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当着她的面宰杀,而是拎着地狼出了石室。
因为我接下来的举动,我怕她受不了会呕吐。
我要喝这地狼的血!
我把手中这只地狼脖子上的白毛捋了捋,然后用匕尖轻轻刺穿,鲜血从刀身流下来时,直接就张口去接,咕噜咕噜喝了好几口。
温热的地狼血,能给我提供温度与补充能量,这是一种非常高效有用的救命食物。
当然,并不好喝!又腥又苦!
没办法的,想要在这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下去,我就必须这样做,最大可能地利用一切对生存有用的东西,相对于保命,什么偏见与矫情,都得先放下来。
我记得外国有一档求生节目,主角叫做贝爷的,那里面的种种求生方式,喝尿吃毛毛虫什么的,让一般人看了根本受不了。其实当一个人真正要面对这种残酷环境的时候,往往比电视里拍得那些还要残酷得多。
只不料,我在外面偷偷摸摸地喝地狼血,还是被田秋秋发现了。
她居然也偷偷跟了出来!
知道你们想看什么,但是不能……不敢写啊。前面章节都屏蔽了好多,修改几次都没通过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