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石板上的字,应该是用匕首刻出来的,划痕不深,上面蒙上了一层薄灰,看来留字时间已经挺久了。
为了简便书写,所用句式都非常简单明了。
虽然是蒙了尘,但还不妨碍阅读。
我表姐便轻轻地念了起来。
致朋友余乐、陆琳:
我李志,携孙莉晴等一行六人,接天马星人留言,乘救生艇转道向西,绕过岛西端,至北岸。
第四十二日,到达此唯一适合渡海之地。
因发现此地有篝火遗迹,不确定为何人所留。但推测应是兄弟等人,已先一步渡海离去了。
于是我等盘桓此处三日,便也决定跨越海峡,追随而去。
但又恐我所料有差。渡海之人,其实并非兄弟等人。
因而特意作此留言,如兄弟等人还在后头,盼能发现此石,然后两方会合,共同携手,完成天马星人所布之任务。
顺便向余乐兄弟留言,告知我等一行所走之路径。
陆路虽短,但隔崇山峻岭,危险重重,不易翻越。因此我们计划取道海路,乘艇先至长江口,然后溯流而上,循水路赶往汉阳地区。
望兄弟等阅读此言后,也能从我所言,弃陆路,走海道,如此途中或有相遇之期。
切记!切记!
李志、孙莉晴、沈娟、韦慧云、郭碧妍、菲菲
留书!
我看完了留言,一拍手掌,笑道:“果然是英雄所见略同啊!你看人家李志,人家也知道走海路的,知道走海路比走陆路轻松,宁肯绕道,也不肯去闯那原始森林。这不与咱们的想法,不谋而合吗。”
我表姐念完字,反而变得沉默起来,像是思考什么问题,皱着眉头道:“他们好像出事了。少了个人!”
“少了个人么?”我又把后面那六个名字念了一遍:“原来有七个人的吗?”
我表姐点点头:“少了个吴青兰,我跟她们熟,所以清楚。恐怕是人已经没了。前面开头也说是‘一行六人’,证明他们现在只有六个人在一起,并非是后面漏写了名字。”
我仔细一回忆,这才也终于想起来了,李志队伍里,确实应该有个叫吴青兰的女子。因为我不像我表姐那样,与她们接触那么深,所以之前一时间还没法反应过来。
我叹道:“应该是没了吧。在这种地方生存,谁敢保证不发生什么意外。这都是命。具体情况,还得与李志他们见上,才能知道了。”
旁边的苏舞也跟着感慨:“就是啊。想当初,要不是大色狼救我,我都不知道自己死多少回了。这种事,经历过了,才知道其中艰难与惊险!”
其他几个女人,感触心事,也纷纷作此感慨。
没办法,个个都在生死边缘被我救过的。
不然也不会对我如此死心塌地,把身体和灵魂都卖给了我。
我打断了女人们的缅怀,道:“还是说正事吧。现在李志等人已经确定走了,我们也不必要再去接人了。可以直接渡海。”
我表姐习惯性地抬腕看了下手表(应该是看万年历),道:“他们是接到天马星人留讯后,第四十二天赶到这里,第四十五天开始渡海。我们因为造船耽搁,是在三个月后,才赶到这里来的。就是说,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渡海差不多一个半月了。”
我也在心中计算起来。道:“他们是乘救生艇走的,如果顺利渡海,纯靠人力划船,贴着海岸浅水区走——他们是小艇,不敢离开海岸的。一个半月,其实也走不了多远。以我们帆船的速度,追上他们,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并且我们一路观察着海岸,也不怕追丢,见救生艇时必能见人!”
我表姐微微颔首:“但愿如此吧。”
一直沉默的田秋秋,这时发出声儿来:“乐乐哥,你们说,李志哥他们的留言中,为什么会觉得我们已经渡海了呢?”
我想了想道:“我想他们一定是把红毛尤里那帮人,当成是我们了。第一批在此渡海的人,不是李志,而是红毛尤里!他们肯定是在这里留有痕迹,让李志他们发现,所以被误以为是我们了。但根据留言,李志也不是很肯定,所以做两手准备,一面渡海去追,一面写下留言。这家伙,看来心思也是够缜密的。”
田秋秋听了,道:“那岂不是说,李志哥他们,有可能追上那外国人尤里,那岂不是会有危险?”
我正着色点头:“有这个可能!但这时我们也没办法,只能替李志他们祈祷喽,希望两帮人不要撞上的好。”
我表姐道:“咱们还是赶紧追上去吧。希望能先一步见到李志他们!”
于是我们在原地转了一圈,然后又返回登陆点。
我表姐看了看表,道:“现在一点多钟了,要立刻渡海吗?”
我没有立即回答她,登到了高处,望了望对面的大陆,虽然眼睛能望见,但是距离并不小。
两地之间,隔着茫茫荡荡一道大海峡。
之前我表姐告诉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