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峰本来打算当天就回去的,第二天是本族一个堂弟结婚,村主任非得让他留下来主婚,陆峰知道,村主任这么做,是想让他在村里树立一个地位。
陆峰跟村主任的真正关系算起来,应该是她的表舅,村主任是陆母的堂哥,陆峰因为跟着陆母姓,所以才称呼他为叔。陆峰跟村主任是堂兄妹,以前看到堂妹跟孩子受委屈,他也想帮忙,却有心无力,现在看到他们母子日子过好了,陆峰又这么大方的帮他解决了大麻烦,他很是高兴,毕竟是一家人,陆峰在村里的地位有了,他的位子也稳固了。
陆峰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想想跟妈已经很久没见面了,这次回去,估计得等到过年才能回来,索性留下来住几天,陪陪妈,尽尽孝道也好。
夜深了,农村人有早睡的习惯,以往这个时候,陆母早就睡了,今天,她高兴得睡不着,陪着儿子说话。
“孩子,一眨眼,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下个月,就是你爸的忌日,我就不去了,你帮我去看看他吧!”
“妈,我知道,明天我都会去的。”
“那就好!”
“妈,我见过那家人了。”
“是吗?你们相认了?”
“没有!”陆峰摇摇头。
“孩子,过去的事情,也不全是你爸的错,他当年也挺不容易的,辛苦那么多年,最后还是,那家人,毕竟是你的亲人,你要是想认他们,妈不会怪你的。”
“妈,不说这些了!”陆峰起身,给陆母的水杯里添了一些水。
“不说了,时间不早了,你也早点休息吧!”
天亮的时候,迎亲的队伍就出发了,陆峰的车子,毫无疑问被征调做了婚车,陆峰已经很多年没有参加过乡下的婚礼,论奢华程度,论排场,肯定是没法跟城里比,但是农村人结婚,图的就是这股子热闹劲。
陆峰开着婚车,看着坐在后排喜气洋洋的堂弟,他不由得想起了很多年前,他跟林然结婚的时候,那个时候,他跟林然还没有什么经济基础,婚房都是林然家提供的,那个时候的他,只能算是一个潜力股,买不起房,买不起车,林然却义无反顾的嫁给了他这个毫无背景的乡下穷小子,那时候的他们,是那么的相爱,现在,堂弟要结婚了,他却已经离婚了。
陆峰试图去挽救这段婚姻,但是,他跟林然夫妻多年,他是最清楚林然的个性的,林然决定的事情,基本上是不会改变的。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林然从他的身边离开,泪水模糊了双眼,糟糠之妻不下堂,他从来没想过跟林然离婚,可是,他去用永远的失去了林然。
鞭炮声中,新娘上了婚车,看到这辆婚车,新娘的亲戚们都是惊喜不已,前段时间有个电视剧热播,陆峰这辆车子对于追剧的年轻人来说,一眼就认出来了。
新娘笑得合不拢嘴,温柔的依偎在了新郎的怀里,这一幕,像极了当初的林然跟他,当时他们没有豪车做婚车,可林然依然感觉是那么的幸福。
那一幕,犹在眼前,却早已经消失在岁月长河里去了。
乡下流行流水席,看到妈坐在主席位上,开心的笑着,陆峰也就心满意足了,十几年前,他们母子不要说做主席位了,就连入席的资格都没有,就算妈去帮忙,也只能去干那些烧火下面的活儿,陆峰也只能跟着妈蹭上几顿饭吃。
现在,一切都跟以前不同了,陆峰出钱建造了祠堂,出钱给村上修路,用村主任的话说,那就是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大好事。
陆峰喜欢这种被人尊敬,被人崇拜的感觉,他从一个没爸的野孩子,私生子,走到了现在,受到这么多人尊敬和爱戴,其中的艰辛,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婚礼是由陆峰主持的,他说话的时候,所有人都静静的听着,站在一旁的堂弟和堂弟媳妇,都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
陆峰说的话,在这些村里人的眼里,几乎成了语录一般,一个成功的人,无论他说什么,别人都会奉若神明,一个失败的人,无论他得再有道理,别人也会当做放屁。陆峰在村主任的怂恿下,说了他的求学之路,说了他的成功之道,很多人听不懂,却也在认认真真的听。
陆母在众人当中,感受着儿子给她带来的荣耀,笑了,笑得是那么的开心。
婚礼结束后第三天,陆峰准备回去了,在路上,给赵露打了电话,赵露说家里有事,要过几天才回去,陆峰也没有勉强,两地间每天有很多车次,她自己回去也方便。
陆峰回到公司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回来的路上,陆峰就痛下决心,对吴玲下手了。
一想到吴玲做的那些事情,陆峰这气就不大一处来。
陆峰坐在办公桌前,拿起了电话,拨打了吴玲的电话:“你到我办公室来。”
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吴玲拿着电话,心中莫名的不安,从陆峰的语气里,她就隐约感觉到了什么。难道是东窗事发了?陆峰肯定会想到事情是她做的,但是陆峰没有证据呀!
证据?吴玲苦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