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换一个什么地方比较好?”
莱克丝脱口而出:“去欧洲吧,我觉得爱丽丝小姐的歌曲应该比较符合欧洲人的欣赏水准,美国现在比较流行快餐式的文化,他们更加喜欢那些粗俗的东西,不太适合爱丽丝小姐这种以可爱作为卖点的歌手。”
莱克丝的话并未说错,在互联网的影响下,美国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女歌星一般走的是性感路线,像爱丽丝这样的洛丽塔没有什么市场。
刘放和爱丽丝听到这话不由相视苦笑,当初爱丽丝来美国,就是为了出唱片,结果却连连受挫,现在看来,还是去她的老家比较合适一点,这件事说起来确实挺可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