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说偶然事件:
这年七月里,兵部尚书陈新甲接到马绍愉的一份关于对清谈判问题的秘密报告,一时不当心随手放在书几上。他家的仆人以为是边关来的塘报,就送到了通政使司抄发各衙门。
而朝臣们一直在关心着对清和谈的事而不知其内幕情况,忽然见到了这份明发“密报”,大为震惊也大为兴奋。言官们开始慷慨陈辞,据理力争款和的不可行,同时猛烈抨击陈新甲主款误国。
这次阴错阳差的大揭密使得崇祯皇帝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言官们明知和谈有皇帝在后面做主,却把火力全部集中在陈新甲身上,用语严厉尖锐,其中表现的对皇帝的态度也是不言而喻的。
而崇祯皇帝在和谈问题上一直不敢理直气壮,就是怕朝臣因此看轻了自己,而这一次陈新甲的不小心却使他成了众矢之的,被放在要遭千夫所指的位置上。他的气极败坏是可想而知的,却又几乎无从发泄,只能把一腔的怨毒都倾注到陈新甲的头上。
很明显,陈新甲在此事上失之于密,可接下来,他又因为没摸透崇祯皇帝的性格而触动了逆鳞了。
当崇祯皇帝在言官攻击陈新甲的奏疏上批旨,要陈新甲自陈回奏。可陈新甲却以为和谈大事本来都由皇帝主持,自己并没有什么责任,因而在回奏中非常委屈地为自己大摆功劳,说某事某事,“人以为大功,而实臣之大罪”,一连列举了十来项之多。
这种不愿为皇帝承担责任的态度让崇祯皇帝是更为光火,月末,陈新甲终于以弄不清的含糊罪名被抓进了监狱。这实际上是一个无法审理的案子,但刑部主管侍郎东林党人徐石麒恰好是一个坚定的反对和谈派,一向是痛恨陈新甲,因而入之以重罪。
而崇祯皇帝也是恼羞成怒。又需要一个替罪羊为自己顶骂名,因而也动了杀心。首辅周延儒等人多次营救,引用律条说:“依据国法,敌兵不临京城,不当杀大司马(兵部尚书)。”崇祯皇帝却回答:“别的不说,陈新甲任兵部期间,宗室亲王、郡王被流贼屠戮的有七人之多,难道不有甚于敌兵临城吗?”
洛阳、襄阳等处失陷,福王、襄王等亲藩遇难,都是一年以前的事情。如果以为兵部尚书有责任。早就应该处理。何必要等到和谈的情况败露之后呢?崇祯皇帝的这个借口连最糊涂的人也不能相信。但在朝臣群起反对和谈,皇帝又决心杀人泄愤的形势下,陈新甲还是被判处了死刑,并且在九月就被处决。
担任谈判代表的职方司郎中马绍愉不久也被削籍。陈新甲事件发生以后。对清方的和谈也就彻底中断,没有人再敢提起同清方谈判。
接着就是故意行动了:
余继所率的汝宁军在镇远城站稳脚跟以后,开始了一系列对满清和蒙古部落的军事行动,以至于在辽东把包括明军将领的所有人都给得罪了。
就在这样四面为敌的情况之下,余继完全显露出其“刺猬”本色,甚至升级成为“豪猪”,让辽东所有的人都感到了相当棘手。
余继所率的汝宁军的具体事迹将在后文叙述。但是他的行动,却完全破坏了明清和谈。
一开始,满清对宁远城边上出现的这座城池还有些不以为然。甚至因为镇远城离宁远城和山海关太近。而放弃了攻打这个新建的城池。
没想到还就是这个城池给满清带来了麻烦,再加上汝宁军历来带有的很强攻击性,根本不像是其他明军一样,只会躲在城墙后白白度日。
可是这时候的清军已经处在松锦大战之后的休整了,并不能马上派出大军。再加上镇远城的所处位置确实很不利于清军大军行动。所以皇太极就想要在谈判中获取利益了。
满清一开始向明朝提出要毁去镇远城。很明显,不要说汝宁军了,就是明朝朝廷也不会答应这个要求。接着,满清就退后了一步,提出要让镇远城停止军事行动。
这倒让明朝方面答应了下来,急于和谈成功的谈判代表马绍愉甚至亲自向镇远城下令,让汝宁军停止一切军事行动,要为和谈营造一个良好的谈判环境。
可余继他们会理睬马绍愉的这个命令吗?鸟都不鸟。照样是我素我行,依然在游猎辽东。而这么一来,也使得谈判更艰难了。直到出现意外的陈新甲失密事件。
而明清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成功希望的和平谈判,却因为一次技术性的小事故和不支胆大妄为的地方军队偏师,而最终流产了。这说明了谈判本身基础的脆弱可怜。但停止了和谈接触,对于现在的大明朝来说,不但意味着失去了通过政治方式争取暂时和平的最后一线机会,而且也失去了通过接触了解敌情的唯一渠道。
除了和谈,崇祯皇帝和朝廷当然也要解决军事问题。首要考虑的就是军事统帅。
在陕西总督汪乔年在襄城被俘身死后,一直作为围剿农民军的主力之一的西北军没有了统帅。崇祯帝在认真斟酌了可能的人选之后,决定重新任用原陕西巡抚孙传庭。
孙传庭自崇祯九年出任陕西巡抚起,开始主持一方的围剿,而且表现出不同寻常的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