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道:“且不说秦君并未作出这种颠覆大邹、创建新帝国之事,万一他真的做了,你也必须谨记,你女儿的命,是人家秦君给的,咱们,欠他一条命。”
“你说‘咱们’,那好,我记住了。”不是因为欠秦君的一条命,而是因为自家媳妇儿说的“咱们”二字。
咱们是一家,一同欠秦君这个外人一条命。
明菲简直没法与他沟通,不过,他既然答应了,只希望他能谨记他今日的承诺。
莫未然道:“你这几日也累了,先休息一下,待会我陪你们吃过斋饭,再回京,我现在先去看悦儿。”
“去吧!”明菲也懒得计较。
女儿虽然逐步在便好,但她觉得还是在这里一直住着吧!等住到过年再回福国公府比较好。
她失笑,她一个现代人,居然也变得迷信了起来。
这应该不是迷信,而是精神的寄托。
有时候,人的精神有了寄托,就会觉得生活有希望,一切都是美好的。
……
直觉告诉莫未然,女儿佩戴的珠子,绝不是简单之物。
当他瞧见女儿佛珠之上那颗众珠拱月般存在的紫色珠子时,他居然感觉到了珠子内滂湃无穷的力量。
好东西。
绝不是凡物!
他心头震惊的同时,又忍不住为秦君的大手笔而感到诧异。
没想到,秦君会把如此贵重宝物给女儿佩戴。
这份人情,真的如自家媳妇儿所说的那般,大了!
他确实欠了秦君一个天大的人情。
不管大人之间的关系如何,他只希望女儿是快乐无忧的,他道:“宝贝儿,这颗主子是好东西,你一定不要摘下来,也不要给任何人,知道吗?”
“嗯,我知道了,娘亲与美人爹爹都说过,桃花眼叔叔也说这颗珠子是我的护身符。”明悦道。
每个大人都说这颗珠子很重要,那就是真的重要,她当然会好好保护着。
“宝贝乖。”莫未然欣慰道,他把宝贝抱在怀中,坐在凳子上,看跑得快编织手工提篮。
明悦伸出小手,道:“爹地,这里的藤条,是我与快哥哥一起放进去的。”
“宝贝真棒。”莫未然刮了刮宝贝的小鼻子,笑道。
在万福寺吃过斋饭,莫未然才离开,进京。
他们前脚刚进京,后脚,明百万一行,风尘仆仆地连京城也没进,直奔万福寺而来。
天呐!
明百万本来还意气风,是位拥有极度魅力气质的中年美大叔,然而,在听到暗卫禀报,说他福国公府宝贝,悦儿病危时,他险些要晕倒在地。
完全承受不住这等打击。
本来,收到悦儿受伤的消息时,他没有多少担心,毕竟不算严重,养几日,再用些贵重膏药,便可安好。
可是……
悦儿的伤势,居然恶化到了如此境界。
明百万听到消息后,连明欣珂都顾不上了,之意要骑马快行,想早点赶到京城。
明百万都这样了,明欣珂哪能放心让他自己与暗卫一起离开,她只好跟来。
几日来,硬是与男子一样,骑行一整日,到了晚上,才会在马车中休息一夜。
明百万看在眼中,疼在心里,劝她不要跟来,让她在后面与樊子硕慢慢走就是了,她摇头,说他在哪儿,她就在哪儿。
就这样,夫妻二人一同赶到了万福寺。
万福寺寺门已经关闭,暗卫们又敲开了寺门。
明悦已经睡下,明菲正在练习地藏经上的笔迹。
秦君走了,《凤舞九天》上的内力已经变得薄弱,她可以自行吸收而毫无伤,只是依旧打不开《凤舞九天》,或许得等封面的内力彻底吸收,才可打开吧!
吸收内力不费时间,她又重新拾起荒废了几日的法练习。
每日练习他的笔法,也是一种想他的途径。
正在练习着,却听小雅禀报道:“大小姐,国公爷与夫人来了。”
明菲放下手中的笔,道:“父亲与母亲在哪儿?”
“正朝着佛堂而来。”小雅道。
“快去备茶,热水,再做些简单易消化的宵夜。”明菲吩咐道。
他们那么晚到来,应该是还未用膳。
很快,明百万与明欣珂匆匆而来。
明菲在院中等候着他们,瞧见他们身上衣裳半湿半干,她内心温暖,眼眶酸。
父亲与母亲,是踏着落雪而来。
这份情谊,让她如何不感动。
她上前行礼,“父亲,母亲。”
称明欣珂为母亲,是因为明欣珂当得起这一声母亲的称呼。
虽然她心里年龄比之明欣珂更成熟,但她愿意叫她母亲。
没有理由,就是觉得她值得!
“菲儿,都什么时候了,还跟为父见外。”明百万急道:“怎么样?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