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和版权收入只是人类社会和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个论断是显而易见的——在没有印刷术的时代,根据对古籍记载的考证,我们可以看到,无论中外的古人,都是没有给文章创作者‘版税’的习惯的。
一个两汉魏晋南北朝的文人,写了一本书,被别人抄录,只要借走就能抄。卖书的人也从来只考虑纸张笔墨和抄写的人工成本,不会考虑版税支出。同时期的欧洲神父或者中东阿hong传播经文、翻译运动,也是一样。
总的来说,是因为在那些时代,完成知识传播这项服务的全过程中,‘创作’并不是最稀缺的一环,把一本书变成一万本,复制的成本比创作高得多,所以创作成本被人忽略了。只有毕昇和古登堡之后,印刷术让复制成本大幅下降,以至于创作变成了知识传播过程中相对最稀缺的一环,人类的法律才发明出了‘著作权’和‘版税’这些概念,以促进创作。
未来,随着垃圾信息的爆炸、部分咨询的不值钱,乃至更可能是读者越来越自恋、越来越因为互联网的扁平化而不愿意看权威、甚至是读者和作者的混同。‘创作’这个环节完全有可能重新变得‘不再是知识从人脑到人脑的服务链’中最稀缺的一环,那么对创作的法律保护基础渐渐单薄,也是完全有可能的——马克思告诉我们,一个人的价值,和他能提供的使用价值‘几乎’没什么关系,主要和这个人的稀缺性或者说不可替代性有关系。”
冯见雄最后这段话很有鞭笞的力度,虽然他篡改了马克思的原话。
马克思只说不稀缺的物下贱,却没说不稀缺的人不值钱。
但冯见雄这么一改,却战斗力爆棚,很有大喷子的挑衅感。
加上是交叉提问环节,每一次交替发言的机会都很珍贵,他也不怕对方把第三问浪费在纠正这几个无伤大雅的字眼上——他知道正方辩手不会这么干的。
如果是在自由辩论环节的话,他是绝对不会耍这种小辩论技巧的。
满场观众或报以掌声,或细细咀嚼,反思他的话语,都觉得脑洞大开,如同看了一篇角度奇特的《魔鬼经济学》。
“哇~看起来反方二辩……嗯,冯见雄同学非常渊博呢,对于一个对方提出的事例分析型问题,都能如此旁征博引,真是不简单。我们也可以注意到,随着互联网咨询传播的进一步普及,现在的新生知识面真是一年比一年广了。”校台女主播丁理慧也不失时机地穿插点评了几句。
观众的反应,让正方提问者更加动摇了。
他手上的问答提纲,根本组织不起前后呼应的节奏,只能是每个问题各自为战。
他一咬牙,决定铤而走险一条道走到黑。
把自己的最后一个提问机会,也用来赌对方的知识面、赌对方前一个回答中的个别反例。
搞法律的人,擅长价值判断。
搞传媒的人,擅长事实判断。
这个铁律,是新传院这边辅导老师在赛前反复灌输给他们的。
所以他们得到的指示,一直都是“如果构建理论体系打不过法学院的人,那就举奇怪、歪门的事实反例,浑水摸鱼。”
“对方辩友刚才大谈炎炎地武断说‘印刷术发明之前的古人,没有版税或者说稿费的概念’,那我倒是想请问对方辩友,北宋王安石在《临川集》的序言中层提及几件佚事,说早年有同僚求此书抄录散播、欲赠‘润笔’,被其固辞。
如今研究文艺复兴史的很多史料也提到,早在古登堡发明西方近代印刷术之前,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领主,就有给诸如波提切利等为主的艺术家文集/画集以稿费。对于这两种‘稿费’的存在,你又作何解释?这不是明显和你刚才的论断相反么?”
面对卖弄见闻的猪队友,新传院的两位牛逼选手脸色彻底黑了。
刘瑾惠在内心吐槽道:“就算证明对方刚才的问题答错了,又怎么样?这简直是在为对方的辩题努力啊!这厮下次比赛绝对不能让他上场了!如果我们赢了,还有下次的话。不过这个问题倒是很刁钻,这些例子对方肯定没听说过,也不好辨析。罢了,就赚个印象分吧。”
卢峰更是暗暗自忖:“果然这种只有知识广博、理论体系却不够严密的杂家,根本不该放到辩论队里来。这种人只会在事实判断上找别人没听说过的刁钻角度进攻,一旦对方见识渊博,简直就是送人头啊!可惜,我们搞传媒的,最多的就是这种人。”
可惜,刘瑾惠和卢峰立刻就要失望了。
因为他们连“即使证明对方答错了,也于事无补”的机会都捞不到。
冯见雄连比赛效果这种皮毛,都不想输给对方。他就是这么霸道。
“你说那些钱是稿酬就是稿酬了?且不说这两件事儿是不是真的——我们先假定你说的事儿是真的好了。贵族给艺术创作者以奖励,那是自古就很流行的事情,但这个和稿酬无关。
拜伦写一首诗,爱丁堡公爵就赏他1000英镑——当时在枫丹白露买一幢别墅只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