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里面有一份很重要的草案审议,但,很显然,目前还不是最成熟的时候,不值得太过关心。
因为大导的舆论攻势,至少有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民众,将目光放在了下午的全体会议上。
在全体会议上,会审议陆安提出来的议题,并进行投票表决。
经过这么些天的酝酿,陆安的这份全文近万字的议案,对许许多多的人来说,一点都不陌生;
包括附录的法律草案,也同样不陌生。
所以,部分利益相关的人,已经做好了完全的准备……
下午三时十五分,全体会议上正式开始审议《关于深化整顿娱乐文化产业的不良现象、深化调整信息传播管理办法》的有关议题。
会议是通过央视新闻频道直播对外的。
这并不是闭门会议。
会议一开始,就有数名人代发表了各自的看法,针对议题中的其中一点或者几点做出了相应的评论。
这次的会议,全体政员也是列席了的,虽然没有表决权,但发言权还是有的。
而且,政员们是出了名的敢说真话,相关法律规定,不管是人代还是政员,在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在部分人代发表过看法后,一些政员们也发表了更加尖锐的看法,在政员会议上,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明显更加尖锐。
“此前,深圳市进行过有益的、有效的尝试,结果表明,深圳本地的传统媒体,部分网络媒体的有效报道越来越多。
乱七八糟的转载越来越少,给当地居民带来的困惑也在逐步减少,因为网络社会的特殊性,效果并未最大化,但显然,陆安先生的议案是非常行之有效的。
是将深圳的成功经验进行整合,将范围拓展到了该触及的范围,我认为,这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很鲜明的支持态度。
议案的审议一共持续了四十五分钟,每一项条款最终都没有变动,包括附录的法律草案相关条文,也在在座的法律专家们的审议下,一条条通过了。
最重要的是,这一次的条例上,破天荒的解决了法律条文的模棱两可性。
部分法律专家在会议上盛赞了这一点。
最后,投票表决开始。
采用的是电子投票无记名系统,由中科信息负责保障,从192来开始,至今未出现过任何错误,结果有效。
几乎是投票表决完成,即时就显示出了结果。
29份投票,缺席2份。
152份赞成。
13份反对。
6份弃权。
议题表决通过。
结果第一时间出现从大会堂扩散到全国各大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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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