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
千百年来,在中国一直代表着百姓的美好向往,百姓们视为民作主的官员为青天,将其与朗朗乾坤并称,具体是从那个朝代起,开始有这个说法,已经无从考证了。但是现实的残酷就在于,在数千年的历史上,堪称“青天”的官员,却是少之又少。
现实中所谓的“青天”,往往都颇有讽刺意义——几乎每一任地方官员,都会被治地百姓称之为“青天”,所谓“青天”不过只是与戏台上的戏子,与那离任时的“万民伞”一般,不过只是一种买好官员的工具罢了。
所谓的“青天”往往不过只是百姓们一相情愿的臆想而已,甚至是一种讽刺,即便是贪官污吏,也可能为“青天”,也能有“万民伞”。
不过,在兴乾朝这一切,似乎正在发生变化,这倒不是因为兴乾朝以大理院掌刑狱案件审理,以提刑使掌起诉,地方衙门监督的新式的司法体系,打破了过去知县、知府独揽刑狱审理大权,使得冤狱发生的机率大为减少。
而是因为在这些“两张口”的官府衙门之外,还有一个“青天”,但这个“青天”并不皇帝派遣的,而是民意凝聚而成的舆论,尽管旧时也有士林的舆论,也曾一次又次让官府灰头灰脸的“不堪其扰”,但现在民意聚集的舆论不过只是几张薄薄的报纸,而这价值不过几文的报纸,往往会进入千家万户。
其实报纸对于大明而言,倒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在唐朝就有了只行于官府的“邸报”,到了宋代时又有了行于民间的“小报”。是一种以刊载新闻和时事政治材料为主的不定期的非官方,没有固定的报头和名称。“小报”是当时的一种习惯称呼。其起始于北宋盛行于南宋。小报主要报道朝廷动态,皇帝诏谕等。不同于官报,小报的发行速度快,时效性强,而且为了迎合了读者,其所发表的大多是中枢部门未公开的朝廷机密事件,因触论朝庭言禁受到查禁。虽是如此,小报仍然受到士林以及在野的官僚的欢迎。
然而因为“小报”的影响力太大,严重冲击了“朝报”的效果,尤其是其时不时会报道一些假新闻乃至谣言,所以宋代也曾全面禁止“小报”发行,规定凡是私下看“小报”者流放500里,告发别人看“小报”者赏钱200贯。但由于“小报”确实很受市民喜爱,甚至许多政府公务员也以看“小报”为乐,所以虽然明令禁止,“小报”仍畅销不衰。
在大明也曾有过兴盛一时的民报办报房,其更是从非法,变为合法行业。尽管在崇祯时期禁止民报抄传边事,但民报依然分布于大江南北,其生意也是颇为兴隆,这一切随着满清入关被彻底摧毁,满清甚至以酷刑禁止百姓私传小报。
不过,即便是对报产房征税的明朝,即便对于传抄官府邸报的报纸,官府的态度也是加以抵制。但是这种态度到了兴乾年后,被彻底改变了,早在兴乾皇帝于江北潜邸时,为了传播抗清思想,在舆论上打击满清,不仅由官府直接出资创办了面向普罗大众发行的《明报》,而且随后又资助开办了多家报纸。即便是在登极之后,仍然支持报纸的创办和发行,而且还制造专门的法律管理、规范报纸的发展。
因为有法可依,所以报纸在兴乾朝公开的发行之余,报上的文章也不仅仅只是传播朝廷的官令以及人事调动,早在反清期间,士人们就以笔为武器,在舆论上一点点的夺回失去的“山河”,用文字攻伐以维持大明的正统。在战争时期,士人的手中的笔是利剑、是长枪,而到兴乾之后,随着大规模战事的结束,士人们手中的笔,也发生了变化,他们在报纸上指点河山,在报道国政的同时,又点评国政得失,以其犀利的文字维护着蝼蚁小民们的利益,为其发声。
千百年来,第一次,有人真正的为蝼蚁小民发声,尽管只是声音,但是当报纸成为舆论,以文字为百姓发声、鸣不平、申正义,并且屡屡让贪官污吏受到应有的惩罚时,这让天下久盼青天而不得的百姓,在报纸上看到了“青天”的影子,并视为“青天”,视为其青天的一双眼睛。
兴乾五年二月,在应天府衙,一个看似简单的报社易主悄无声息的进行着——按朝廷的法度,申请办报是极为烦恼的一件事,而且地方官府为了避免“麻烦”,尤其是在发现报纸对于他们来说就相当于盯着他们的一双眼睛之后。对于报纸的态度也就越发的暧昧起来。从兴乾三年后,往往都不再发放新牌照,所以想要办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购买现有的旧报房,然后再改头换面。
“哎,当年国姓爷,恐怕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这《洪报》,居然会易为他名!”
主事的官员,瞧着登计证上的“朱成功”名字,不禁发出一声感叹。
《洪报》是当年国姓爷创办的,是为了与《明报》一同争取天下舆论,可谁能想到,不过只是几年,这曾经发行于江南各地的《洪报》,就已经销声匿迹了。究其原因倒也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洪报》的官府色彩,而这种官方色彩却随着闽王府的式微,导致了报纸发行范围和发行量越来越少,最终变成一个不入流的报纸。
而现在,《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