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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甲兵(第二更,求支持)(1 / 2)

“他们不敢,也不会!”

尽管想要克制,但钱磊的脸上仍然浮现出一丝冷笑,好不容易才克制住情绪说道。

“若是敢的话,他们又岂会心甘情愿剃头!”

这一句话,或许是最好不过的理由,但既然当初他们顺从的选择了剃头,就不可能全部站起来反对征兵,甚至相比于剃头,征兵,还有十比一的概率。如此一来,那些个百姓又岂会冒险抗拒。

“再者,军门,十几年来,地方百姓在清虏屠刀之下,对官府之命,早已经是唯命是众,碰着官府催税时,即便是卖儿典女,亦不敢有丝毫拖欠,现在他们又岂会抗拒点兵?趁着现在其尚习惯于唯命之时,推行十户抽丁制,必无任何阻拦!”

作为师爷的钱磊,因为需要和百姓打交道,所以对于很多事情,远比其它人更为了解,他更了解现在的百姓。他曾不止一次的看到过面对清虏苛政,被迫卖儿典女,也要交税的百姓,如此尚且能忍,更何况只是从军?

“嗯!”

点点头,尽管对于百姓的那种对异族奴役的唯命是从深感痛心,但是朱明忠仍然略作沉思,然后又继续反问道。

“可若是如此,他们于战场上,不愿尽心作战,甚至临阵哗变,又该如何?”

这种征兵的方式,相比掠兵为民相对文明许多,但也带着强迫制,如何避免逃兵以及士兵哗变,都是问题。

解决一个问题,同样也会面对另一个问题。正是因为,当年满清从未将百姓视为人,所以在清末异国入侵的时候,许多百姓才会做出另一个选择。

国不知有其民,民不知有其国!

“回军门,《尉缭子·重刑令》所记“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自百人已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

直接用《尉缭子·重刑令》的内容作了回答之后,看着若有所思的军门,钱磊试探着说道。

“军门于江阴募兵时,所制军令虽是严苛,但若用于征兵,仍未免稍显仁义,以下官看来,诚如《重刑令》所说,刑罚重则人心畏刑,人心畏刑即不畏强敌!若有人或降敌或为逃兵,非但其他九户皆受其罚,其家人去其良籍,打入贱籍,女入教坊司为妓……”

如此猛烈的言语,只让朱明忠的心头猛然一颤,他惊讶的看着钱磊,半晌居然说不出话来。

贱籍指不属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列的中国古代的法定社会等级。这个等级并不是中国传统的社会等级,而是蒙元入侵时带入中国的。而在这个时代贱民是等级社会中社会地位世代低于普通人的特殊的社会阶层,一般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贱籍世袭,不得改变,属贱籍的堕民社会地位很低,不得参加科举,从事当时社会所谓的“贱业”,可以说是社会地位最为低下的一群人,贱籍者男的从事捕蛙、卖汤等;女的做媒婆、卖珠等活计,兼带**。这些人“丑秽不堪,辱贱已极”,人皆贱之。也正因如此,才是这个社会上最为低贱的一个群体。

而在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钱磊整个人都显得极为得意,将逃兵家人打入贱籍,令其永远不得翻身。

在他看来,没有任何刑罚比这更具威慑力,对于良家来说,打入贱籍根本就是生不如死,如此一来,那些兵卒自然能做到临阵无畏。

尽管在过去制定的条令中,会去连座逃兵家人的责任,但是却不像钱磊的建议这样极端,也就是处以刑罚,那里像现在这样,这种连坐可以说是从根本上彻底毁掉一家一族的希望。一旦有人当了逃兵,就等于亲手把他们全家都带到了贱籍之中,从而令其永世不得翻身!

“此事,兹关体大……”

沉吟片刻,朱明忠对神情中依显得很是得意的钱磊摇头说道。

“还是等明日,明日再议!”

“军门所言极是,这只是下官的一些想法,今日下官便于先将此议草拟成文字,然后待到明日时,再呈给大家一同商议。”

心知此事事关重大的钱磊,自然明白,这件事不是三言两语便能定下来,肯定需要众人一同商量,然后征求大家的意见之后,军门才会下定决心。

在离开了书房之后,钱磊并没有回到他的宅中,而是直接去了参军处,开始在那里书写着他在江阴时初步形成的“甲兵制”的构思,而在他书写着这份“甲兵制”的构思时,不时会驻笔思索片刻,思索着推行“甲兵制”可能会碰到以的问题,以及应对方法。

“除了处罚之外,还应该给他们一些糖果,嗯,应该对军属家庭,进行一些照顾……”

钱磊之所以会用“军属”这个词,是因为在常州的时候,曾经用过“烈属”这个词,尽管军门用的是“忠烈遗族”,但是也经常性用“烈属”。自然的,他也就用起了“军属”这个词。

“应该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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