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风带着三个侍卫往外奔去,然后听着李明对金陵城的描述。
皇宫位于金陵城的正中央,可以算得上是城中城,李慕风这些年来对于皇宫的还是十分的熟悉,然而皇宫又是一个城中城,它分为内城和外城,内城是皇上和妃子以及皇子居住和休息的地方,其中御花园也在内城,而外城则是皇上上朝以及大臣办公的地方,李慕风刚刚走出的是外宫的宫门。
包围皇宫的则是些商业街和街巷的布置形式,当然这个朝代重农抑商,所以商业还不是很发达,商人也没什么地位,一般人也不愿意从商。
据李明说,这金陵城有“天下第一城”的称号,这金陵城自天朝建国以来就一直作为都城,经过了一百多年来的不断地扩建,单从其面积来说就无愧于“天下第一城”这个称号了。随着历代君王的不断发展,虽然三十多年前,爆发了天朝和匈奴的战争,但毕竟发生在距金陵城数千里远的幽州,金陵却没受到任何的影响,在加上历代君王把金陵城打造的像铁桶一般,环境稳定,所以吸引了各地的商人都迁到了这里,同时这里风景优美,名胜古迹数不胜数,也吸引了很多游人,在商人和游人的推动下,金陵城更加繁华,就其繁华程度来说,也可以称得上是“天下第一城”了。
听着李明的描述,李慕风加快了脚步,对这“天下第一城”是更加的期待了,同时也不知道先逛哪里好,于是只好随处走走,走到哪里就算哪里吧!
一行四人走在金陵的街道上,街道很宽,都是用巨石铺成的,地面上十分的干净,可以看出金陵人的素质还真是没得说。街上人来人往,路边上不时传来了叫卖声,马车也络绎不绝,果然是天下最繁华的城市。不时的会有三五个公子哥走过,轻轻地抚着扇子,自以为很潇洒,很拉风,看,旁边就有一个肥胖的公子哥,挺着个大肚子,圆嘟嘟的脸上,你不仔细看还真找不到他的眼睛,简直是不堪入目啊,哪有半分潇洒样。
“王兄,昨夜我在院中乘凉,突然来了灵感,于是,便做了一首诗”那个胖嘟嘟的公子哥大声的说道,生怕周围的人听不见似地。
“哦,什么诗,念来听听”另一个摇着扇子的公子哥说道。
于是那位胖公子便摇着圆嘟嘟的脑袋,大声地吟了起来:“去年一缕风,深藏弄堂中。呼唤未闻响,来去影无踪。”
“好诗,好诗啊,张兄真是大才啊。”其他人都欢呼称赞起来。
李慕风听了差点没吐血,这种打油诗也能算诗,这也算是大才,那天下真的很难找出小才的人来了。
由于金陵一百多年来没硝烟,远离战争,使他们忘记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战争,于是,文风逐渐盛行,这些无所事事的公子哥以为自己会吟几首诗就是才子了,并且以此为荣,其他人不会吟诗的就拿把扇子装成才子来吸引别人的目光,就这样,拿把扇子在大街上逛,或者举行个什么诗会也成为了一种时尚。
“唉,天朝早晚要毁在这群所谓的才子身上。”李慕风叹了口气说道,也难怪李慕风会这么说,现在北有高丽,东北有强壮的匈奴,他们随时都可能攻打天朝,而这人只顾享乐,重文轻武,怎能不让李慕风担忧呢。虽然李慕风不想当皇帝,但如果匈奴真的打过来了,无论如何,这些人都是自己的同胞,他是绝不能允许外族欺辱的。
“说的好!”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在身后响了起来。
李慕风把头扭向了声音的来处,只见一个很特别的公子站在了他的左边,也是十四五岁的样子,细柳眉,丹凤眼,唇如绛点,眸如晨星,身着一袭白色的长衫,站在那里有如细柳扶风,说不出来的俊俏味道。为什么说是特别呢?因为他发现金陵城的公子一般都是抚着扇子,而他却是左手拿着一把很是精致的剑。
李慕风看着这个俏公子,啧啧称奇,他自以为自己已经长得够俊俏了,没想到天下居然还能找出比他更加俊俏的公子来,脸上的皮肤比他的还有白上几分,白里透红,吹弹可破,如一方晶莹的美玉般惹人遐想。
“这位兄台不知道如何称呼?”李慕风双手抱拳行了一礼道,李慕风觉得和这个公子很投缘,本来这茫茫人海中能相遇就是一种缘分,再加上他和那公子都长得很俊俏,而且听那公子的话,好像很赞同他刚刚说的话,所以对他很有好感。张虎他们三人只是紧紧地盯着南宫风的那把剑,生怕那公子拔剑伤了李慕风,李慕风给他们递了个放心的眼神,他们才把目光移向了别处,不过心里却没有松懈下来。
“在下南宫风,不知兄台大名?”那个俏公子也抱拳回礼道。
“在下李逍遥。”李慕风报出了自己的真是名字,不过只是他的姓加他的字而已,其实这个朝代的人很少称呼别人的字,除了自己最亲的人,而在通报姓名是都是不会说自己的字,这已经是这个朝代的潜规则了,而且这个朝代有重名的人也不奇怪,当然,皇上除外,这叫避讳,当皇上登基的时候与其同名的都要改,但皇子和王爷没这个规定。
“南宫兄是金陵人吗?”李慕风问道。
南宫风只