。
感知上,这里应该就是那伙盗贼团的总部,一群生命力旺盛的家伙在不断的跳跃着,约翰看的一清二楚。
将马拴在有着草地的一棵树旁,约翰在身上丢了一个隐身术,往陡峭的山坡上行走。
在强大的感知下,约翰察觉到附近巡逻的人,不过由于隐身,也不用刻意躲藏,倒不如说,大方一点动手得了,暗杀很浪费时间,还不如引发大一点动静,让他们自投罗网。
打着如意算盘,约翰立马解除隐身,对着忽然因为出现一个人而愣住的他们伸出手指,粗大的雷电射出,轻易的将他们都电倒了,实力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
………
夜晚,热闹非凡的一个酒馆内。
一些冒险家喝着酒,吃着肉进行阔谈。
满脸红晕,不知道真醉还是假醉的矮人说道:“对了,对了,你们听说了吗?这附近的几个盗贼团被一个神秘的家伙全灭了!据说连那个进入黄金领域的盗贼团老大都被杀了!而且最恐怖的是,现场一片狼藉,却没有留下一个人的尸体,财宝也被席卷而空!”
打扮与追求轻松的盗贼相似的人类说道:“啧啧,真是神秘啊,话说有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另一位配着剑的人类喝着酒:“哼,怎么可能会有人见到呢,来无影去无踪,当我们赶到的时候,早就不见了。”
长着尖耳朵的俊美青年说道:“我猜这几天内,说不定又有另外一个盗贼团会遭受袭击。”
“我也觉得!”
一堆附议的声音跟着响起。
这几天以来,出现在委托栏上的讨伐盗贼团任务都神秘消失了,询问过后,这才知道是被一个神秘的人端掉了,而且尸体也神秘失踪,因此这个话题成为了不少人的谈资,被人津津乐道。
穿着黑袍的约翰坐在酒馆角落的一角,默默的喝着水,他们的说话声全听见了,这些被称为神秘事件的事情当然都是他干的。
他只是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