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的确定。
第三。公务人员的薪酬确定原则。走不走高薪养廉之路?就历史而言,宋朝的公务员待遇是极高的,廉洁指数究竟如何,龙谦也说不准。明清两代公务人员的账面工资却极低,比如清朝总督是从一品大员。薪俸却只有180两,而且是年俸。这不是开玩笑吗?在北京办一桌上档次的宴席,如果席面上有鱼翅熊掌一类珍肴,没有三十两白银下不来。一位类似于共和国大区司令官的高官,一年的薪水就吃半桌好菜?所以,贪污是必然的了。所以,才出现海瑞那样极端的清官。连吃一次肉都成了官场新闻。清代雍正朝之前,官员“正当”贪污的路子主要是火耗银子,火耗的水平基本看出当地主官的廉洁程度。所以,锐意改革的雍正帝才推出了火耗归公的政策,杜绝了官员对百姓的公开盘剥。同时推出了养廉银制度,等于承认官员的薪俸太低了。如两江总督。一年的养廉银就高达27000两白银,是其正常薪水的150倍!
共和国当然不能走清朝的旧路。
在建国之前,龙谦正式委托方声远牵头研究制定公务人员薪酬问题。为此,龙谦召集了军委会各局主要官员开了一个专题会,讲了他对机构设置。职数确定以及薪酬问题的基本原则。
当时他便委托王士珍做一个专门调查,调查什么?就是历史上各朝各代百姓与官员的比例问题,他承认自己读书不多,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基本为零,但隐约记得一个资料上说西汉的官民比例是最低的,大约九千名百姓才奉养一个官员,之后就越来越不堪了,满清是多少,不知道。需要专门的人员查阅资料。
龙谦说,今天我讲三个问题,第一是薪水问题,第二是编制问题,第三是职务消费问题。
先说第一个。官员的薪俸来自税收,税收来自百姓,所以官员的数量和薪俸水平牵连甚广,直接影响到百姓的生活。与其让官员低薪过苦日子,然后养一帮人监督官员,不如直接将薪水定的合理一些。合理是多少?济南的大学教授月薪300元,中小学教师月薪100月或者更多一些,什么级别的官员可以比大学教授?济南的工厂多,据说技术工人可以拿到30~50元,而一般的小工,大概在10~15元。好几年没有去了,不知道这个数字确切否。我说这些,就是一个参照物的问题。中级官员不能高于大学教授,下级公务员不能高于中小学教师,这个原则希望你们考虑。高级公务人员,比如我这个总统该拿多少钱?大概让做具体方案的人感到不好办,我说一个标准好了,20倍!什么的20倍?就是普通市民收入的20倍。这是一个上限,很可以了,不能再高啦。我的薪水大概是系列中最高的,确定了我的,其他的就好办了。
第二个是编制问题。要特别注意压缩编制,你们或许不信,我说一个预言,编制总是要膨胀的,一直膨胀到老百姓承受不住,大家一起完蛋。所以,我们这些奠定共和国最初基础的人,要目光长远些。一个字,就是紧。机构编制要从紧,能用一个人的,绝不用两个人。副职的职数,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能不设的就不设,能用一个的就不用两个。我的意见,政务院在出台公务人员薪酬标准前,应当先将政府各部机构框架确定下来。搞一个原则性的东西出来,不仅指导中央部局,也管各省,不然不好办。
还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编外”人员的问题。据说朱元璋曾因为江南某县一些不在编制内的公务人员大发雷霆,杀了好多人。朱洪武是苦出身,晓得百姓奉养官员的难处,编制外的官员吃的也是皇粮国税,要严禁出现这种现象。许公持的警察厅就叫唤人手不足,希望开一个口子,允许他招募1200名编外警察,邓市长向我报告,我没有同意。这个口子不好开,一开就不得了。不信你们去问一问专家。看历史上有没有这种现象?我告诉你们,有的,每当一个王朝快完蛋时,这种编外人员就格外多,等超过一定比例。王朝就轰然倒塌了。
第三是职务消费。这个词是我发明的,意思大家都理解。一些现象大家已经视为当然了,比如住房,比如用车,比如请客吃饭。很多人觉得,请客是为了公事嘛,外交局请洋人谈事。不能说是私事。理论上不能完全杜绝职务消费,但要定一个规矩。比如总理,比如唐局长,这类消费肯定少不了,让他们都自掏腰包,我担心他们不久就会打辞呈给我了。(笑)但不加限制会出问题!我跟你们说。我最近就常请人吃饭,开销都是我的薪水,太太意见很大,连呼吃不消。(大笑)我跟太太说,凭什么我挣那么高的薪水?就是有接待客人的意思在里面嘛。但太太不认这个帐。所以工作还得做,不然后院就不安宁。
我请客真的是为了工作,我相信大家也一样。但日子久了,问题肯定会出现,假公济私是免不了的。所以,我要政务院在研究薪酬、编制的同时,研究一下职务消费问题,将规矩立起来就好办了。职务消费花的是公款,是民脂民膏,所以必须接受调查审计,要过监察部那一关。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要处理。轻则罚款,重则降职撤职,再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所以,宣传局要在法律上完善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