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加斯滕斯行完礼后,按照两人的指示找到了待出发士兵的聚集地。这些士兵很明显的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衣服干净整齐,明显受过教育,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看样子家庭条件不错。另一部分穿衣朴素,有些还脏兮兮的,横七竖八的或躺或坐,没个正型。两拨人同时看到了加斯滕斯,他们打量了一下加斯滕斯的衣服,从衣着干净整齐的那堆人里走出来一位领头的,对加斯滕斯表示欢迎。
“你好,我叫雅尼克·迪莫,是本次应征的下级士官,你呢?”
“我叫加斯滕斯·理查森,是死囚大赦之后的士兵。”
听说加斯滕斯是死囚,雅尼克·迪莫的表情僵了一下,他好像触电一样收回手,硬邦邦的指了指旁边的那波人。
“死囚先生,那边才是你的同伴。”
加斯滕斯一看这架势,知道这波人估计都是家境好些的人家来部队镀金的。对他们来说,自己这样的死囚,估计是碰都不想碰的异类生物。他也懒得搭理这些自视甚高的人,转身走向了那些或躺或坐的邋遢汉子们。
几步路之间,加斯滕斯已经搞明白了问题的根源,他穿的太好了,虽然在黛西家里的时候不觉得,但是现在看看,他的衣服整齐且价值不菲,面部也打理的很干净,怎么也不像是底层人物。加斯滕斯把包从左肩换到右肩,在那一小群士兵旁边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它周围的士兵下意识的往旁边挪了挪,给他留出了一个孤独的空间。过了一小会,才有个明显面色不善的大汉站在了他的面前。
“喂,小白脸,你为什么不和那些娘娘腔待在一起?”
问话的人身高马大,肌肉发达,肩膀上有厚厚的隆起,一看就是做苦力出身的。加斯滕斯站起身,掸惮土,直视着他,慢条斯理的回答。
“因为我是个该死的死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