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两位布政使左右为难的时候,孔泰之前赠送佛朗机炮和火绳枪给陈金的行为,收获了奇效——两广总督兼廣東巡抚陈金出手了……
廣東布政司衙门,只有掌管廣東财税和民政的权利。对于是否批准北海国在广州采买,是没有权利做出决定的。
但是,两广总督能……
作为大明两广总督,陈金虽然不直接管理地方政务。但因为是朝廷派出的钦差大臣(明朝的总督不是地方常设官,而是相当于钦差大臣,一般还兼挂右都御史的职务。而且,明朝两广总督,主要是负责镇压廣西山民起义的,总督府一般设在廣西梧州),是代表皇帝的。因此,陈金可以“临机决断”一些不好处理的为难事。
当然,这种“临机决断”的钦差权利,却是不能够赐予北海国获得朝贡资格的。因为,“临机决断”,只能用于临时处理一些棘手问题,但不能形成常例。也就是说,这种权利是一次性的,没有连贯性,也不能作为后来处理类似问题的参考。
不过,对于北海国使团来说,也不需要一下子获得朝贡贸易资格。孔泰所求的,不过是这一次能够在广州获得采买资格而已。
陈金刚刚收了孔泰的大礼,正考虑如何回报对方呢。孔泰求上门,陈金经过反复考量后,决定动用总督的钦命皇权,临时授予孔泰一行在广州府采买的权利。
当然,孔泰等人在广州采买,并非以朝贡国的名义,而是以两广总督大营的合作商人的名义。
两广总督陈金发出公文,说明本人通过中人介绍,认识了“海外夷商”孔泰,从其手里“采购”10门佛朗机炮和100支火绳枪,作价两千两白银,用于平定瑶乱。此外,总督陈金以钦差的名义,授予孔泰一行在广州采买一次的权利,作为此次枪炮交易的奖励和恩赐……
事实上,陈金此次获得10门佛朗机炮和100支火绳枪,一文钱都没付出。但是,在公文中,两广总督大营却“支出”了两千两白银……不用说,这两千两银子,自然是进了陈大人的腰包……
要知道,在同西方贸易之前,大明的白银还是很稀罕的。两千两白银,绝对算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怎么说呢,在这个时代,大明七品县令的年薪是45两白银。2000两白银,相当于大明朝的“县长”44年的工资。
而且,大明朝是可以花钱买文凭的。在景泰年间,平民(只要不是商籍、匠籍、乐户等“贱籍”)可以捐800石米买到一个国子监上学的名额。而在成化年间(就是刚去世的弘治帝他爹在位的时代),捐一个监生,才需要100石米。而100石米价值多少呢?才50两银子。
但监生毕业后,能干啥呢?虽然不是科举正途,无法授予县令这样的正官。但是,可以授予州县佐贰官职。而州县佐贰是什么职务呢?一般为州同知、县丞、主簿等副官。搁到现在,相当于副县长级别的大佬啊……而且,若是干得好,也不是没有扶正为县令的机会……
50两银子就能买到一个可以当副县长的文凭,这文凭的含金量,就是华清和京大也远不及啊……
而2000两白银可以在成化年间购买40个当副县长的文凭……这尼玛绝对是巨款啊……
当然,明朝后期就不提了。因为美洲墨西哥和秘鲁的超大银矿和日本的石见银山产出的白银每年都大量流入大明,导致明末白银泛滥。结果,明末的内阁大佬们,家产一般都是几十万两白银起步的……比如张居正,已经算是相对较为清廉的了。死后被万历清算抄家,抄出黄金两万两、白银十余万两……这还只是现金,不包括花费银子购置的那些土地——那些才是大头……
但那是明末,就这个时代而言,因为尚未获得美洲和日本的海量白银,白银在大明还是很值钱的。一般而言,大臣有超过万两白银的财富,绝对是大款了……而陈金通过这次操作,弄到两千两白银,也算大赚一笔……
也算孔泰的运气,换做清朝的两广总督,虽然更有实权,但已经算是常设的地方大员,不再算是皇帝的钦差了,因此没有“临机决断”的权利。所以,陈金倒是给北海国使团开了一个大大的方便。
不但如此,陈金,还派来了几个总督府的衙役,协助孔泰外出采购。名为监视,实为帮忙。陈金白得了10门佛朗机炮和100支火绳枪,还借机捞了2000两白银,自然很给面子。
要是让孔泰自己去采购,身为洋夷,可不像后世的老外在华夏当大爷,而是会被傲娇的大明商人看不起。没准,卖给别人一两银子的货物,敢给你开出5两的高价。
但是,有总督府的差役帮忙站台,那些商人就不敢乱来了。至少,不敢胡乱要价了……
得此便利后,孔泰和斯康达两位懂得汉话的人,在总督府衙役的协助下,在广州开始了疯狂的采购……
孔泰首先收购的,是油桐树的种子和漆树的种子……
这两种树的产品,对于搞大航海的北海国而言,绝对属于战略物资。为何?油桐树果实榨出的桐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